致公党省委直属临沂总支: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停车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配套停车设施的建议,对我局相关工作的开展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局作为停车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门,对科学规划停车设施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提高建设工程的停车配置标准,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停车设施配置有据可依
在配合市城管局编制完成《临沂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实施《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的基础上,为使停车配建政策精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等5部门,对试用期已满两年的《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扩大了一类区范围,完善了部分条款,提高了停车配建指标。该文件已于2025年3月12日印发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停车设施配建和保障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严格规划管理,确保停车设施足额配置
一是严格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停车设施配置审查。我局在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严格要求在总平面图中对配建停车设施标注清楚规模、位置及停车位数量,特别是加强对商业中心、医院、学校建设工程方案的审查,确保停车设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合理安排出入口与周边道路的关系,满足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的要求。二是加强批后监管和竣工规划核实,保障停车设施建设到位。我局要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项目的规划批后监管工作中,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批方案中停车设施的规模和数量,将停车设施建设到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中发现停车设施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批要求整改到位。
我局将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持续加强对配建停车设施的审查把关,继续严格落实停车设施建设标准,实现停车设施科学供给,配合城管、公安等主管部门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
十分感谢贵单位的建议,希望贵单位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我局将配合好贵党派相关工作,共同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