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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支队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机构职能

         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拟订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跨市、跨县(区)道路运输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规定路段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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