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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193/sfj/2025-000002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临司罚字〔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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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2024年6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委托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梁某某进行“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后续诊疗项目及治疗费用”鉴定。2024年7月11日,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违反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款、《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临沂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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