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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6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63号提案《关于加大商业预付卡消费管理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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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建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业预付卡消费管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强化部门协同管理。协助市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立法调研,积极提供北京市、甘肃省、聊城市等省市相关立法经验,对发卡主体类型、资金存管等重点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协助编办、热线、商务、文旅、教育、卫健等部门梳理了预付式消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晰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协同共治格局。 二是坚持压实责任,督促企业合规经营。联合市商务局制定《临沂市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业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细化消费者和发卡单位的权利义务,创新发卡单位房屋权属、“7天冷静期”无理由退卡等格式条款,防止发卡单位逃避自身义务或加重消费者义务。2025年1月份,根据《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体育健身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体经字〔2025〕1 号)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开展体育健身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摸排我市体育健身服务行业企业共1163个单位。其中正在经营856家,经营企业中存在预付卡行为的企业有542家,面向青少年培训的187家。 三、坚持突出重点,抓住源头未诉先办。对发生预付消费群体纠纷的商场、城市综合体主办方,联合商务、住建等部门开展培训、约谈,明确主办方的连带责任。在发卡单位集中的消费场所,推行“消费维权服务站+先行赔付+无忧退货”模式,就近就快化解消费纠纷。如,兰山区在消费集中的商场、市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展线下“无忧”退货商家2000余家,在10大商圈推广九州商厦投诉处理“不出柜台、不出商家、不出商场”做法,实现大型商圈预付卡等各类消费投诉大幅下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落细预付消费“专项深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市级立法贯彻落实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发卡单位落实资金存管要求,推动预付式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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