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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82170/wsj/2025-000008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406号提案《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中设备投放与采购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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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406号 提案《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中设备投放与采购模式的建议》的答复
郑庆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中设备投放与采购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出台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相关规范建议。市卫健委紧盯医疗设备采购关键环节,会同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推进公立医院采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推动招标采购活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切实规范公立医院招标采购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财经纪律专项审计、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将设备捆绑耗材等问题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同时,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审计反馈捆绑耗材捐赠给医疗机构的设备,一律退回给相关捐赠单位,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对您提出的对现行投放设备重新公开招标建议。市级层面,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委属公立医院“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临卫党发〔2024〕11号),将委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纳入报备范围。县级层面,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充分压实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抓好对所属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对您提出的推动医疗设备租赁入院建议。医疗机构租赁医疗设备入院目前已在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试点,目前我省尚未推广。我委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持续关注医疗设备租赁相关工作。下步,我委将重点推进医疗机构设备使用效益分析,通过提升医疗机构使用质效,持续降低医疗设备管理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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