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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2024-09-13临政字〔2024〕80号为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信号,增强人民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救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在临沂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20分。二、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预先警报:...
临政字〔2024〕80号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信号,增强人民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救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在临沂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20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2024-09-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09-06临政字〔2024〕78号河东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 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河东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临政字〔2024〕78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东政报〔2024〕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河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河东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中心城区东部商务商业中心,港城商务商贸、现代智造与都市农文旅为主的鲁南跨越发展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河东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5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7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9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793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做优稻米、海棠、莲藕、草莓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渔业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沂河、沭河、汤河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细化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河东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你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9-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09-06临政字〔2024〕77号罗庄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 临沂市罗庄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罗政报〔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罗庄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罗庄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临政字〔2024〕77号
罗庄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罗庄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罗政报〔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罗庄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罗庄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一区三城”目标,全力打造中心城区南部活力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罗庄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0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224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做优花木、粮油、蔬菜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沂河、陷泥河、南涑河、武河湿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细化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罗庄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你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9-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沂河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09-06临政字〔2024〕76号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你区《关于呈请批复< 临沂沂河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4〕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沂河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沂河新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临政字〔2024〕76号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沂河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沂新管报〔2024〕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沂河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沂河新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山东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样板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先导区、产城融合绿色低碳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沂河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4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959.89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严格保护耕地,有序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植树造林等专项工程,优化农用地结构,维护粮食安全。通过加大品牌建设,加大特色产业集聚,突出种植产业发展等内容,壮大农业特色优势。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推动城乡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细化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沂河新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你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9-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国土空间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09-06临政字〔2024〕75号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你区《关于对< 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国土空间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高管报〔202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国土空间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高新区及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临政字〔2024〕75号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对<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国土空间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高管报〔202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国土空间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高新区及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速高新区融入京沪产业经济走廊,打造临沂市科技创新创业引领区;着力将马厂湖镇建成以地产品加工、医养健康产业为主导的产城融合、生态宜居新市镇;将罗西街道建成以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高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1万亩(马厂湖镇不低于3.29万亩,罗西街道不低于3.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3万亩(马厂湖镇不低于2.93万亩,罗西街道不低于2.3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73公顷(马厂湖镇不低于50.53公顷,罗西街道不低于61.2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239公顷(马厂湖镇2326公顷,罗西街道3913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做优羊肚菌、黑木耳、特种养殖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卧虎山、南涑河、燕子河、龙河、西部山体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引导全区镇村体系布局逐步优化,严守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要求,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镇区、村庄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即邱故城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细化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高新区及马厂湖镇、罗西街道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你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指导编制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9-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09-06临政字〔2024〕74号兰山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 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兰山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临政字〔2024〕74号
兰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兰政报〔2024〕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兰山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兰山区是临沂市行政、文化、商业、金融商务中心,着力打造成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核心功能区、鲁南苏北对外开放桥头堡。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兰山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1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0938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规划期内,涉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做优生态循环农业、观光农业、优质果蔬采摘初加工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渔业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沂河、祊河、柳青河、万亩荷塘、茶山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细化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兰山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你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9-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9-04临政字〔2024〕73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中冷链(临沂)物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31日...
临政字〔2024〕73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中冷链(临沂)物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
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20号
A26110308
临沂中合冷链
物流有限公司
中冷链(临沂)
物流有限公司
韩江鹏
常建国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联邦路16号
——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2024-09-0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沂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的通知2024-08-28临政办字〔2024〕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理顺我市专利奖评审工作的组织架构,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调整临沂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主 任∶隽新阳 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主任∶王子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徐 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成 员:曹振坤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杜培军 市...
临政办字〔2024〕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专利奖评审工作的组织架构,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调整临沂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隽新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王子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曹振坤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培军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晓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强廷 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干部
苗 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守贵 市政府总督学
姜良友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振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兰杰 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
杜元成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 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胜军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 梁 临沂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韩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8-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2024-08-23临政字〔2024〕6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栖息繁衍规律,经研究,确定在我市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现通告如下:一、禁猎区和禁猎期临沂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禁猎对象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濒危野生...
临政字〔2024〕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栖息繁衍规律,经研究,确定在我市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现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和禁猎期
临沂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禁猎对象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Ⅱ、附录Ⅲ》《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省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禁用工具和方法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弹弓、诱笼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犬猎、鹰猎、捡取鸟卵等方法进行猎捕。
四、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依法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
五、法律义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发现非法捕杀、买卖、贩运、走私和加工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应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
六、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如遇法律法规变动,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重新发布。《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临政字〔2021〕80号)同时废止。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2024-08-2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的通知2024-08-21临政发〔20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激励在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临政发〔202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激励在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管理、申报、评审、奖励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临沂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建立的政府质量激励机制,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单位以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市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一、二、三产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
第四条 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审一届,设“临沂市市长质量奖”和“临沂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类别。每个类别每届评定的总数不超过8个。
第五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总量控制。
第六条 市长质量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进行评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临沂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领导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推动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审议评审结果,向市政府提报市长质量奖拟获评名单;
(三)向市政府提报对获评单位和个人的撤销建议。
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强市办)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的具体评审方案、评审通则、评审程序等;
(二)选择确定承担评审的第三方机构;
(三)指导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工作;
(四)负责市长质量奖技术评审外的其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市长质量奖获评单位和个人的撤销工作;
(六)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成果的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八条 第三方机构承担市长质量奖的技术评审工作,并承担因评审产生的技术和法律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市长质量奖评审方案,编制具体评审工作计划;
(二)聘请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市长质量奖技术评审工作;
(三)汇总并向质量强市办书面报告市长质量奖技术评审情况。
第九条 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内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培育指导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简称“四新”领域)单位正常运行3年以上;
(二)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形成特色鲜明、科学先进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模式或者方法;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美誉度高,质量水平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
(五)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单位责任导致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六)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 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特别是“四新”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行业的单位积极申报。
第十二条 申报个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二)在本市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在履职工作岗位或从事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五)有较高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或在省以上质量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六)所属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七)无其他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 已经获得“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曾申报但未获得“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可继续申报,但评审标准要求的卓越绩效评价指标,较上次申报应有较大提高。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市长质量奖评定前,质量强市办在新闻媒体、市市场监管部门官网等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各县区质量议事协调机构下发申报通知。
(二)材料提报。单位和个人在自愿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参照评审依据编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向所属县区质量议事协调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三)条件初审。各县区质量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条件和材料进行初审,将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报质量强市办。质量强市办受理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初审情况进行复核。
(四)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质量奖评审方案、评审通则、评审标准等,组织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舆情调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形成情况报告报质量强市办。
(五)确定拟获评名单。质量强市办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情况,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提交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拟获评名单。
(六)公示。质量强市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获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公布。经公示的拟获评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五章 奖励及经费
第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向获得“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向获得“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同时获得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不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市长质量奖管理、评审、评估、推广、奖励等所需经费,列入当年度市级质量强市工作经费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 颁发给单位的市长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评单位内部质量持续改进和与质量工作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获评单位和个人责任与义务
第十八条 获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质量方面不断追求卓越、创新实践、持续改进。获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配合质量强市办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并主动分享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
