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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xffj/2026-000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消防支队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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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各消防救援大队、支队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消〔2019〕1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此计划。 一、抽查原则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持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精准研判、因地制宜、应查尽查的总体要求,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时间 2026年1月至12月 三、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社会单位库、监督人员库随机抽取。 四、抽查任务和形式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 1、日常抽查。按照《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合理制定月度抽查计划,并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其他单位”。 2、专项抽查。围绕2026年全国、省、市两会及元旦、春节、“十一”等重要节日,结合年度各级下发的各类专项工作方案,兼顾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工作。 3、跨部门联合抽查。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各行业部门组织实施。 五、检查频次及信息公示 (一)检查频次 1、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保每年抽查一次,一般单位按照实际执法人员工作量确定。 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和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等行为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次数限制。 3、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二)信息公示 每月通过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前,检查人员与被抽查单位约定检查时间,告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控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相关人员等参加检查。 被抽查对象对公布的抽查结果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抽查的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经核实异议情况属实的,由市级消防救援机构更正相关抽查结果后重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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