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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5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161号提案《关于对网络销售主体实施规范化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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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修友委员: 您提出“关于对网络销售主体实施规范化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建议中“加强对电商销售主体日常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涉及我局职责。 2025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不断强化合规经营行政指导,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与异地协作,构建网络交易社会共治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一、加强合规经营行政指导。积极运用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地方标准、提示指引等阶梯式监管工具,加强“元旦春节”“3∙15” “6∙18”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平台等网络交易经营者行政指导。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春节”“直播营销”“3∙15”“6∙18”等网络交易合规提示函4次,组织和参与平台直播园区、商家、主播等参加的网络交易合规经营行政指导会3次。指导县区局培训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者850余人次。 二、强化跨区域协同共治。落实总局新出台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推广应用“长宁区智慧协同与巡查一体化平台”,重点加强对拼多多平台的快速协查,同时,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直通车”“红盾云桥”等政企协作平台作用,今年来,通过平台及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外市场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发送网络市场协查函、移送函、告知函等1188件,及时有效处置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今年一季度开展的网络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虚假清理整治中,向有关平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162件,通报了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撤销登记、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等情况。 三、积极推动部门联合监管。一是加强审管联动。按照《临沂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我局细化任务分工,应用审管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认领分发任务并推送监管信息。截至目前,共累计认领分发各类审批信息1.08万条,认领分发率始终保持100%。推送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与行政审批有关的监管信息81条。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今年来,我局牵头联合网信、公安、商务部门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牵头联合商务、行政审批、大数据、融媒体、消协等部门开展放心消费直播间培育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提高了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网络销售主体规范化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合规行政指导,大力宣贯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直播营销等合规指引,压实平台等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守法合规经营。二是持续深化网络交易协同共治。落实好《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电商协会、直播协会、电商平台信息共享、会商研究、协调配合,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三是持续整治网络交易中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不断优化网络市场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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