第十九条 市长质量奖称号的使用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撤销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称号。
第七章 评审监督
第二十条 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依法保守商业或者技术秘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审行为和评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评审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质量强市办负责受理评选活动中违反评审规则的问题反馈。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机构应当加强对评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如实向质量强市办汇报。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评审资格,并由质量强市办提请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第八章 撤销机制
第二十三条 获评单位在公布后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由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并向社会公告:
(一)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的;
(三)产品质量不稳定,单位产品连续3次以上经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
(四)工程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发生重大问题的;
(五)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者索赔,造成国家形象和产品信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六)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被依法判定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
(七)拒不履行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九)主体被注销或者主体重组、被收购发生本质性变化,导致市长质量奖难以存续或者将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撤销奖励的。
第二十四条 获评个人在公布后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由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并向社会公告:
(一)弄虚作假、伪造事实,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的;
(二)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个人履职不到位导致所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或者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的;
(四)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或者技术成果的;
(五)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被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利用获评证书、奖牌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
(七)拒不履行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九)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撤销奖励的。
第二十五条 质量强市办组织或者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实施定期评估,主要评估获评单位和个人的守法经营、示范引领、持续改进等事项。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对问题轻微的进行约谈,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撤销其市长质量奖称号。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4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24日。
2024-08-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4-07-30临政发〔202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临政发〔20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按时高质量完成。市司法局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承办单位:市科技局)
2.临沂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美丽临沂建设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临沂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6.临沂市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7.临沂市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24-07-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2024-07-26临政办字〔2024〕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推动全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撑新兴消费上“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
临政办字〔2024〕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推动全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撑新兴消费上“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和战邮精神,以“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为引领,进一步提升行业基础设施能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产业融合创新,建设提升10个以上综合快递物流园,500个城区示范驿站,100个乡镇共配中心,1000个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点,争创2个国家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4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3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力争到2026年年底,全市邮政寄递业务量超30亿件,占全省业务量1/4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能级
1.增强集聚发展效能。服务临沂商城转型升级、县区商贸物流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衔接,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加快推进县域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对规划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本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用地可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新建或改建快递基础设施用地执行工业和仓储用地标准,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在电商产业园规划快递仓配设施,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享有与电商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加强智能收寄、分拣、投递设备推广,推动智能安检机应用。以临沂机场改扩建、临沂高铁站建设为契机,推动快件上机、上高铁,积极为航空邮件快件合理分配空侧场地,积极探索在高铁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2026年底前全市建成10处以上综合快递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城乡寄递物流体系。将智能快件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开展末端服务站点规范提升行动,城区打造500个示范驿站。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要求,在具备条件的社区物业等公共场所,设立快递服务站点,提升末端服务质量。各级政府按照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统筹商贸流通、供销联动、交通事业发展、电商扶持等渠道资金,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一体协同推进。推进乡镇共配中心建设,探索开展红色引领快递进村行动,在中心村、客运站、农产品市场、供销便民网点设立快递服务站,发挥网格员、公益岗、综治员等作用,缩短服务半径。支持邮快合作,依托农村邮政普遍服务配送渠道和网点,打造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农村寄递共配体系。大力培育“一县一品”项目,引导各县区参与示范创建,支持蒙阴县、郯城县争创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全国示范区,创建4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创建3个寄递量过千万的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强化资金和土地支持,提升100个乡镇共配中心,1000个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3.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培育引进快递区域性总部或分拨中心、结算中心。快递企业在临沂市设立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拨中心的,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给予增信支持,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鼓励企业加大对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优化快递车辆通行管理,合理设置临时停车位,提供停靠、装卸、充电便利,保障优先有序通行。加强对快递车辆持证上牌、保险、外观标识规范管理,对快递车辆通过禁行禁停区适当予以通行、停靠便利。落实鲜活农产品冷链寄递“绿色通道”政策,实施预约抽检、车辆免开箱等便捷查验。承担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服务范畴,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在公共就业招聘网和零工市场开设快递用工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深化产业融合创新
4.提升服务制造业水平。持续推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产业分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和规模。鼓励优质大型商户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招引外地龙头生产企业落户临沂,逐步形成集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展销、物流配送等环节于一体的地产品制造产业体系。聚焦制造业企业对邮政快递服务的需求,引导快递企业提升限时寄递、精准寄递、供应链管理咨询、客户画像和大数据分析等个性化服务能力,推进入厂物流、仓配一体化、订单末端配送、区域性供应链服务、嵌入式电子商务,为制造业企业量身定制快递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5.发展跨境寄递业务。加快“国际商城”建设,充分利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政策优势,以“国际贸易+会展经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国内国际齐头并进”为方向,推动对外贸易稳中求进、进中提质。推进通关一体化,吸引更多外地优质外贸经营主体到临沂试点开展业务。加快国际航空快递发展,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快递企业来临沂商城开设分支机构。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发展跨境电商、国际快递业务,进一步优化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外汇、融资、信用保险、仓储快递物流等线上服务,助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临沂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综合保税区)
(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6.坚持绿色发展路径。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新能源快递配送车辆更新应用,到2026年底,行业使用新能源车达到500辆以上。大力推进绿色包装技术应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开展电商快递绿色包装协同治理,减少二次包装,严控过度包装,推动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鼓励快递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积极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引导快递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使用电子面单、“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推广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包装。实施绿色分拨、绿色网点试点,鼓励在园区配置光伏电站、充电桩等节能减排设施设备,新建快递物流园区建有快充桩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持续将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平安临沂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建设,做好统筹保障,支持行业执法能力建设。按属地原则加强县(区)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规划衔接落地、行业寄递安全联合监管、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委托,有效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业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联络归口,强化信息共享,构建邮政管理、公安等协同管控机制。加强行业双预防体系建设,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加大对企业总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问责力度。加强联合监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加强绿盾智慧监管系统应用,加强安全预警、运行监测。加强行业应急管理,建立邮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应急队伍和应急车辆数据库,全面增强行业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加强快递小哥权益保障。推进快递员群体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实现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全覆盖。依法落实快递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快递员纳入困难群体住房保障范畴,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联合开展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面向本单位员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专班作用,集中会商、统筹推进有关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的支持指导,抓好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支持保障。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安排和“双重管理”要求,邮政领域地方履职能力建设,由地方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支持邮政管理部门积极融入地方大局,主动服务地方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人才支撑。推进行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支持市内高等院校设立邮政快递相关专业,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支持快递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2024-07-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袁家大院保护范围的批复2024-07-09临政字〔2024〕51号沂南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申请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袁家大院文物保护范围的请示》(沂政报〔2024〕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保护范围调整意见。将袁家大院保护范围调整为:以正房西北角为基点,向北约5米,向西约8米,向南约92米,向东约27-29米,面积约35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西北角:北纬35°32′56.168549″,东经118°27′46.38...
临政字〔2024〕51号
沂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袁家大院文物保护范围的请示》(沂政报〔2024〕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保护范围调整意见。将袁家大院保护范围调整为:以正房西北角为基点,向北约5米,向西约8米,向南约92米,向东约27-29米,面积约35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西北角:北纬35°32′56.168549″,东经118°27′46.382641″;东北角:北纬35°32′56.151142″,东经118°27′47.816941″;东南角:北纬35°32′53.011299″,东经118°27′47.761232″;西南角:北纬35°32′53.030124″,东经118°27′46.210024″。
二、你县要进一步做好袁家大院的“四有”工作,及时调整、完善袁家大院的记录档案,作出标志说明,设置保护界桩,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
三、你县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袁家大院保护范围的管理规定,协调处理好文物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四、你县要对袁家大院周边新发现文化遗存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及时进行登记并公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2024-06-29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建设国家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是国家、省赋予临沂的重大战略使命,也是临沂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商贸物流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定位,深入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等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商贸物流智慧化、国际化、绿色化、链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在推进“万亿工业、万亿物流、万亿金融”中放大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战略位势,全面塑造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奋力开创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打造融入长三角、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现代流通战略节点。
2. 建设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临沂商城、中国大集”首选度更加凸显,区域商贸流通枢纽功能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现代物流城垂直崛起“四个商城”建设全面增势,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78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2000亿元。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分别突破7200亿元、10000亿元,智能仓储占比达到45%,区域性现代仓储群渐成规模。
——高效能流通网络基本形成。综合交通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内通外达的“来”字型综合交通通道格局成型,干支仓配功能进一步提升,共同配送模式有效推进,海外商城、海外仓达20处以上,“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日趋完善。争取增加中欧班列固定线路及国际联运计划,力争到发数量每年增加20%左右,打造国家级多式联运中心。
——流通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金融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迈向国内一流,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总量突破170万户,对外开放跨上新台阶,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新跃升。
——市场主体竞争力显著增强。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引擎项目落地建设,流通市场主体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打造骨干物流园区和企业20家、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平台型企业16家、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网络货运平台4个。完成39个传统物流园区搬迁改造,招引落地物流行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
到2035年,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内畅外联的流通网络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三网两圈两枢纽”综合立体大交通格局。各类绿色技术在流通领域全面深入推广应用,数据和信息赋能成效全面显现,线上线下全方位深度融合,区域性“公路+”多式联运体系全面建成。流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塑成,物流市场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年均增长均保持8%以上,总量均实现再翻一番,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支撑,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二、骨干走廊战略定位
临沂位于京沪、沿海、沿黄、陆桥国家物流大通道,依托鲁南通道、鲁中通道、滨临通道、京沪辅助通道等两纵两横四条综合运输通道支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横向:临沂以鲁南通道为主线(日兰高速、岚曹高速、新石铁路、鲁南高铁),向东通达日照港、青岛港、连云港,向西衔接郑州等中原城市群,融入沿黄国家物流通道,并在兰州西向接入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对接服务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伊犁等支点城市。依托鲁中通道(鲁中高速、青兰高速、瓦日铁路),融入国家陆桥物流大通道,向西对接广大中部地区,积极支撑服务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
纵向:临沂以滨临通道为主线(新台高速、长深高速、胶新铁路),积极融入东线沿海流通大通道,对接服务沿海国家骨干流通走廊。以京沪辅助通道为支撑(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京沪高速),依托京沪国家物流通道,对接京沪国家骨干流通走廊,服务“长三角”城市群。
(二)走廊定位。
“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物流走廊“枢纽”——依托鲁南、鲁中通道,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补链强链城市等支撑作用,拓展河南、山西等中西部公铁联运物流市场和中欧班列集货网络,加强与新疆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等支点城市的合作对接,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融入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部产业和开放高地,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门户。
服务“长三角”农产品骨干流通走廊“中心”——依托京沪国家物流通道,发挥临沂综合交通枢纽支撑作用,连接济宁、枣庄、潍坊、日照等地,向南服务“长三角”城市群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稳定保供工程,完善农产品保鲜流通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集聚水平,依托临沂商贸市场集散优势,加强与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支点城市联动,探索廊内城市间“资源互补”合作机制,推动与长三角在农产品、能源等多领域流通合作,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
鲁南经济圈区域骨干流通走廊“中心”——依托临沂综合保税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开放平台,联合菏泽、济宁、枣庄等地,深化与苏豫皖交界地区城市合作,以物流合作为重点,积极开拓粮食、水果、脱水蔬菜等农产品市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兴市场,加快区域农资保供和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共建鲁南区域骨干流通走廊,带动新兴产业、高效农业跨地区合作,增强产业实力和商贸物流功能,创建全国区域骨干流通走廊示范带。
