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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5-00004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419号提案《关于加大“争议评审+调解”在工程多元解纷中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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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5〕第30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419号 提案的答复 杨明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争议评审+调解”在工程多元解纷中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建领域诉调对接工作是住建部、住建厅部署的重点工作。我市作为住建领域诉调对接工作国家试点,“一窗受理、四调对接”的临沂模式在全省推广。为多元化解建筑工程解纷,我局积极指导各调解组织加强“争议评审+调解”在工程多元解纷中应用,探索“评调裁一体化”工作机制。市联调委认真落实省法院、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评调裁一体化”工作办法》,多次邀请省造价协会、济南仲裁委指导交流建筑行业评调裁一体化工作,学习《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评审规范》,运用“评调裁一体化”工作手段,把“争议评审”的非诉模式与诉讼程序对接,将行业协会的独特解纷优势对接到调解机制中。 一、关于“专家库构建和专家选定”的建议 目前,我市住建领域已建立多元解纷专家队伍。一是我局与市中级法院共同指导成立了有多名专家入驻的临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及时有效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二是积极组织我市住建领域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各试点县区从住建部门、人民法院、行业协会等选派业务骨干,组建了多元解纷专家团队,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保障。目前,全市有119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二、关于“争议评审流程”的建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2021年10月20日发布团体标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评审规范》(T/LESC 05-2021),对争议评审的基本规定、内容、程序、决定和档案管理做了详细的指导。 三、关于“费用承担机制”的建议 为保障评审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维持争议解决机制的可持续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和临沂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及招标投标协会分别制定了《调解委员会住建领域争议评审收费办法》。 下一步,临沂市住建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要求,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争议评审+调解”在工程多元解纷中应用,指导市联调委做好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营造住建行业市场化法治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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