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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cgj/2025-000002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31号提案《关于科学规范我市流动摊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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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宋金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范我市流动摊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对城市管理部门流动摊点规范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机制”的建议。一是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13部门落实《临沂市便民摊点(群)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在群众有需求、集贸市场暂时配套不足的区域,按照“一处一策”原则合理规划设置、规范管理设摊开放区域指导属地镇街建设临时性综合疏导点“邻里市集”和季节性果蔬助农销售点“果蔬小集”217处。二是推动多级联动。2025年4月出台《中心城区城管执法督办帮办工作办法》,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城管执法市区联动工作体系,开展中心城区(五区)占道经营督帮督办,提升长效管理水平。三是强化部门配合。2025年4月联合市公安局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临沂市公安城管主城区联合巡逻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警城联动”工作机制,将便民摊点群纳入日常联合巡逻范畴,配合参与全市6月份第二次巡查巡防工作、7月份全市夏季治安集中清查行动、8月份第一次夏季治安集中清查行动,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问题。 二、关于您提出“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手段规范流动商贩秩序”的建议。一是坚持刚柔并济。落实“定时间、定区域、定业态”管理,建立负面约束清单,明确禁止条款,对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摊点外溢、保洁不到位、噪音扰民等问题,积采取审慎包容执法,主动适用“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免罚不罚政策。二是保持管控力度。持续开展市容秩序规范提升行动,增加游园广场、商业街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管理力量,采取徒步巡查、定点值守等方式提升见管率。组织执法人员在“五一”、端午期间全员值守,做好市民游客在滨河景区、城市游园广场等区域的市容秩序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下沉执法力量(含执法人员、协管员)2309名,广泛开展市容秩序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等宣传,有效提升市民群众知晓率、支持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局执法协调科 637205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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