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35名委员,2025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草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及调整优化“商转公”和支持现房销售相关政策、电力系统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缴存基数调整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1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94人,其中,在编72人,非在编2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435家,净增单位1468家;新开户人数6.14万人,净增人数-1.06万人;实缴单位18744家,实缴人数73.74万人,缴存额131.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0%、-1.42%、8.18%。2025年末,缴存总额1146.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4%;缴存余额470.52亿元,同比增长12.6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有10家。
(二)提取:2025年,23.8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8.56亿元,同比增长0.9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9.82%,比上年减少4.2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675.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6万笔66.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1%、23.21%。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1.0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32万笔876.63亿元,贷款余额356.4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43%、8.19%、4.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76%,比上年末减少5.9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有10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495笔85313.21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61611.7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95806.2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本中心无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本中心未购买国债。2025年末,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9.15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上定期104.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4.9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19558.82万元,同比下降0.94%。其中,存款利息18333.6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1225.1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74845.50万元,同比增长8.74%。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67577.85万元,归集手续费2206.5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061.1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44713.32万元,同比下降13.7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25.83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687.49万元。
2025年,上交当年财政管理费用2025.8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822.06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48.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9736.9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358.12万元,同比增长5.84%。其中,人员经费1670.27万元,公用经费96.84万元,专项经费591.0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571.35万元,不良率0.04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48.33万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9.50%,非企业单位占40.22%,灵活就业人员占0.2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5.46%,非企业单位占14.29%,灵活就业人员占0.2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77%,租赁住房占7.13%,离休和退休占17.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4.64%,其他占1.8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73.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54%,比上年末增加0.9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7.7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1%),购买二手房占42.27%。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4.9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5.06%。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0.35%,30岁-40岁(含)占43.73%,40岁-50岁(含)占12.94%,50岁以上占2.9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3.0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98%。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85%,比上年增长6.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加大租房提取力度。2025年,中心继续实施定额提取、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多子女家庭据实提取等租房支持政策,支持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直付房租,提取资金直接划入公租房租金交款非税专户。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每户每年房租提取上限21600元(1800元/月)。
2.支持购房首付款、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2025年,中心继续支持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
3.阶段性上调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2025年,中心继续实施并阶段性上调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二孩家庭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提高20万元,统一调整为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增加2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的银行,为浙商银行和青岛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一是调整当年缴存基数。根据临沂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25年度临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420元,从2025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25年度临沂缴存职工的最低月缴存基数为:市辖区2010元,九县1820元,缴存比例上下限范围仍为5%-12%。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原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属地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山东电力分中心业务移交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电力行业临沂缴存职工执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二是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上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指导意见等,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临沂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
2.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异地购房、异地商贷提取取消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2025年6月底,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异地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取消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异地商贷提取参照办理。
3.调整贷款政策。2025年,中心出台多项贷款政策,修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是延续执行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至年底。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调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贷款额度上限在此基础上浮3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120万元。上述上浮政策可与购房“现房”贷款政策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二是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2025年4月,在现有结清商贷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模式上,增加商转公直转模式。具体分为结清商贷再申请、直转结清商贷、直转“组合贷款”三种业务模式。商转公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提高到70万元。
三是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5年5月8日,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下调至2.1%,5年期以上下调至2.6%。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下调至2.525%,5年期以上下调至3.075%。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含)仍执行原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四是调整贷款申请人年龄上限。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协同适配,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最高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公积金政务服务工作。中心已累计开通14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方便了职工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在49家银行网点全面推行公积金贷款便民服务点,实现了九县三区全覆盖,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2025年,银行便民服务网点共发放公积金贷款6052笔36.01亿元。
2.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2025年,中心深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完善线下服务专窗,优化政务服务网办事入口,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实落地。同时,中心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人社局等牵头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优化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临沂市深入推进“居民身后一件事”工作方案》,及上级全面推行员工录用“一件事”集成服务的要求,构建便捷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人身后、员工录用等一件事高效实施,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信创改造全面落地,数据标准同步升级。一是落实国家关于信创工作的战略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2025年10月全面完成信创改造。按照“应替尽替、真替真用”的原则,完成核心系统适配验证、软硬件环境部署等工作,顺利实施政务云迁移。迁移后系统的并发处理能力、交易响应速度均达到或超过了原有系统水平,确保了业务连续性,构建了“自主可控、安全合规”的数字防线。二是改造过程中同步推进新版《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实施,新增数据字段568项,梳理存量数据8600余万条。
2.省市平台协同发力,便民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参与建设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协同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和省业务中台,实现28个服务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5年全年累计办理各类业务13259笔,有效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二是积极推进异地冲还贷等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地域业务协同办理水平。上线省内异地冲还贷和部端异地公贷提取业务,成功与全省15地市和全国415家公积金中心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为异地贷款职工打造高效便捷的还款路径,实现异地贷款省内冲还和全国报账式提取,切实解决异地缴存职工还款奔波的痛点问题。三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化。聚焦高频业务、关联事项和群众关切,推进办理环节压减、材料精简和信息共享替代,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个转企”一件事上线,优化“贷款一件事”与不动产数据直连。四是优化智能客服“金i沂”,智能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上线贷款额度试算功能,提升辅助决策能力。自上线以来,智能客服访问量达9.3万人次、问题咨询量达28.1万个
3.系统运行安全平稳,风险防线坚实稳固。持续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预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1次,确保突发情况快速响应、高效处置。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常态化开展安全漏洞扫描、隐患排查与整改修复,严防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全年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4.全国互联高效畅通,数据报送规范有序。2025年全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持续稳定对接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数据平台,数据上报、异地转移接续全年无漏报、无超时,按时报送征信数据,顺利完成年度结息。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中心荣获“山东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第二届业务技能竞赛一等奖”,1名同志获得“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执法立案88件,未实施行政处罚,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件,涉及金额7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