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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5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15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直播电商融合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15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直播电商融合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王帅君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直播电商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建议中“强化直播电商市场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监管体系,为直播电商品牌的维护创造有利条件”涉及我局职责。

2025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健全监管规则。落实“临沂市网络直播园区行为规范指引”,引导网络直播园区开办者、商家、主播等直播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已在全市直播园区推行。运用“绿色直播间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引导直播间销售品质商品、履行社会责任等,全市已评审认定“绿色直播间”11个。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指导有关网络直播园区制定“电子商务直播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认真宣传贯彻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山东省网络直播营销合规指引”。通过行业标准,引领全市直播电商规范发展。

二、加强行政指导。积极运用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地方标准、提示指引等阶梯式监管工具,加强“元旦春节”“3∙15”等重要时间节点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指导。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春节”“直播营销”“3∙15”“6∙18”等网络交易合规提示函4次,组织和参与直播园区、商家、主播等参加的网络交易合规经营行政指导会3次,指导县区局培训网络直播营销从业人员850余人次,推动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三、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制发关于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常态化监管机制的意见,信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产品质量、食品、计量、认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业务条线全面对接网络交易监管任务职责,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常态化监管工作新格局。

四、加强监测监管。持续加大网络交易市场智慧监管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为主的智慧网监体系。今年以来,围绕直播电商发布广告、商业宣传等经营行为,抽查监测直播电商299场次,发现并处置涉嫌违法信息7条。

五、开展专项治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通知》,今年1-3月份,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销售(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市检查网络直播主体110余家,依法处置直播营销涉嫌违法线索23条,协调处置跨部门问题2件。2-7月份,开展直播营销乱象排查整治,排查18条线索纳入重点违法线索台账,及时分流到各县区局逐个核查,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信用约束等方式依法处置。

六、构建共治格局。大力倡导行业自律,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线上线下直播营销活动法律法规培训,积极推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跨区域协作,推进网络直播营销社会共治。将网络直播行业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直播间培育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直播营销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和合规行政指导,压实网络直播平台、商品经营者和主播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整治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优化网络市场环境。三是强化网络直播营销监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推动全市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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