1. 服务区域农产品流通,打造“长三角”供应基地。立足我市农业特色和优势,全面对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产销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布局建设应急保供中心仓、冷链物流基地等设施平台,全力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依托大型批发市场、商会协会、农民经纪人等组织,加强与长三角蔬菜集团、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主体的合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开辟从生产基地到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聚焦“土特产”,加快培育24个特色产业,打响兰陵蔬菜、蒙阴蜜桃、沂南黄瓜、费县西红柿、平邑金银花、莒南花生等一批“土特产”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服务国家化肥储备,打造鲁南农资储备基地。发挥复合肥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政策性农资储备任务。结合市场需求和服务半径,畅通运输通道及面向鲁南苏北集中消费区的流通网络。布局建设1处省级农资仓配基地,改造提升10处县域仓配中心,实现仓储、调配、供应协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山东供销农资智能仓配和应急保障(临沂)基地等项目建设,统筹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全省农资流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打造服务鲁南辐射苏北的农资储备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服务区域煤炭流通,打造晋鲁煤炭组织中枢。依托瓦日线、侯月新菏兖日线,向西延伸对接山西、陕西,向东连接日照港,发挥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等政策平台优势,协同钢焦化氢一体化循环产业链打造,加快疏港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重大煤炭基地平台共建共享,开展区域性货物集散与分拨配送,组织煤炭、焦炭等重要资源跨区域、规模化流通,打造联通山西辐射鲁南苏北的煤炭流通组织服务基地,强化集散功能,推动煤炭流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 拓展国际合作。推动临沂港与青岛港、日照港等联动发展,深化港口功能前置,打造鲁南集装箱调运中心。持续拓展多式联运大通道,加大中欧班列运输计划争取力度,加密运行频次,提升TIR线路版图,拓展运营中哈、中俄等国际公路(卡航)运输业务,加快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增开国际货运航线,稳定提升日韩货运航线,建设国际货运监管仓、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支持机场申请进境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引导企业拓展在“一带一路”、RCEP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仓布局,实现“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推动新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市场开拓境外计划”,支持企业在中亚、东南亚、非洲等区域组织开展贸易自办展和经贸对接会。设立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探索创新属地查检作业线上查检模式,推广注册登记线上评审,持续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海关监管改革措施,助力企业快速通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海关、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区域协作。以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建设为契机,与长三角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智慧农业创新联盟,推进农业科技品牌共建,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探索创新飞地、研发生产异地协同等模式,争创国家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城市协同发展,优化区域商贸物流布局,完善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共同实施智慧物流升级、国际物流培育、多式联运试点等工程,加快推动与连云港、徐州、商丘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流通支点城市合作共建。深化与晋鲁煤炭骨干流通走廊沿线城市合作,以物流联通为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协同发展,联合走廊沿线城市共同组建企业联盟,形成稳定的煤炭等重要能源、资源产品产销联盟。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绿色物流一体化先行区建设,强化与淄博、潍坊等城市物流协同发展。加快实施河道整治提升、高铁基地建设等工程,建设鲁南物流能源廊带,联合打造鲁南高铁枢纽城市群。深化济南—临沂对口合作,高质量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协同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主动对接胶东经济圈,谋划建设青临(沂水)经济合作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做强枢纽经济。推动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与综合货运枢纽、机场、铁路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效协同,构建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探索推进“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集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能级,加快建设国际陆港,完成39个传统物流园区整合搬迁,推动顺和天源智慧物流园、财金智慧云仓、公路物流枢纽二期等16个新建物流园区建设和搬迁物流园区改造,打造“仓配一体、园线一体”的高能级物流枢纽经济先行区。依托临港不锈钢产业集群优势,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强化与日照港口功能对接,实现与日照产业互补联动一体化发展,打造钢材、煤炭及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物流枢纽。发挥航空货运高效优势,积极培育“临空经济”,依托临沂综合保税区,构建跨国采购体系,积极发展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垂直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推动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1.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40项依托市级业务系统办理事项,实行智能审批。全面梳理流通产业审批链条涉及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制定全产业“一链通办”事项清单,在流通产业发展集中的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手续办理。选取高频事项研究制定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域办、就近办、极简办、智能办。推行建设项目智审快办,全面实行“云评审”,提供视频会商、线上评审服务。推行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加大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打造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所有入企执法检查,均通过平台备案,实行“扫码入企”,对检查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全国一张清单,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开展流通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聚焦财政奖补、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及时修改、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规则标准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标准统一,实现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梳理流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现场踏勘、现场核验、征求意见等特别程序用时,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时限的,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1. 推进专业市场业态转型。围绕“前端延伸”“流通渗透”“后端升级”,推动各类市场从单一的交易功能,向商品交易与体验展示、设计研发与品牌孵化、仓储配送与供应链管理、商城指数与信息发布等不同功能业态的组合叠加转型,形成总部型、流通型、体验型、展贸型四大类型市场。加速推进商谷片区建设,提升市场形态,导入高端业态,增加市场运营含金量。高标准、高要求打造提升专业市场,促进产研融合、产销融合、产运融合。鼓励专业市场与国内优秀产业基地合作,探索实践产销异地合作模式,巩固市场集散优势。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合作,整合资源要素,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商贸数字化水平。推动商贸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垂直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新零售等新型交易模式。支持市场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复制推广新明辉一站式数字供应链模式,打造一批“专而强”“特而精”的本土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电商第三方服务,建设东方商都智慧电商产业园、中通快递智能电商产业园等项目,打造特色商品电商供应链基地,提升直播电商基地首位度,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动态平衡。探索“市场+供应链+直播+仓配”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争创国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到2025年,垂直电商平台达到30个,年交易额过亿元(平台)企业累计20家。(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提升生鲜农产品流通设施水平。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通道周边,因地制宜建设田头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指导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市场、集配中心等设施。指导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鼓励畜禽类加工龙头企业、特色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冷链资源共享,配套发展保鲜储运设施,建设完善畜禽、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及服务体系。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布局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智慧批发市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完善市区蔬菜储备制度建设。引导田间集货销售场所和季节性批发交易市场向产地收货处理中心转型。支持电商平台、实体企业采用产地直供、跨区域销售、线上线下合作的模式,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发展标准化、订单化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大力拓展中央厨房、消费扶贫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1. 优化城乡商业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全市商业网点,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提升商业服务能级,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推动各类商圈错位发展。加快解放路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建设,高标准打造“新琅琊不夜街区”、沂州里等热门商圈,创新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项目,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商业,在主城区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县域综合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城乡流通网络。统筹城乡服务资源,培育壮大一批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建立以县域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为补充、村级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联采分销、直营加盟、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线上线下、上行下行、基地建设等七项服务功能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县乡村三级网络为依托、七项服务功能为支撑的全市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一张网”。(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实施数字商贸兴市、物流数智提升工程,围绕五金、小商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等优势行业,引导商城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支持大型商超等连锁商业上线上云上平台,推动购物中心等传统商业积极引进首发商品和首店、旗舰店,拓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业态,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快临沂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物流大数据底座,培育一批高质量数据应用场景,打造省级物流大数据平台节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畅通农村网购渠道。指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等,打造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完善产地节点市场与长三角主销区市场供应链信息网络,搭建产销交易供应链大数据平台,推动产销地供求信息互换互通。到2025年,全市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超过11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有龙头商贸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大型物流骨干园区、企业多元发展,打造行业标杆。支持发展垂直电商平台或供应链平台等平台型企业,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技术装备等数字化联动升级。推动有实力商贸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方式拓展经营网络,完善全球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国际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引导专线物流企业以联合、加盟、入股等合作方式做大规模,开展第三方、四方物流供应链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物流企业争创国家A级物流企业和省星级物流企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培育特色企业做优做精。鼓励特色商贸流通企业做优做精,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鼓励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行动,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强领军企业,培大育强莒南花生、沂南肉鸭、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支持物流园区统一运输管理系统,统一物流结算,推广使用电子面单。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推动国内外市场衔接联通。实施“海外临沂”战略,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商城企业设立进出口贸易公司,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外贸公司来临沂设立分支机构。依托中国(临沂)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平台,加强与大型国际承包工程对接合作,做大工程物资出口。发展“产业集群+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用好RECP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政策,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商品品类拓展、通关方式创新、公共海外仓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区域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加快推进RCEP、“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上合组织国家海外仓建设,积极拓展非洲、中东、南美等新兴市场公共海外仓,支持在贸易来往频繁的边贸城市设立边境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放大开放平台集成效应。深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用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推动综合保税区与临沂商城深度融合。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推动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出口业务。加快“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紧盯中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组织举办境外自办展和经贸对接会。加快建设临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屠苏岛大型会展中心,高水平举办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世界人造板大会等国际性展会,提升临沂国际贸易知名度和辐射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1. 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推进枢纽存量提升工程建设与存量项目业态转型,提高物流运营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与国际陆港联动,加快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用足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政策,加快推动临沂国际陆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空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疏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南综合货运枢纽、临沂东综合货运枢纽和山东港汇国际物流园区“五枢纽一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综合货运枢纽布局,提高全市综合货物运输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提升综合货运枢纽辐射能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以国家物流枢纽和区域骨干物流枢纽为主框架,建设“N”个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城乡高效配送网络体系。创新“客运+邮政”“客运+快递”“电商+快递”等客货邮运营新模式,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打造城乡双向畅通通道。建设城乡高效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创新货物公交、集提集配等配送模式,提升配送信息化水平。制定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力度,提升物流与城乡共同配送运作效率。到2025年底,建成县级物流节点66处、乡镇配送中心(物流站)159处、村级物流点3538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水陆空货运周转能力。提速建设现代物流城,全面完成39处物流园区、1800家物流企业搬迁,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物流城。发挥好临沂港、综保区、济铁物流园等平台功能,加强与山东港口集团合作,深化青岛港等沿海港口功能前置,拓宽陆海联运、海铁直运功能,推动港口、物流园区一体化,提升企业进出口效率。支持公转铁货运主体做大做强,承接大宗货物转运,完善提升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加密中欧班列运行频次。支持临沂物流企业运营中哈、中吉乌“卡航”等国际公路运输业务,提升临沂至吉尔吉斯坦TIR运输线路,拓展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新线路。增开国际货运航线,争取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完善提升临沂机场国际口岸功能,进一步稳定提升日、韩货运航线。(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冷链物流能力。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肉类、果蔬等农副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规模化、社会化、网络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重点支持兰陵县、沂南县、蒙阴县、莒南县、平邑县等,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通道周边,新建、扩建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以“田头冷库”为基础的冷链物流节点。以综保区国际冷链物流中心及周边冷链物流设施为主要承载区,构建农产品中转集散型冷链物流基地。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等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逆向物流服务。加快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逆向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坚持从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入手,贯通农林牧渔、肉蛋奶菜菌果之间的联系,提升“四料五减”水平。到2025年,实现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应急物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统筹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流能力储备,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响应机制。支持物流枢纽企业完善应急设施功能,增强多节点、多通道、网络化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实现应急物资跨区域快速调运、区域内有效分拨和配送。构建涵盖救灾防灾、医疗防护、粮食食品等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机制,以生产企业产能保障、流通企业有偿代储、政府应急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制度,健全应急物资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度机制。落实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生产生活物资顺畅调运。搭建应急物流调度平台,实时精准查询应急物流仓储、物流企业应急能力储备。依托国家物流枢纽,融入国家应急物流骨干网,打造应急物流节点城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1. 加强通道立体网络建设。①完善公路通道网络。推动临沂至徐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日兰高速改扩建、潍坊至邹城等高速开工建设。加快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完成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高速项目建设,到2025年,初步形成“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远期逐步构建“十纵十横”普通国省道网络。②完善铁路通道网路。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进厂区,畅通货物运输“微循环”,到2025年铁路专用线达到18条。全线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和董家口至瓦日(兖石)铁路联络线,加快推进莱芜至临沂高铁前期工作。③完善航空通道网络。建成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开通日韩全货机航线。加快推进兰山、平邑、兰陵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实现“1+X”格局的沂蒙机场群。力争完成费县、临沭通用机场验收。④完善水运通道网络。压茬推动兰陵县西泇河、莒南县绣针河通江达海工程,联通运河长江及日照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枢纽集疏运能力。全力推进董家口至沂水、胶新铁路复线、临沭至连云港、临朐至沂水等项目建设,实施“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提升铁路连片成网效应。打造“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的现代化集疏运网络,实现国内干线网、区域分拨网与同城配送网的三网融合、互联互通、相互赋能,提高走廊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到2025年初步建成“三网两圈两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综合交通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应急资源调度机制,基本实现应急资源统筹共享,构建高效顺畅的应急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争取国铁济南局批复更多的混装车站和混装线路,大力发展中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推进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发挥不同运输方式比较优势,打造“国际海运+国内铁路+新能源重卡”联合运输模式。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木业企业等货物“散改集”,推动临沂商贸产品由汽车散装运输向铁路集装箱运输转变。到2025年,临沂铁路发送量超过450万吨,铁路运输在交通运输结构中占比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联运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公路物流企业与铁路物流企业联合模式,培育多式联运综合经营主体,搭建多式联运综合智慧平台,建立完善的集装箱还箱场站,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持续增加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经营主体建立“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开展“全程不拆箱”,实现多式联运“ 一箱到底”。到2025年,力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项目达到6个,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率达到100%,有效降低全市交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促进货运清洁能源替代。优化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三级绿配节点体系,落实新能源货车便利通行政策,创新“路权+奖励”支持政策,大力推广城市新能源货车。鼓励发展新能源重卡,稳步替代传统燃油货车。加强氢能源货车技术研发,推广使用氢能源货车。到2025年,清新能源货车达到3000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建设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客货运站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实现有效覆盖,打造“青岛-临沂-济南”新能源重卡全国示范线路。鼓励货运枢纽使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货运枢纽智能化升级,实施智慧赋能园区工程。鼓励货运枢纽建设光伏电站,发展智能储电设备,引导现代物流城等物流园区使用电动叉车、电动货车等新能源物流设备。依托农资、商贸等重要运输通道,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等新技术,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推进智慧公路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1. 建立流通产业项目库。建立流通领域融资项目库,梳理龙头流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发挥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商贸、交通物流、农村流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加大供应链金融平台研发推广力度,发挥“沂链通”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与上海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直连作用,扩大我市供应链票据签发和交易规模。深入开展“银担商票保”业务试点,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型企业综合信誉弱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新路径。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银行机构开发应收账款质押、电子仓单质押等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缓解商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市级“融沂通”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功能优化和特色专区建设,为市场主体创业兴业提供融资保障。加强平台推广,开展进企业、进商城等宣传活动,打造“融沂通”服务品牌。