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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5-000028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产品质量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25年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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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环节定配眼镜产品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GB 10810.1-2005、GB 10810.3-2006等标准的要求,对定配眼镜产品的装配质量、镜片顶焦度(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区τ!SUVA!(315nm~380nm),可见光谱区τ!V!(380nm~780nm),紫外光谱区τ!SUVB!(280nm~315nm))、光学中心水平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附件:抽检情况汇总表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定配眼镜是以矫正视力或保护眼睛而制作的简单光学器件,由镜片和镜架组成,根据验光处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框架眼镜。选购时建议: 二、验光。在配镜前,应先验光,不可盲目购买。验光前,需要保证眼睛有充足的休息;在验光过程中与验光师充分交流沟通,表明配镜的主要用途,如近用和远用,为验光师出具处方单提供依据。 三、看标识。选择镜架和镜片时,应选择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检验报告等)、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等信息齐全的商品。 四、佩戴。眼镜制作完成后,要先试戴半小时左右,看看远处和近处,核实是否有头晕、恶心、视物不清等现象,如有问题应及时检查眼镜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切忌强迫自己去适应眼镜,否则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 五、保留凭证。购买眼镜后,应向商家索取凭证并妥善保存,并检查验光配镜单据信息(如顶焦度(俗称度数)、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柱镜轴位等),以便在产品出现质量争议时作为维权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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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定配眼镜抽查情况汇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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