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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5-00002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众参与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关于《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制定情况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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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决策公众代表: 李玉红,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 盛云祥,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玉红律师表示,这份管理办法草案意义重大、价值突出,是保障市民饮水安全的重要举措。草案立足本市实际,全面覆盖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及监管全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经营者及相关主体责任,填补了行业监管空白。草案不仅规范了设备设置、水质检测、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还建立了信息公示、档案管理、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为日常监管提供了清晰依据。严格的处罚条款与抽检公示制度相结合,能有效倒逼经营者规范操作,从源头防范水质安全风险。该办法的实施,将切实守护城乡居民饮水健康,为全市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建议尽快审议通过并落地执行。 盛云祥律师表示,前期参加了关于《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对草案提出了多项修改建议,并被采纳。在当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有关现制现售水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我市制定《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对于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立法能有效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为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期待《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 两位代表的意见全部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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