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推动银行机构与平台合作,开发信用数字信贷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引导银行机构在乡镇增设网点、改善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乡镇网点恢复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加快营业网点总体布局优化和服务功能提升,加大智慧柜机等智能设备布设力度,确保优先向乡镇(社区)倾斜。深入推动“沂蒙金融超市”行政村布点设立工作,深化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支付升级工程。扩大涉农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探索建立各类产权数字化登记、流转交易系统。(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措施,优化涉企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信贷可得率和便捷性。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风险补偿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深化银担合作,加大“支小支农、降费让利”力度。发挥数字金融赋能作用,健全抵质押物价值重置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抵质押担保难、信用评估难、风险定价难等堵点难点。健全金融辅导、金融管家等融资服务保障机制,探索针对流通领域特色产业集群组建商圈辅导队,拓宽辅导企业范围,推进金企精准对接,破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1. 加强市外金融机构招引合作。优化提升我市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快聚合优势金融资源,培育壮大现代金融产业,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征信服务、政策咨询、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市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临沂,推动各类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抢抓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机遇,深化与鲁南其他地市在政策规划、协作机制、资源要素等领域的金融合作,推进城市间金融机构、人才、资源等要素的互联互通,形成区域金融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鼓励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定位,打造地方金融服务品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减量提质”的发展思路,引导业务开展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地方金融组织做优做强,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构建覆盖市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政策,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形成地方金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对其他各类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加强整合归集,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银行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临沂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保险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争取更多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纳入省级以奖代补范围。推动县区申报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品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增强出口信用保险效能。支持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统筹相关资金对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信保保费支持比例不低于50%,其他市场支持比例不低于30%。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覆盖面和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推行审批替代、主动公开、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制。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将书面承诺的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承诺,鼓励市场主体在进入市场前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市级行业协会作出守信承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广应用,推动各监管部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尽快实现监管领域、事项和对象全覆盖。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监管部门按照省、市统一的制度规范建立或调整信用评价模型、信用等级划分和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标准等,构建全市信用监管“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对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切实把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
(二)强化方案责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建设方案实施,及时研究解决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有关规划编制、流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土地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建设方案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商贸与农产品等战略流通领域,加强与省直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指导支持。严格落实流通领域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聚焦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全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利用各类政策和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2024-06-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6-26临政字〔2024〕4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领汇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临沂...
临政字〔2024〕49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领汇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12号
A26110910
——
山东领汇食品有限公司
孙新利
吴凤英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东城项目聚集区(六和饲料厂东200米路北)
法人代表
2
鲁临屠准字221号
A26110204
A26110205
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
周成名
——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窑南头村
2024-06-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耿涛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6-24临政任〔20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耿涛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苗壮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房庆良为临沂市水利局副局长;朱俊合为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吴广江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王淑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副县级);王林墩为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鹿荣华为临沂农业发展...
临政任〔20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耿涛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苗壮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房庆良为临沂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俊合为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广江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王淑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副县级);
王林墩为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鹿荣华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相彬的临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汉民的临沂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阎良赋的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24日印发)
2024-06-2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命张韬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6-24临政任〔202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韬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刘铮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李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侯剑勃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李尉为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临沂市人民政府...
临政任〔20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韬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铮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李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侯剑勃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尉为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24日印发)
2024-06-2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06-21临政办字〔2024〕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内涵丰富、业态多元、要素齐备、内驱强劲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动...
临政办字〔2024〕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内涵丰富、业态多元、要素齐备、内驱强劲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旅游业向千亿级产业迈进,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千亿级旅游产业为目标,按照“一核一区一带”(一核:中心城区旅游目的地,一区:环蒙山旅游度假区,一带:沿沂河休闲观光带)总体布局,构建“红绿蓝古今”精品旅游体系,优化市场供给,完善要素体系,拓展客源市场,扩大文旅消费,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力争2024年全市接待游客9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5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4%;2025年全市接待游客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93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5%;2026年全市接待游客1.0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6%,将旅游产业打造成全市支柱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旅游核心产品
1.发展水上旅游。围绕打造城区旅游目的地,依托生态水城,持续推进水韵琅琊城市文旅综合体项目,2024年底前形成成熟完善的文化演艺、文旅消费、水上公交、水上观光、水上餐饮等特色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加强创意,重点提升行进式游船演艺“夜画琅琊”、打造城市会客厅“点靓沂河”、扩展水上漫游“柳青花溪”等项目,打造广播电视塔网红餐厅,启动沂河北岛建设,增加水上餐饮、娱乐、运动等业态,一体打造功能分明的水岸联动体验区,2024年游客接待量突破1300万人次,2026年建成江北夜游首选目的地。提升完善灯火兰山·新琅琊、沂州里、琅琊古城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每年新创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不少于2处,2026年水韵琅琊旅游区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以资源整合做强温泉旅游,推动温泉与农旅、文旅、学旅、商旅、康旅等多业态融合,立足资源分布,集中打造温泉旅游片区。提升汤泉省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奥华温泉健康城、名仕温泉酒店等项目建设,拓展温泉产业链,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叫响“汤头温泉”品牌。
2.激活蒙山旅游。立足打造“福寿名山”目标,加快实施蒙山旅游区总体规划,推动龟蒙、云蒙、天蒙三大景区资源整合、协同发展,2026年蒙山景区及周边区域年游客接待量达500万人次,初步建成“主客共享、近悦远来”的知名旅游目的地。龟蒙景区以鹤鸣湾项目、天宇博物馆新馆群项目为核心,打造核心度假产品;云蒙景区以蒙山体育运动公园、无名境民宿为核心,打造运动养生产品;天蒙景区以龙溪谷、天蒙山居为核心,打造休闲体验产品。实施“水润蒙山”工程,推动蒙山滑雪、山地运动、蒙山慢道等体育休闲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登山节、环蒙山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发挥岱崮地貌优势,打造“网红崮”,形成破壁出圈的“崮文化”新热点。
3.优化红色旅游。着眼擦亮红色旅游品牌,以企业团建拓展红色旅游,优化红色旅游发展格局。提升、完善、拓展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孟良崮、文峰山等8个红色景区、场馆功能业态,推动红色岱崮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沂蒙山小调诞生地综合提升项目等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制定出台《推进红色研学旅游工作方案》,优化1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5条红色研学精品线路,扩大红色旅游市场影响力。建设提升红色大型教育基地,把红色企业团建作为重点,招引头部团建企业,设计精品培训课程,建设企业团建场馆基地,开发特色实践线路,培养一批红色培训导师队伍,建好规范运行机制。组织旅游企业推出企业团建系列产品,积极争取承办全国红色体验式教育活动,打造沂蒙精神体验式教育综合实践基地。依托“红色沂蒙”智慧运营平台,统一调配红色研学、企业团建、红色旅游资源与客源,规范市场运营。
4.提质乡村旅游。顺应轻休闲、微度假乡村旅游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沂蒙乡愁”民宿,统筹抓好规划设计、文化创意、运营宣传,完善美食、文化、节庆、体育健身等多元配套,让“住民宿、忆乡愁”成为临沂旅游新名片。从2024年起每年新建或提升精品旅游民宿20家以上,到2026年全市精品民宿和乡村酒店达到200家以上、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6个以上。实施“一县一精品”,各县区每年打造提升至少1个精品乡村旅游点,到2026年新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重点村(含休闲度假村)10个。推进乡村旅游片区化发展,探索建设沂水院东头镇等7个乡村旅游集聚区,打造“乡往沂蒙·美好生活”旅游品牌。
5.打造演艺旅游。着力打造“演艺之城”,突出高品质剧场演出、音乐节、演唱会活动举办和主题演艺、演艺新空间打造,不断提升临沂演艺业发展能级。创排音乐剧《青春之城》、柳琴戏《辛锐》,持续引进精品舞台剧目,每年开展剧场演出110场以上,打造“主客共享”的城市演艺会客厅。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开发街头演艺、广场演艺,持续策划举办海棠音乐节、大学生音乐节等活动,打造本地节会品牌,每年策划开展各类演艺活动120场以上。推动开心麻花剧场、斜杠剧场等演艺新空间打造提升,引导现有旅游演艺项目提质升级,不断丰富演艺业态和内容,将演艺打造成为重要旅游吸引物。
6.做大商贸旅游。发挥临沂商贸物流优势,强化“商城即景区、商铺即景点”理念,培育打造华丰国际商贸城、中国酒店用品城、中国教育用品采购基地、临沂小商品城、临沂进口商品城等商文旅综合体,每年推出2-3处特色购物街、网红打卡地,打造一批旅游购物体验专区。针对游客需求,延长营业时间,围绕购物中心,配套建设游客中心、餐饮中心、娱乐中心、旅游特色街等服务设施,带动吃住行游购娱全场景消费,提升“临沂商城·中国大集”首选度。进一步优化商品展陈、导购和售后服务,提升购物体验,增强商城旅游吸引力、竞争力。大力发展文创产业,支持中国结、二胡、草柳编、石雕、高榆木梳等非遗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山东手造·产自临沂”“礼遇·临沂”等品牌。依托各类名优特产,包装研发旅游商品,建立沂蒙旅游必购商品名录,每个县区至少开发1款旅游必购商品大礼包。
(二)提升旅游产业能级
7.实施产业强基工程。坚持增优势、补短板,实施旅游投资“双30”计划,每年抓好30个在建项目建设,谋划30个补链强链项目,强化产业支撑,到2026年,提升一批老项目,建设一批新项目,招引一批好项目,累计完成旅游投资300亿元以上,新培育“雁阵形”旅游产业集群1个。
8.实施景区焕新工程。每年抓好20家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导览、安全警示等配套设施和景观、场馆、步游道等观览设施,丰富业态产品,优化管理服务,拓展综合功能,到2026年打造2至3家年接待游客过300万、10家年接待游客过百万景区。
9.实施企业培优工程。推动所有县区成立国有文旅集团,发挥市县文旅集团平台优势,整合文旅资源,形成规模效应。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民营文旅企业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以文旅部门为主体的各级文旅集团业务评价体系。积极招引总部企业、“链长”企业、新型旅游企业,到2026年,新发展年营收超3亿元的旅游企业1至2家。
10.实施业态融创工程。深化文旅融合,依托各类非遗工坊、遗迹遗址、博物馆大力发展非遗旅游、文博旅游,推出一批文物主题游径。深入挖掘东夷文化资源,赋能旅游产业发展,开发特色文旅品牌,打造文旅融合新IP。加强博物馆建设,推进优质博物馆进驻景区,用好博物馆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功能,建设羲之故居片区博物馆群、平邑天宇自然博物馆群等,带动地方文化发展,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旅游辨识度。深化跨界融合,实施“文旅+”,开发建设一批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交通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业态。以大众体育培养康养旅游,坚持以群众体育为主体,推动“体育+健康+旅游”,举办临沂马拉松等有影响力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充分利用现有闲置体育场馆承接体育活动,带动体旅消费。发挥各类协会作用,策划举办高层次活动,助推旅游发展。坚持“一县区一特色”,开展“一县区一品牌、一县区一线路”建设,推动县区旅游、行业旅游相互交融、协同联动。
(三)完善旅游要素体系
11.健全旅游交通网络。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体系,新改建一批旅游公路,打通蒙山至临沂城区直通道路,打造“一环多支”红色旅游廊道。配套完善市内机场、高铁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加强全市路域环境整治,净化美化旅游道路沿线环境。
12.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完善市级智慧文旅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旅游智慧化监管水平。推进智慧景区建设,组织4A级以上景区增强门票预订、交通接驳、智慧停车、智能找厕、消费购物等功能,培育一批智慧旅游示范标杆。积极推广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应用,打造沉浸式、互动式体验项目。
13.优化夜间消费环境。坚持主客共享,及时调整特色公交、观光公交、夜公交线路,延长部分线路运营时间,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出行、出游需要。推动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场馆延时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夜间开放。梳理旅游景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条件,挖掘既有停车资源,在确保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推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错峰免费开放,最大限度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
(四)丰富旅游住宿供给
14.完善精品住宿体系。实施品牌引领带动战略,支持各县区引进国际、国内高端酒店、品牌连锁酒店,完成3个以上高端品牌引进项目。结合地理风貌、历史文化等资源,创新经营模式,设计创意产品,打造一批特色主题酒店。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形成项目联动优势,提升游客游览体验。评定一批星级旅游饭店,打造一批好客山东精品酒店,发展一批文化主题饭店,到2026年,争取全市星级旅游饭店总数达到40家以上,好客山东精品酒店达到10家以上,文化主题饭店达到8家以上。
15.提升住宿服务品质。推广“亲情沂蒙”旅游服务规范,实施“服务质量提升月”专项行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开展精细化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研发精品菜、特色菜,推出10家非遗美食饭店、20道网红旅游小吃、30道经典“沂蒙菜”,打造一批沂蒙特色菜示范店。
(五)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16.打造精品线路。统筹四时节气,推出“畅游沂蒙”四季旅游特色线路。整合优质资源,重点沿沂河串联各大景点景区,打造沂蒙乡村逍遥游、水韵琅琊体验游等休闲观光精品线路。细分客源市场,打造红色研学游、生态康养游、精品民宿游、商城购物游、文博考古游等专项线路。整合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资源,制定临沂旅游攻略。
17.开展精准营销。坚持“引客入临”,立足周边、巩固省内、拓展省外,借助旅游专线包机,争取日韩和东南亚,扩大市场半径。借助香港航线开通,积极开拓香港市场。重点做好高铁沿线城市推介,进一步开拓长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客源市场。加强与OTA平台全面合作,构建“互联网+文旅产业”新模式,在携程、同程、美团、去哪儿等在线旅游平台,设立临沂旅游官方旗舰店,扩大产品销售。用好社会自媒体,聘请一批“沂蒙旅游大使”,评选“旅游推荐官”,加强与网红大V合作,联系知名综艺或影视剧组做宣传推广和游客引流,提升“红色沂蒙·时尚临沂”品牌影响力。
18.强化活动引流。持续举办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庆。用好“三春”(春花、春菜、春茶)、“三节”(节气、节日、节庆)等时机,开发传统民俗游、现代假日游、地方主题游、四季节气游等专项产品,创新举办“春赏沂蒙好风光”“畅游沂蒙夏日爽”“请到沂蒙看金秋”“冬享沂蒙过大年”四季之旅以及“沿着沂河发现美”“登临蒙山悦美好”等文化旅游主题活动,组织策划“请到沂蒙过周末”,广泛开展“沂蒙四季·活力临沂”文旅活动。坚持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开发周期性产品,搞活四季游,做到旺季更旺、淡季不淡,打破淡季困局。
(六)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19.健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文旅部门与12345临沂首发、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快速妥善处置旅游投诉、涉旅舆情和旅游安全事件。
三、配套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市政府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旅游发展协调指导。全面落实带薪休假,鼓励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干部职工错峰休假。每年评选表扬一批旅游工作先进县区、先进乡镇、优秀旅游企业,形成县区竞相发展、比拼赶超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将旅游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列为县级及以上重点旅游产业项目的,实行一事一议,予以用地保障。支持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政府在配套基础设施方面予以支持。
(三)强化财金支持。市县财政每年统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旅游产业;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服务,推广“乡村振兴贷”“文旅工赢贷”“民宿贷”等信贷产品,加大对旅游企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强化创新驱动。叠加形成政策放大效应,推广乡村民宿、乡村酒店证照联审联批机制。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举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支持星级饭店、星级民宿、乡村酒店等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定点,支出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市内中小学校依托旅游资源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全市职工到景区举办疗休养活动。
(五)强化人才引育。推动建立旅游文创大师工作室,形成高端人才集聚效应。加强旅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引育2名优秀经营人才、3名青年骨干管理人才、30名左右专业技能人才,培训50名左右旅游管理人才、300名左右旅游专业人才和乡村旅游带头人、经营业户。遴选10名左右国内知名旅游专家,建立旅游发展智库。
附件: 1.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责任分工表
2.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项目表
3.2024-2026年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计划表
2024-06-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4-06-0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驻临高校:现将《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驻临高校:
