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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机构职能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党中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本级劳动权益维护保障工作,做好举报投诉案件调查、核实、调解等工作。指导监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负责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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