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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33号提案《关于加强老旧电梯管理维护的建议》《关于有效破解我市“老龄化”电梯维修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33号提案《关于加强老旧电梯管理维护的建议》《关于有效破解我市“老龄化”电梯维修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杜飞、薛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电梯管理维护的建议》《关于有效破解我市“老龄化”电梯维修难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答复:截至目前,全市电梯数量75456台,其中15年以上在用老旧电梯1341台,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老旧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多措并举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监管,全力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一是加强定期检验。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15年以内的电梯,第1、4、7、9、11、13、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其余年份由社会化机构开展一次自行检测,超过15年的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我局依托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的管理,督促使用单位提前一个月报检,在用电梯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市特检院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验,对检验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反馈使用单位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二是加强老旧电梯监督。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将老旧电梯、故障高发的电梯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梯配件。督促维保单位认真实施电梯“智慧维保”,不断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水平,全市电梯智慧维保覆盖率达到99.6%,今年以来,共检查淘汰退出维保单位12家,责令2家维保单位注销资质。三是建立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机制。发挥临沂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功能,乘客在发生电梯困人后拨打96333,可实现应急救援“三分钟响应”“三十分钟到达”目标,平台实施三级响应救援机制,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救援工作。今年以来,96333平台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1086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9.91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3.02分钟,维保单位“三分钟响应率”100%,“三十分钟到达率”100%。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监督,积极推动使用十五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会同住建部门推动利用超长期国债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善老旧电梯监管机制,推进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用于老旧电梯管理维护,保障老旧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二、关于“优化维修资金管理”的建议

答复:市住建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需要立即维修的,可以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求,并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修理的相关工作。

三、关于“明确电梯管理责任”的建议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同时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应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该规则第2.1.2条规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该规则第2.2条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遵守的10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明确了维保单位应履行的十一项职责。

虽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要求和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电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电梯,物业公司又委托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在实际工作中尤其电梯需要出资进行修理改造时,存在职责落实不细、互相推托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重点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职责义务和对电梯乘用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提出了电梯使用单位应履行的十六项义务,电梯维保单位应履行的八项义务以及电梯乘用人不得实施的十二项行为。此外,《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等共有部分的养护、维修和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即将颁布实施的《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宣传,会同住建部门持续深化物业领域电梯安全治理,强化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的电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普及电梯安全使用和应急救援常识,促进居民群众关注电梯安全,共同推动电梯安全齐抓共管。

四、关于“推进存量电梯更新替换,探索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保险”的建议

答复:我市老旧电梯数量逐年增多,老旧电梯使用中故障增多、修理不及时的问题愈加突出,我局加强与住建、银保监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保险+服务”新模式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切实推动解决电梯老化、修理改造不及时等难题。一是创新实施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我市兰山区在省内率先开展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试点工作,通过深入考察调研、反复酝酿论证,创新实施了电梯“保险+服务”“三全”新模式,将电梯意外事故责任、乘客滞留责任、电梯维修、更换零部件和因自然灾害导致电梯损坏全部纳入保险理赔范围,以市场化保险机制实现“先修后赔”,高效维修损坏电梯,破解电梯修理难、修复周期长的难题。。二是认真落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政策。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我局配合住建部门积极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摸底调查,根据摸排情况和群众需求,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实施更新改造。2025年,已争取利用超长期国债政策开展老旧电梯更新569台,部分安全隐患突出的居民住宅老旧电梯将得到更新。

五、关于“健全维修专项资金机制,创新资金使用流程和资金来源”的建议

答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由住建部门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住房维修资金用于电梯修改改造、投保电梯“综合保险”的相关工作。

六、关于“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保障电梯安全维保质量”的建议

答复:今年以来,我局重点针对物业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维保公司恶性竞争、维保质量差等进行重点治理,切实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一是加强电梯使用安全检查。持续抓好物业领域电梯安全治理,督促物业公司抓好电梯安全管理员配备、日常维保管理和应急处置。对12345热线统计故障多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整改、立案查处等措施,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使用管理水平。今年1-5月份,全市电梯管理类工单1668件,同比下降14.4%。二是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通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投诉问题处理、实施智慧维保等方式,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水平,对不规范维保单位采取行政处罚、淘汰退出等方式进行重点治理。三是强化电梯行业协会作用发挥。开展电梯维保行业调研活动,针对电梯维保现况,协会开展了行业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74份,重点对现阶段电梯维保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出总结梳理,形成调查报告,为监管部门下一步有针对性的规范电梯维保行业提供了信息支持。为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电梯协会初步制定了《临沂市电梯维护保养成本价格参考》,供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在签订合同和提供服务时参考,有助于全市电梯行业规范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电梯质量安全监管,抓好物业领域电梯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12345热线电梯投诉和96333平台数据分析,深入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电梯故障高发、修理不及时的小区电梯重点治理,强化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强化电梯维保单位分级监管,保障居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

感谢您对临沂市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并恳请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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