现将《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加快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以公开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做好“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包发布推送。锁定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目标,聚焦“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战新产业全面起势、未来产业坚定入局”三条主线,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校企融合、产教融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绿色智能家电、特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赛事等领域消费和“惠享琅琊•乐购临沂”国潮消费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情况,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二)以公开助推高水平开放。围绕“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聚焦“四个商城”建设,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和相关政策宣传,让“南义乌、北临沂”的品牌进一步叫响全国、走向世界。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宣传发布,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公开助推社会精细治理。加大城市更新“十大工程”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关切,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围绕“沂蒙粮仓”建设、乡村产业富民、和美乡村提升、数字乡村试点等方面,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聚焦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持续做好重要政策宣传发布。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心向社会公众开放。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拆迁安置方案等事项,通过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以“卫生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房票”“认房不认贷”“带押过户”“降低首付”“租赁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聚焦“教育突破年”行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关政策推送,重点推送老年助餐、银发经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托育服务供给、孤儿助学工程、“护佑健康”项目等支持政策和措施。动态调整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加大物业、环卫、家政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加强“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信息推送,唱响“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
(五)以公开助推监管效能提升。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的更新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措施,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针对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不同特点,分别探索制定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或规范。逐步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领域,探索建立各领域统一的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工作成效。
二、不断强化政策公开和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提升政策集中发布质效。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惠企政策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换位企业视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和一站式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办事体验越来越好。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统筹推进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数据同源管理,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明确政策网络版式,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稳步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适用范围。
(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能级、重点领域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降碳减污扩绿、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开展市、县区两级“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三、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回应群众现实需求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用词准确严谨,按时高质出具答复告知书。
(九)推进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设覆盖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县区的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协查、答复、归档等一体化功能。推进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政民互动成效
(十)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律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制定政策性文件的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要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十一)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五、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十二)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完善政策问答平台运行机制,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组建知识库,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政务新媒体等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十三)切实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全链条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任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及时大范围转载重要信息。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在公开前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
(十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场地建设标准、功能建设需求为重点,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对全市现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规范升级,做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创新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便民服务场所,筛选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六、牢固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确保工作提质增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十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以前期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年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
(十七)强化培训监督和工作落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广泛征集和推广一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公开品牌,形成规模效应,共同打造临沂市政务公开品牌体系。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配档表,实时跟进推动,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健全完善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统筹政务公开安全与保密,全面规范公开方式和范围,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安全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赋能临沂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要点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以公开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做好“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包发布推送。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锁定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目标,聚焦“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战新产业全面起势、未来产业坚定入局”三条主线,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校企融合、产教融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推进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绿色智能家电、特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赛事等领域消费和“惠享琅琊•乐购临沂”国潮消费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供水厂出水安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状况,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
全年
(二)以公开助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
围绕“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
全年
聚焦“四个商城”建设,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和相关政策宣传,让“南义乌、北临沂”的品牌进一步叫响全国、走向世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宣传发布,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三)以公开助推社会精细治理
加大城市更新“十大工程”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关切,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沂蒙粮仓”建设、乡村产业富民、和美乡村提升、数字乡村试点等方面,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聚焦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持续做好重要政策宣传发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心向社会公众开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拆迁安置方案等事项,通过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四)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
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以“卫生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房票”“认房不认贷”“带押过户”“降低首付”“租赁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聚焦“教育突破年”行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关政策推送,重点推送老年助餐、银发经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托育服务供给、孤儿助学工程、“护佑健康”项目等支持政策和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动态调整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物业、环卫、家政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信息推送,唱响“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五)以公开助推监管效能提升
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的更新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措施,提高监管透明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针对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不同特点,分别探索制定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或规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逐步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领域,探索建立各领域统一的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二、不断强化政策公开和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提升政策集中发布质效。
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惠企政策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换位企业视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和一站式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办事体验越来越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统筹推进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数据同源管理,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和效率。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快推进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明确政策网络版式,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稳步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适用范围。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能级、重点领域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降碳减污扩绿、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三、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回应群众现实需求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用词准确严谨,按时高质出具答复告知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九)推进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探索建设覆盖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县区的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协查、答复、归档等一体化功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推进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四、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政民互动成效
(十)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律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制定政策性文件的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一)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
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全年
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五、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完善政策问答平台运行机制,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组建知识库,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政务新媒体等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三)切实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全链条工作制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有序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任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及时大范围转载重要信息。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在公开前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场地建设标准、功能建设需求为重点,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对全市现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规范升级,做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创新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便民服务场所,筛选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六、牢固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确保工作提质增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以前期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年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各县区及部门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各部门、单位10月底前完成
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全年
(十七)强化培训监督和工作落实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广泛征集和推广一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鼓励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公开品牌,形成规模效应,共同打造临沂市政务公开品牌体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2024-06-0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06-0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发〔20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
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对应原则,逐条明确市级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 将钢铁、有色、石化、机械、轻纺等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纳入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对相应设备购置费用(单项设备购置费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 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资金,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设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设备大规模更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3.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住建领域设施更新资金22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供水、供热、供气、排水、安防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4. 鼓励已投运生物天然气发电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安全可靠水平,对生物天然气发电项目,2024-2025年其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补贴至0.75元,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5. 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按照“早淘汰多补助、晚淘汰少补助”原则,区分不同车辆类型、使用年限及淘汰时间,根据各市2024年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6.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支持老旧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对更新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根据不同车辆类型、电池规格,给予城市公交企业一次性定额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7.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支持内河和沿海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拆解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建造,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8.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4500万元,支持2019年1月1日前安放龙骨的600总吨以上符合条件的老旧内河运输船舶,开展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船舶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9. 深入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购置应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4类农机报废,按照单台农业机械不同类型给予定额报废补贴,逐步扩大报废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给予一定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0. 2024年支持改造提升1万家村卫生室,统筹相关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智慧随访设备、康复理疗设备以及必要的体检设备,全面优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1.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2.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双高”、“811”建设高校,以及国家、省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更新购置一批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单台(套)价格原则上在50万元及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3. 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支持重点行业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安排2.65亿元,重点投向承担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项目、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投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投资期内,对被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跨或特色专业型平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提前退出时间达1年以上(含)的,给予投资收益的30%-50%让利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 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正处市场推广期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为其购买符合条件的保险,省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 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医疗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制定优质产品和先进设备清单,建立完善评价机制,推荐更多企业和产品纳入国家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推广目录。对纳入国家有关目录清单的生产企业,其新上符合条件的扩大产能、技术升级等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16. 统筹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山东省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 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省级筹集资金1.26亿元,按照每个乡镇8万元、每个街道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短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8. 推行重点领域绿色采购,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加大对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政府采购力度,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并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9. 按照省级奖补,各市发放促消费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等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补贴。省财政安排相关资金,根据2024年各市废旧家电回收量同比增长情况和限额以上家电零售额增量贡献等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 统筹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平台和拆解再利用项目给予一定投资补助。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1. 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具备资质拆解企业等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的,2027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2. 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23. 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 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优化代理收费、专用线收费,有效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5. 对通行京杭运河(包括支流航道)山东段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对在小清河航行的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给予全额补助,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补助总额度最高2000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6. 