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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5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73号提案《关于大力推广社区养老食堂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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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付洪光、冯波委员: 您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社区养老食堂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您们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社区养老食堂建设,尤其是社区养老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确保做好社区养老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养老机构食堂及社区老年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一老一病”等特殊群体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自查提升,提升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积极会同市民政部门,共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材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材采购、查验、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及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食品留样要求等,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将养老院内卫生、设备、操作规范等责任到人。每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台账并积极整改,确保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到位。 二是推动智慧监管,开展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2023年以来,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食堂“4D+”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目前,全市100余家养老机构食堂均已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同时,也要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发现相关问题立即通知加工操作人员现场整改。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食堂人员操作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制度,规范食堂食品操作,不定期组织老人学习食品方面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对安全隐患的认知。2025年以来,对全市100余家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我市养老机构食堂及社区老年食堂的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压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100余家养老机构食堂均为自主经营,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形势的研究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判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养老机构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识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市市场监管局也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民政部门,聚焦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主体责任落实、加工制作过程、原料进货查验、“三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督促养老机构食堂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加工操作,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格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留样管理等工作,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养老机构食堂110余家次,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隐患83个,全部责令改正并整改完毕。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机构食堂及社区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实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养老机构食堂及社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等突出问题,推动养老机构食堂及社区老年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改善环境卫生,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社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答复意见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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