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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82170/wsj/2025-000013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203号提案《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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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203号 提案《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白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措施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精神疾病合并躯体疾病多学科协作救治机制。截止2025年6月底,我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2399人,数量全省最多,精神疾病患者合并躯体疾病的普遍存在。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市级及各县区均设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市级设在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县区至少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设有内、外、妇、儿、疼痛科等综合科;我市共19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除兰陵县、郯城县其他县区均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并躯体疾病基本能得到很好救治。 (二)积极探索适合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诊疗模式。我市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早已探索“大专科、小综合”,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开设综合科,目前全市精神专科医疗机构19家,其中14家开设内外科等综合科,兰陵、平邑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未开设综合科。 (三)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畴。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群通常限定为失能人员,大多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未达到失能状态,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我市将紧跟国家、省相关政策,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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