省级筹集2000万元,对2024年经山东港口的内贸海运多式联运“一箱制”业务,给予最高600元/标箱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7. 省级筹集2000万元,对2024年山东港口海铁联运班列出口下水集装箱,给予每标箱350-500元补贴;对2024年支线船公司在山东港口运营的内支线,每运营一个航次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8. 鼓励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对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新增纳统企业,且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择优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9. 支持全省惠民流通项目建设,统筹省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补短促融项目、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项目给予一定投资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0. 将现代物流业作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10个左右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1. 对国家、省确定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鼓励利用有效载体和多种渠道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用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32.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2027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印发)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06-0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引导市场预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201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一)加大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力度。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每季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更新一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优质民间投资项目,择优向国家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荐,并支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健全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推介机制,依托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每季度完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三张清单,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项目。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打造“临沂版”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鼓励民营企业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商用车、高端装备、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战新产业,聚焦发展光储氢一体化、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建设晨星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上云工业企业。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持续推动“千项技改、千企提质”,动态更新民间投资“重点技改项目库”,择优推荐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对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先进研发、检测设备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贴息贷款或设备购置费10%的比例择优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同时获评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的,技改设备奖补上限相应提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交通项目。围绕打造“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临沂模式”,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新机制出台为契机,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放力度,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采用联合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具有稳定收益、条件成熟的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内河水运、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除国家明确的条件要求外不提高门槛。通过公路冠名权转让、路域环境综合开发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四)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水利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中小河流治理、水源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村饮水水质提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水利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各级水利投融资主体通过参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以及水利资源优先开发等方式与民间资本合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采取转让涉水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水利存量资产,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五)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品质提升。聚焦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城市停车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参与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公园绿地的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利用,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商城、国际商城建设,推动“商仓流园展”贯通提效,助推物流总额突破10000亿。引导商城企业、商户围绕五金、小商品等优势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创建“中国数字商贸示范城市”,培育过亿元企业达20家。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探索“市场+会展”模式,每年举办各类会展150个以上,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会项目达12个以上;积极参与屠苏岛国际会展中心等各类会展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布局境外营销渠道,建设海外商城、海外仓(边境仓)。重点为民营企业搭建地产品平台15处,培育招引地产品头部企业40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七)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围绕科技“翅膀工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积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引导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基地、加速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新型模式,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科技示范工程。支持民营企业申报急需紧缺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项目,引进、研发、孵化一批产业化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走出去”,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布局一批联合研发机构。推动制定《临沂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强化民营资本参与全市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八)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鼓励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管护,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利用村庄闲置土地和房屋,打造特色民宿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村史馆,激活农村“沉睡”资源。深入实施“四雁工程”,引导民间资本和四雁人才对接,探索构建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光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央企、省属能源企业组成多种形式联合体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力度,借助高校、协会搭建沟通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协同发展,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做好民营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聚焦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规定享受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积极支持申报国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对产权清晰但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于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三、强化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
(十三)加大贷款融资支持力度。打造“融沂通”金融服务品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实施首贷培植名单制管理,为首贷户提供一站式受理、审批、放款的“首贷专属服务”。每季度开展政金企现场对接会,共享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与资金安排等信息,组织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主办行”,做好融资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财政+担保+信用+银行”合作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出质,向银行机构借贷。对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市、县在5%的代偿率以内分档分别给予最高20%的代偿补偿,县区财政按照担保金额的0.3%予以担保费补贴,担保费率原则上按照“保本微利”确定。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建筑业等行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将信用良好民营企业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等纳入贷款增信范围。(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融资担保集团)
(十四)加大土地保障服务力度。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五)降低招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鼓励其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营造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环境
(十六)完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版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切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产业和领域,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增设民间投资准入条件,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采购公告等方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落实《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科技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揽子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发挥“沂i企”平台作用,开展政策服务可视化直播、专题解读、线下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十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稳妥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对情节严重的失信主体,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十八)营造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良好氛围。定期调度评估各县区民间投资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处理等工作情况,压实工作责任。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深化运用“直通车”机制,依托“12345·临沂首发”“企业评部门”,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等重点问题线索,畅通直诉路径。推广各县区促进民间投资的好经验好做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等)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06-0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加快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换位企业群众视角,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流程再造、集成服务为手段,将“一件事”改革由技术层面上升至制度层面,2024年内,贯彻落实13个国家部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迭代更新100个省级部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创新打造8个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超预期的便利化服务体验。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1.信用修复“一件事”。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设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修复的协同服务机制,信用赋能助力企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负责)
2.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统筹核查企业在“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缴存、科技、交通运输、纳税、知识产权、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监管”等1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窗受理、一网申请、协同办理、一次办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对企业“车辆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医保缴存信息、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等10项信息进行数据协同、统一核查,避免企业多头跑、往返跑。(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海关负责)
4.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将“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文化体验”等4个事项整合优化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深化数据赋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不同领域的有效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5.企业信息变更、新生儿出生等9个“一件事”。对已推出的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残疾人服务、退休等9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根据国家部署安排,进行优化提升,拓展事项范围,优化办理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各“一件事”牵头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二)迭代更新省级重点“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6.诊所备案“一件事”。将“诊所备案、医师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以及店招牌匾事前服务”6个事项整合优化为诊所备案“一件事”,上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电子证照系统、“无证明城市”系统,共享调用人员身份证明、资格信息等证件数据,实现诊所备案“一个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负责)
7.民宿“一件事”。整合优化“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民宿全流程开办关联事项,实行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对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对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原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适用范围的旅游民宿不纳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超出适用范围的旅游民宿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实行告知承诺。(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8.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将“无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背景核查事项以及驾驶员考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事项整合优化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跨部门联审联办,协同完成申请人背景信息核查,并提供考试电话预约服务。申请人考试通过后,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下载电子证照,实现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站办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9.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整合优化为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打通民政、教育、公安、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实行数据比对、线上辅助核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申报渠道,实现全程网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0.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将“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加装电梯补贴申领”等5个事项整合优化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将事项全部纳入系统“一张网”申报和审批。通过部门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确定施工方后,继续发起并完成全流程事项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评、联合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1.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合踏勘、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证书”等5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统一申报入口,依托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综合利用公安户籍、自然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数据,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线上“一次申请、全程无纸化”办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2.幼儿园入学“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上线幼儿园入学“一件事”,接入常住人口、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居住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等基本信息数据,实行一网申报、一表确认、辅助核验、结果反馈,全程在线办理。(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3.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一件事”。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变更、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约开户”等8个事项整合优化为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一件事”,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复用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环节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并行完成注销登记、设立登记与后续事项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14.农机“一件事”。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农机注册登记、农机行驶证、农机购置补贴等19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农机上牌“一件事”,将农机现场查验、车辆信息核对提前至销售前,实行集中查验,核定车牌。推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与山东农机补贴APP数据推送、信息共享,申请人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办理行驶证核发等事项后,一次性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和农机跨区作业证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等查询核验事项以及就业登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事项整合优化为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实行“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享”机制,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联办,实现贷款申请、审核、审批、贴息等全流程业务“一站式”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
16.露营产业“一件事”。将露营产业涉及的“项目建设、准入准营、活动申报”等领域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行多样化“一件事”组合服务模式。设立“绿色通道”,集中对露营产业园区进行一次性审核,审批出露营场地“标准地”;针对露营产业不同阶段和运营模式,设定审批“套餐”,针对不同需求提供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负责)
17.涉水检测“一件事”。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食品小餐饮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等事项,根据应用场景进行组合,实行一表申请、一次检测、多项联办,提供“套餐式”“点单式”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18.军人退役、扶残助困等88个“一件事”。对军人退役、扶残助困、公民婚育、新车上牌照等已打造的88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按照省级部署安排,进行迭代更新,分批编制修订工作规程,统一规范办事材料、申报流程、办理环节、承诺时限等要素,加快再造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深层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减费用”,有序推动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各“一件事”牵头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三)创新打造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19.用地用林“一件事”。整合土地报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实行一套申请材料、多部门联合现场查验、集中公告公示、统一缴费流程和统一申报入口,推动部门间材料共享、数据互认、信息互通,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节约审批时间,变“企业跑腿申办”为“政府内部联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
20.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等企业需办理的手续集成到一个平台、一张表单,后台分发数据到各业务系统依次办理,实现企业跨境电商经营、外贸经营业务全链条一次办。(市行政审批局、临沂海关负责)
21.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分布式电源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整合为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申请人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由部门间进行数据共享、协同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
22.企业冷链食品产运销“一件事”。将“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食品生产许可”“动物检验检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绿色通道通行证”“食品经营许可”等11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冷链食品产运销“一件事”,上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打造“建设场景”“生产场景”“运输场景”“销售场景”,为企业分类定制专属特色服务,实行网上申报、掌上申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负责)
