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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与人防工程监督报监)全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1-000011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字号 | 临审服发〔2021〕3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与人防工程监督报监)全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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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审服发〔2021〕36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自即日起我市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与人防工程监督报监)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一)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与人防工程监督报监)可不再到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直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建设单位应逐项上传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彩色),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与人防工程监督并联审批);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3.施工合同;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书》。 以下材料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1.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 4.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仅限大型人员密集场所); 5.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建设单位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假、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网上审批 企业网上申报后,审批部门通过系统及时审查申报材料,按照“受理—审核—批准—出文”步骤完成审批。申报材料合格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出文;申报材料不合格的,明确不合格原因,并通过系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对需要其他部门联办的并联审批事项,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征求有关部门审批意见。 三、限时办结 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批。 四、办理结果送达 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通过临沂市电子证照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3.41.186:8899/icity/public/index)下载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自行打印使用。如需纸质证书,审批部门将通过免费证照邮寄的形式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邮寄到建设单位。 五、其他要求 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后,审批部门应建立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 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制定本地实施措施。 附件: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教程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教程 一、系统登录地址 互联网访问地址:http://60.213.41.186:8888。 二、系统登录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lyzwfw.sd.gov.cn/lys/public/index)首页上方点击“登录”按钮(如图1)并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上点击单位登录输入法人账号、密码、验证码(如图2),也可直接登陆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http://60.213.41.186:8888)。
图1
图2 2.登录后,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点首页底部点击“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如图3),即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申报。
图3 三、项目登记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后,先进行项目登记(如已登记过的项目可以找到该项目直接进行申报),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登记”(如图4)。
图4 进入项目登记页面后(如图5),在“中央代码”一栏输入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然后点击提取项目信息按钮。完善未提取到的必填项信息,进行项目登记(注:个别历史遗留项目存在没有项目代码的情况,这种情况请至市区统一申报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登记)。
图5 建设地点详情请选择所在区县不用加市级地址,建设详细地址请填写具体的街道信息,不能填写“市”、“区”、“县”(如图6)。
图6 完善相应的信息之后进行勾选信息确认,点击提交申报(如图7),提示申报成功,然后对此项目进行联合验收申报。
图7 项目登记完成后可以通过左侧的“我要申报”或者“我要预审”进行项目联合验收的申报或预审工作(如图8)。
图8 四、工程项目信息完善 为了满足新版电子施工许可证字段数据要求,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新增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模块,办理施工或者竣工验收备案需要先进行完善,否则无法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业务,工程项目信息完善操作说明如下: 登记完成后如办理施工许可或者竣工验收备案需点击“申报情况-我的项目-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按钮(见图9)进行信息完善。
图9 如果申报子项目需对子项目进行工程项目信息管理信息完善,点击父项目的子项目按钮,找到相应的子项目,点击子项目名称打开新页面,然后点击右上角(见图10、11),完善项目工程信息。
图10
图11 工程项目信息完善页面分为三个页签,第一个书签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页面(见图12),父项目和所有子项目信息是共享的。
图12 第二个页签为工程项目单体信息(见图13),需对当前父项目或子项目包含的单体进行完善,点击右上角新增或者删除进行维护。
图13 第三个页签为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息,选择单体编码,对单体的相关负责人和企业进行信息维护,如每个单体五方单位和负责人一直,可点击单体编码,勾选多个单体(见图14)。 注: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息必须维护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信息,否则无法申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
图14 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 五、项目申报 点击左侧的“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按钮选择“按项目申报”,直接进行项目申报(如图15)。
图15 选择申报的项目,进入选择事项页面,选择项目审批的区划,选择项目阶段及事项,(如图16),选择所要申报的事项,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申报单页面。
图16 填写申报单,选择办理结果送达方式,填写联系人信息(如图17)。
图17 进入上传材料页面根据系统要求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如图18),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提交申报(如图19),申报后的办件可以在左侧“申报情况—我的办件”内查看办理进度。
图18
图19 六、上传材料时调用市证照 上传材料时,可点击上传后面的三角号选择引用市证照(如图20)。
图20 系统会自动通过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去调用临沂市电子证照系统,获取显示该企业下的所有电子证照(如图21)。
图21 根据证照名称或者证照编号勾线需要的电子证照(如图22),点击确定即可。
图22 六、办理进度查询 “我的办件”内查看办件进度(如图14),根据办理进度办件下方会显示对应的办理状态。
图14 点击已办结的办件,可在办件内下载电子版办理结果(如图15)。
图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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