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加处罚款 |
3700000399005 |
行政强制 |
1.【法律】《行政处罚法》(1991年6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2.【法律】《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通过)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市 |
1.负责市级人防执法中处以罚金且处罚对象拒不缴纳罚金行为的行政强制 2.负责本系统跨区域、重大事项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催告、决定、执行等责任。 指导监督责任: 2.对县级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
1.【法律】《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通过,2009年8月修订)第五十一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10月通过)第四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