23.住宅专项维修“一件事”。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优化为住宅专项维修“一件事”,打通住建、不动产等部门数据通道,在“爱山东”APP发起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意见收集流程,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为一个链条、一套材料,实现住宅维修项目在线申报、施工审批一链受理、项目维修进度全链条在线展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24.用地规划公示“一件事”。将土地成交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合并为土地成交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提升建设项目公示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25.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将“公共充电桩报装申请”“提供证照信息”整合为一个办事场景,申请人通过“爱山东”“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一次性上传申请资料,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调用证照信息的,无需提供实体证照材料,实现“线上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办理”。(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牵头,市大数据局负责)
26.青年人才津贴发放“一件事”。深化数据赋能,采取“无形认证”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工作。通过对社保缴纳数据、学信网毕业年限和学历层次数据进行政务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当次人才津贴申领条件人员,确定津贴拟发放人员,通过“无形认证”确定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申报。针对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以及其他无法通过“无形认证”确认信息的人员,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人才津贴申报信息,全程网办,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津贴发放至青年人才个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四)强化“一件事”支撑保障
27.优化“爱山东”平台功能。优化在线申报功能,整合事项办事入口,重新梳理规划市级站点、15个县级站点、156个镇(街)栏目、4097个村(居)栏目,推动高频事项在业务中台上网运行。完善“爱山东”平台条件预检、材料预审等审批功能,推动市级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审批后台接入“山东通”,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审批。(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28.强化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优化平台智能客服,围绕企业和群众咨询量高的领域,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知识库管理机制,完善热词推荐、内容关联推荐、智能匹配、智能联想等功能,分批做好政务服务知识问答内容的梳理、入库、更新、监督等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沂蒙政务云客服”智能化水平。加强各级“网上办事区”规范管理,提供全流程业务咨询和现场辅导,主动引导企业群众优先选择网上、掌上办事服务,帮助企业群众养成网办习惯。(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29.加强系统数据共享支撑。加强“鲁通码”、电子证照等数据共享应用,梳理已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表单要素、证照材料,形成数据需求清单。根据数据需求清单,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依托业务中台智能化服务能力,构建相关数据资源映射关系,推动已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表单要素、电子证照共享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自动填写”和“免提交”。(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三、推进计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6月底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针对贯彻落实的13个国家部署“一件事”、迭代更新的100个省级部署“一件事”和创新打造的8个市级“一件事”服务场景,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和示范县区,开展集中攻坚和创新示范,逐项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路径,力争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发布。
(二)推动落实阶段(2024年9月底前)。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和示范县区,按照方案部署,组建工作小组,7月底前,推动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8月底前,各任务牵头部门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9月底前,将经试点验证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召开推进会议,及时了解堵点问题和意见建议。11月底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结合“我陪群众走流程”等工作,对各级各部门“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成效进行验收评比。对成效突出的,及时总结提炼,并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抓好抓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营商环境重点建设内容。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抓好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和沟通联络等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市大数据局要做好数字化支撑保障。“一件事”具体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小组,集中攻坚,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方式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本县区有关任务的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按照“成熟一批、宣传一批”的思路,组织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主动解读改革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浓厚改革氛围。要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畅通企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倾听企业群众的诉求和需要,动态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改革质效。
附件:1.“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任务清单
2.优化提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支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配档表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5-28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政发〔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省政府《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民生消费改善提升,聚力回收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技改提升、多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产品供给能力升级、高效循环利用、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行业技术标准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高效设备产品比重,有效扩大需求,提高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1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9: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工业技改提升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冶金、化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木业等传统优势产业,落实《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每年实施1000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积极参与省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
(二)开展数据赋能产业行动。通过标杆引领、样本示范、平台赋能,分类梯次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龙头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建设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领航”企业。开展“工赋临沂·益企行动”,以木业、食品等细分行业为突破,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本,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到2025年,力争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0家,上云工业企业3000家。
(三)提高产业节能降碳水平。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培育水效、能效领跑者。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工业园区8个,命名或批准创建的生态工业园区不少于7个。
三、开展多领域设备更新
(一)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二)深化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电动化替代,保持全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率100%,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和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
(三)引导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及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购置先进适用列入补贴机具种类的农业机械、报废淘汰老旧农机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农机报废回收利用体系,扩大报废机具种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废旧农机装备再制造,提升农业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提高教育文旅设备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驻临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装备,提升教研水平。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努力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教学装备和教学仪器配置及更新工作。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升级。
(五)增强卫生领域设备配置。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12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6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二)引导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山东省家电消费节”为契机,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等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鼓励各县区(开发区)联动平台、家电生产销售企业,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积极开展“以旧换新”各类促销活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
(三)推进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品质家居体验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组织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开展家居换新促销让利活动,引导居民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
五、推动产品供给能力升级
(一)有效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机床、激光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仓储、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力争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75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
(二)有效提升优质产品产量。突出比较优势、做强龙头,推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企业发展。借势拓展产业链条,招引强链、补链项目,营造特色产业生态,重点谋划推动“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商用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体系项目。
(三)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痛点、堵点编制技术需求和项目清单,组织高校院所及创新团队来临“揭榜挂帅”“赛马”,联合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等在先进制造领域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和高质量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和双重突破。
(四)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积极开展“好品山东”建设,组织参与“好品山东”宣传推广,提升临沂品牌培育动力。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组织申报上平台,向全国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
六、加快高效循环利用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型及专业型分拣中心,改造提升现有分拣中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
(二)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效益。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提质增效,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典型企业。开展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推进家电产业“以旧产新”,支持家电生产企业、绿色循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繁荣二手车市场,引导鼓励龙头汽车流通企业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建立二手车集中整备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二手车品质及售后保障,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进行纳统。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拓展海外市场,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四)规范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
七、培育绿色低碳产业
(一)推动战新产业起势。推进工程机械电动化,以应用为牵引,依托20亿立方米氢资源优势以及74万物流车辆、2840台公交车辆绿色升级市场,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紧盯头部企业,引进落地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新型储能、智能换电(氢能)商用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北方氢能之都”,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基地。
(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废弃电器电子、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优势,推动资源再生行业链长式发展,以回收循环利用产业为导向加快推进全市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围绕环境咨询、污染治理、再生资源等领域优质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支持做大做强,实现全市环保产业健康良性快速发展。
(三)推动未来产业突破。以生态为载体,瞄准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赛道,在应用场景构建、人才引育、产融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参与的产业创新生态,建好沂蒙新质产业园,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八、提升行业技术标准
(一)强化标准引领。结合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参与能耗排放、产品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制修订,推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促进全市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在机械、物流、人造板等领域主导和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6-10项。
(二)强化质量监管。结合产业分布、风险会商、投诉举报、时间节点等因素,根据《临沂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和年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加大各类工业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抽检频次,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强化标准衔接。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国际标准,支持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到2025年,力争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2项。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推进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
九、强化政策集成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上级资金支持范围。统筹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资金,全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好国家7000至10000元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乘用车以旧换新政策。运用好省政府第二批政策清单中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的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会纪律,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三)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争取并运用好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做好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四)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用足用好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鼓励县区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需新增用地的,予以重点保障。
十、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紧盯靠上、亲自研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分领域细化配套方案。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上争取、配套政策等情况,“两办”要跟进督查,推动最好政策机遇转化为最大发展机遇。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系统谋划项目。建立“动态政策清单”,明确范围要求、项目储备标准、对上争取路径。持续开展调研摸底,充实设备更新需求和供给台账。要围绕更新换新应用场景,持续谋划储项目,加强服务指导,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完善“项目储备清单”。对已推送到国家再贷款等项目,持续跟踪做好协调服务,推动政策变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专题培训、促销活动、供需对接等“事项落实清单”,加大更新换新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行业各领域“宣传活动清单”,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充实政策清单,通过“沂i企”推送至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到企业、到消费者,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更新换新”取得更好成效。
2024-05-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5-27临政字〔2024〕45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
临政字〔2024〕45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2号
A26110609
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刘英文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025号
261102021
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刘甲才
寇运鹏
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焦沂庄社区
法人代表
(2024年5月27日印发)
2024-05-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5-16临政字〔2024〕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基础(一)基本情况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
临政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1个省级新区,156个乡镇(街道),4136个行政村(居),户籍人口1200万人,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国字号荣誉,被授予中国市场名城、中国物流之都、中国书法名城等称号。
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迈上6000亿元台阶、达到6105亿元,增长6.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8亿元,税收占比73.8%、居全省第5位;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2.2%、10.6%和6.5%,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双过万亿”,各项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7.9%。新增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74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家。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29.6亿元、增长14.9%。
3. 生态环境情况。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4,水环境质量指数5.20、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6,省控以上断面优良率超省定目标17.3个百分点。
(二)工作基础
1.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础牢固。临沂市先后获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等称号。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山东省首批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再生资源分拣示范中心,构建了具有临沂特色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加工中心—再制造—二手商品交易”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
2.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规模庞大。临沂依托丰富的废旧物资资源,分类别建立了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回收范围覆盖临沂及周边地市。2023年,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家电家具等废旧物资281万吨,报废机动车拆解量6.26万辆,废旧物资行业主要企业产值合计236.7亿元。
3. 商贸物流优势明显。“线下”有批发市场125个,从业人员30万人,商品涵盖6万个品种、600多万种商品,辐射全国,远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线上”有电商园区55处,从业人员17万人,是北方最大的短视频直播电商基地;有物流园区39处、配载线路近3000条,覆盖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通达全国所有港口和口岸,形成了“南有义乌、北有临沂”格局。2023年,临沂商城完成市场交易额6126亿元、物流总额9334亿元、网络零售额6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8.5%和35%。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再生资源、物流商贸等关键优势,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临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推动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县区现状基础和再生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工利用体系建设,逐步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重点突破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域协作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力推进试点建设。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示范推广、模式凝练。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鼓励各县区循环经济园区(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循环经济企业完善废旧物资产业链条,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凝练发展模式,发挥带动和集聚效应,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模式和经验做法。
