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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648516507/ybj/2025-000008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205号提案《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205号提案《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郭忠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604020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分配医保基金,并向基层倾斜

2025年,市医保局完善并修改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总额预算管理要求,既统筹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实际,又兼顾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医保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出额度,合理保持并提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倾斜,与其功能定位、承担任务和诊疗量占比相匹配。

二、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引导资源下沉

DRG付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在全市分组方案基础上,设置基础病组,执行同城同病同价,专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DRG付费支付标准,引导临床路径基本统一、治疗难度较低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有序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助推分级诊疗。

、合理确定医保报销比例

为引导参保群众分级诊疗,现行医保政策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报销待遇,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区二级医疗机构倾斜。如:在住院报销政策方面,参保居民在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200元、400元和8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60%一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相差4倍,报销比例也相差1.5倍。又如:在门诊报销政策方面,只有在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水平,将我市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进一步鼓励参保居民方便就近就医。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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