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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5-000035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012号提案《关于发挥直播电商优势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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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英委员: 您提出“关于发挥直播电商优势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建议中“优化环境,提高产业发展保障力”涉及我局职责。 2025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监管规则,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健全监管规则,压实主体责任 落实“临沂市网络直播园区行为规范指引”,引导网络直播园区开办者、商家、主播等直播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已在全市直播园区推行。运用“绿色直播间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引导直播间销售品质商品、履行社会责任等,全市已评审认定“绿色直播间”11个。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指导有关网络直播园区制定“电子商务直播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认真宣传贯彻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山东省网络直播营销合规指引”。通过行业标准,引领全市直播电商规范发展。 二、加强监测监管,提高智慧化水平 持续加大网络交易市场智慧监管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为主的智慧网监体系。今年以来,围绕直播电商发布广告、商业宣传等经营行为,抽查监测直播电商299场次,发现并处置涉嫌违法信息7条。 三、分类监管治理,优化网络市场环境 (一)加强行政指导。积极运用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地方标准、提示指引等阶梯式监管工具,加强“元旦春节”“3∙15” “6∙18”等重要时间节点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指导。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春节”“直播营销”“3∙15”“6∙18”等网络交易合规提示函4次,组织和参与直播园区、商家、主播等参加的网络交易合规经营行政指导会3次,指导县区局培训网络直播营销从业人员850余人次,推动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二)落实“四清单一规范”。即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张清单”、行政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对诚信经营、产品过硬的电商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容错纠错、轻微免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三)开展专项整治。今年1-3月份,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通知》,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销售(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市检查网络直播主体110余家,依法处置直播营销涉嫌违法线索23条,协调处置跨部门问题2件。2025年,我局对恶意投诉举报继续开展“专项深办”,落实“三区分、六规制”工作机制,即在“区分一般消费者与恶意索赔人、区分正当索赔与恶意索赔、区分经营者违法程度”的基础上,采取6项规制措施。一是引。出台《“12345∙临沂首发”市场监管领域恶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引》,采取话务引导和文书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向恶意索赔人告知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做到“接诉一次、教育一次”。二是调。出台《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化手册》,推进“接打电话、工单回复、文书使用、教育劝导”等工作规范化,对恶意投诉行为“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终止调解”。三是处。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清单,细化93种不予处罚情形、15种减轻处罚情形、11种不予行政强制情形,破除企业的“花钱消灾”心理。四是治。制定《市场主体合规指导清单》,采取普法培训、送法入企、约谈提醒等方式,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压缩恶意索赔空间。五是诉。司法机关出台《投诉举报领域行政争议座谈会纪要》等文件,对恶意索赔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审查原则等作出规定,遏制滥用复议诉讼等现象的发生。六是打。制定《投诉举报异常名单》制度,公安机关接收异常名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直播营销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和合规行政指导,压实网络直播平台、商品经营者和主播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网络直播营销监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推动全市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持续整治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优化网络市场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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