(三)实施期限
2024-2025年。
(四)示范定位
1. 围绕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优势领域,不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领军者。
2. 抓牢“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时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示范区。
3. 依托临沂市“中国物流之都”“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等物流资源优势以及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与京津唐经济圈结合点、中国东部南北大通道中心枢纽、鲁南经济圈等区位优势,建立立足临沂、辐射山东、面向全国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本建立。绿色分拣中心、两网融合站点分别达到5个、20个,交易中心数量达到10个,废旧物资回收量突破800万吨。
——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达到30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突破350万吨。
——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更加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线下二手商品交易数量达到40个,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达到1500个。再制造产业规模继续扩大,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达到3个。
——制度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相关政策,落实资金、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
绿色分拣中心数量(个)
0
5
2
两网融合站点数量(个)
0
20
3
交易中心数量(个)
5
10
4
废旧物资回收量(万吨)
514
800
5
废旧物资回收量增长率(%)
4
5
6
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数量(个)
20
30
7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万吨)
260
350
8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增长率(%)
5
7
9
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个)
26
40
10
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个)
1000
1500
11
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个)
1
3
四、主要任务
(一)规划布局回收网点,完善回收网络体系
1. 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以“便捷、便民、规范、智能、高效”为原则,做好前期规划、土地、资金、监管等保障措施,按照“户分类—社区(行政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回收模式,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推动中心城区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服务范围向各县区延伸,整合县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重点完善废旧纸箱、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功能,积极开展废旧农膜、药瓶(关联企业)、快递包装物回收处理,逐步将县城区、村镇的回收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原则,统一规范回收站点。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规范回收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及乡镇内社区、村庄、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区域回收站点全覆盖。
2. 统筹建设绿色分拣中心。以“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为原则,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等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加快现有分拣中心生产能力提升,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要求的分拣中心实施提标改造。新建综合型及专业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监测、分拣、打包、储存等功能,鼓励采用行业先进流水线分拣平台,采取人工和机械化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拣作业,通过初步分拣、二次分拣,为生活源、商业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提供保障。鼓励各县区根据再生资源品类,因地制宜建设废旧有色金属、废金属、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
3. 深入推进“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全面提升、更换城乡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压缩处理等设备,切实提高镇域垃圾转运能力。以兰山区为核心,辐射带动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等周边区域,构建大数据资产,建立完整的个人账户信息,支持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
4. 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行业运营监管,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废旧物资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实现行业信息发布、网上交易、企业资质及信用审核等功能。建立“互联网+社区”垃圾回收模式,在小区、商超推广智能回收平台、智能回收超市,设置智能回收箱,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公开回收渠道、回收方式、回收价格。以莒南县为试点,推进供销社系统“数字供销”平台建设,实现县域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加工利用水平
1.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废有色金属方面,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智能化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循环经济产学研合作平台、国际化绿色宣教交流平台三大平台及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产业基地、数字循环产业创新基地、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综合示范基地、环保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园区共融生态文化体验基地五大基地,构建“国际化生态和谐、产业数字赋能、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的智慧高端园区,推进“园区一体化、产业循环化、技术协同化、运作创新化、环境绿色化”建设运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以河东区、高新区为中心,加快建设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基地,通过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建设和生产线设备技术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构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回收—绿色拆解—绿色再制造—绿色再利用”循环发展体系。废纸方面,以郯城县、临沭县为中心,构建废纸回收“小区回收点+中转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制浆设备,打造“废纸—制浆—造纸—热电”循环产业链。
2. 提升加工利用水平。针对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重点品种,加大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废杂铜精炼工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加工、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等专业技术,在精细拆解、高端再生材料生产、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3. 加强行业技术创新。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重点特色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针对废旧物资主要品种加工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联合攻关。加强产学研应用,注重把实验室研发成功的技术与设备,推广为符合规模化利用的技术和设备,促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推广服务。
(三)规范废旧物资交易,完善再生资源市场
1. 拓展再生资源交易渠道。完善源头收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注重过程优化,以龙头骨干企业与重点项目为带动,充分利用现有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回收利用领域发展优势,打造临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通过实施上下游产业链扩链工程,带动废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固废综合利用,提升临沂市整体废旧物资回收效率和二手商品品质,打造辐射全省、服务全国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强化末端销售,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二手交易范围,建立规模化交易市场,加快电子设备、家电、手机、电脑等二手商品市场建设。
2. 加强二手市场交易管理。加快推进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县区集中建设规范的“跳蚤市场”,充分挖掘社区、学校等闲置物资交易、流通管理,制定出台管理规程,规范跳蚤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鼓励各中小型二手商品交易商户借助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强化信息化交易监管,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积极发挥临沂在废弃电子电器、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的优势,推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工程机械研发,培育再制造产业
1. 提高再制造领域研发能力。充分发挥临沂有色金属产业、不锈钢产业以及工程机械产业的优势,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利用现阶段各个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布局临沂东部、西部、北部和南部的再生资源利用在工程机械产业领域的建设。东部以莒南县、临港区为主体,充分利用临港区规范化的废旧钢材资源回收项目,强化再生钢材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应用;西部以河东区、罗庄区、平邑县、费县、沂河新区为主体,强化专用车和机车关键零部件建设;北部以沂水县、沂南县和蒙阴县为主体,强化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的机械设备零部件产业发展;南部以兰陵县为主体,充分挖掘再生塑料资源优势,深化智能塑编设备的研发,打造国内高端塑编机械生产基地、塑编机械性能测试基地。
2. 培育壮大再制造产业体系。加强资源再利用企业招引,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再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保障要素跟进。强化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逐步进行产业整合,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鼓励区域性再加工中心建设,推动河东区建设以工程机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为主导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支持高新区发挥磁性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产业优势,实施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支持沂河新区充分利用现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领域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实施上下游产业扩链工程;推动临港区发挥钢铁产业优势,探索废钢铁资源高效高价值回收利用。
(五)加强规范标准建设,创新产业管理体系
1. 严格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规范。积极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7515-2019)等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等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企业准入条件。推动标杆型企业及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再制造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划化发展和运营。
2. 完善废旧物资产业发展管理体系。加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积极培育大型企业,兼并整合回收环节小企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五、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安排
强化“项目为王”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扎实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标准化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超过40亿元,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六、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体系
鼓励社会投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产业关键补链、再制造、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简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备案程序,有序推进相关企业落地建设。保障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土地等要素合理需求。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业废弃物及城市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保障设施进行规范管理。
(二)落实财税政策
落实好财税、信贷等扶持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入库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以民营经济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投融资力度,壮大资本实力、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健全统计体系
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废旧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指标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各县区统计职责,加强相关项目跟踪工作,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制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持续提升统计创新服务能力,创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政、产、学、研、用融合,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加快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制重要技术标准并优先采用。加大力度引进废旧物资、再制造领域顶尖人才,培育领军人才,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人才培育能力,积极参与“百校千企”等人才对接活动,吸引关键技术人才。
(五)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以高效、环保、安全、节能等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重点企业、二手交易市场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市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责任落实及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检查秩序,推进相关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和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开展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企业改善管理的建议等,认真接受和评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商务、工信、财政、城管、供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协调和指导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基层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督导调度
构建起“全领域融合、全地域覆盖、全方位共建”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共同研究谋划、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持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告牌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形式普及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等知识,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较高的地区考察学习,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各种有利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技术,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的《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字〔2022〕132号)同时停止执行。
(2024年5月16日印发)
2024-05-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2024-05-1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临政办字〔202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范围
(一)在县区边界河道、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万立方米)的;
(三)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四)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至两千万立方米(不含两千万立方米)的。
二、县区负责审批范围
(一)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一千五百万立方米)的;
(二)年取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百万立方米)的。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5-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2024-05-10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
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动态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为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附件:1.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2.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
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
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
费县上冶镇人民政府
蒙阴县桃墟镇人民政府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河新区司法局白沙埠司法所
兰山区柳青街道京韵园社区
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
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家庄社区
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
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
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
临沂市第二十中学
临沂大学法学院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临沂市会展经济商会
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
附件2:
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克杰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
武善学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王 静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罗亚海
临沂大学法学院院长
马秀兰
临沂大学文学院教授
唐 慧
临沂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闵凡群
临沂大学法学院讲师
公 静
临沂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王芳凯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伟娜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赵莉莎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左慧彬
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永侠
临沂市科技职业学院总督学
鲍 辉
临沂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赵凤金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善宏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妍君
临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崔恩贵
临沂市水文中心主任
丁 晶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彦申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帅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
解文科
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业监测规划站副站长
张耀文
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兆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刘海亮
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会石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萍
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彬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大海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2024-05-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朱茂波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
临政任〔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
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朱佩清为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列第一位,试用期一年);
徐淑波为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杨自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南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孔德阳为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朝文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吴清军的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牟玉善的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秀秀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红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景亮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徐淑波的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春晨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临政任〔20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凯华为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李鲁为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沙兆武为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成田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凯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管佃如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剑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勇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刘恒波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龙江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家兴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明耀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胡俊保的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西平的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
林红的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鸿伟的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彦军的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耿华伟的临沂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王子鹤的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凯的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陈庆村的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庄乾元的临沂市地震台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