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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目录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10/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对怡景锦河苑小区9-10号楼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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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22〕1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怡景锦河苑小区9-10号楼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保障资格进行了复核。经复核,程顾浩等174户符合保障条件;郑建苍等73户不符合保障条件。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将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腾退承租的公租房。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提交新的补充材料,经再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539-8606768。 附件下载:怡景锦河苑小区9-10号楼合格名单 怡景锦河苑小区9-10号楼不合格名单 临沂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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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怡景锦河苑小区9-10号楼合格名单.docx】 附件【怡景锦河苑小区9-10号楼不合格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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