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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6-04-20临政办发〔202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体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新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性、...
临政办发〔20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体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新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性、便捷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有”向“优”转变,更好地实现“逝有所安”工作目标,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公益惠民,公平可及。强化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基础,以奖补生态安葬方式为补充,确保惠民殡葬政策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推动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
2.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政策运行中出现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惠民殡葬政策的便民利民质效。
3. 坚持绿色生态,节约集约。大力倡导文明低碳、丧事简办的殡葬新风,推广绿色节地生态安葬,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4.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要素保障有力,政策精准落地。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强化服务供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结算机制,增强惠民殡葬政策的可持续性,推动全市惠民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殡葬服务体系,提升惠民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加快形成文明节俭、生态环保、惠民高效的殡葬管理服务新格局。
二、惠民殡葬政策主要内容
(一)覆盖范围
(1)具有临沂户籍的居民;(2)尚未登记我市户口的婴儿及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3)在我市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4)驻临沂部队现役军人;(5)驻临沂大中专院校非临沂市户籍的学生;(6)我市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二)惠民项目
1. 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提供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装尸袋)1次、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生态环保炉火化、骨灰回送1次、遗物焚烧1次、骨灰寄存1年、惠民骨灰盒1个。
2. 生态安葬奖励:为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对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的,在享受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基础上,由各县区按照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办理程序
丧事承办人提交下列材料,经殡仪馆审核后现场免除相关费用。
1.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文件;
2. 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3. 逝者身份证原件;
4. 逝者为尚未登记我市户口的婴儿,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我市救助管理机构救助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遗体,需提供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逝者为驻临沂部队现役军人,驻临沂大中专院校非临沂市户籍的学生,需出具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符合惠民殡葬政策的人员在户籍地以外殡仪馆火化并缴纳相关费用的,根据户籍所在县区惠民殡葬政策予以报销。
(四)资金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应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群众需求、历史延续等因素,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惠民殡葬补助政策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市财政对县区落实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减免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深化惠民殡葬政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宣传、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保障,规范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资金支持惠民殡葬工作。民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对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提升服务能力,夯实设施基础
各县区可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统筹资金支持公益殡葬服务设施改造更新,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鼓励采用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和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尊重少数民族习俗,鼓励不实行遗体火化的少数民族群众采取遗体深埋、不硬化、不留坟头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殡葬服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升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水平。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同时废止。
2026-04-2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202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26-04-11临政办字〔2026〕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关于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2026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4月10日 关于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2026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着力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临政办字〔2026〕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2026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关于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
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2026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着力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部署要求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2026年重点围绕25个“一件事”集中攻坚突破(其中,全面落实18个国家和省部署“一件事”、创新打造7个市级特色“一件事”),高质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兽药经营、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等3项省级试点任务,强化流程重塑、服务集成、数据赋能,综合压减申报材料、办事环节、服务时限、跑动次数50%以上。对已推出的“一件事”,持续强化对标提升,优化完善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转变,赋能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万亿城市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18个国家和省部署“一件事”
1. 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将与科技型企业创新相关的知识产权、税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扶持整合为一个办事流程,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在线兑付、免申即享,缩短企业办理时间,提高政策落地效率,强化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沂海关、市税务局负责)
2.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聚焦获权难、确权难、维权难等痛点,打破条块分割、条线孤立的碎片化保护模式,整合“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等关联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链条服务”,提升创新主体办理知识产权业务、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便利度和协同性,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负责)
3.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一件事”。整合赛事申办、安全许可、版权保护、广告宣传等跨部门事项,强化数据互通与业务协同,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全面压减办赛制度性成本与时间,破解体育赛事举办多头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营造规范、高效、安全的赛事举办环境,推动全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4.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提升窗口服务能级,推动登记、纳税、水电气热过户等在一个窗口办结。加快向银行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实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就近申办。压缩办税时间,优化办税流程,依托不动产单元代码,实现税务、审批、金融等部门数据一码关联、业务联办。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推进线下一窗办理向线上全程网办转型,提升涉企服务效能,高质量完成全省改革试点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税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
5. 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打通民政、社保、医保等业务系统,集成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核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等关联事项。推动老年人信息数据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电子优待证等电子材料,推行“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提升养老机构开办服务效率,助推全市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负责)
6. 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完善卫健、公安、人社、民政等多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机制,将育儿补贴申领资格审核及出生医学证明、个人身份、社会保障卡等各类信息核验进行整合,实现申请信息自动预填、资格条件后台比对、补贴资金精准直达,着力解决以往多表申请、多头跑动、材料繁杂、审核周期长等办事堵点,为育儿家庭提供全流程、无感化、精准化的高效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7. 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以承担全省改革试点为抓手,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将教师资格网报名数据和本地户籍、居住证、体检等数据在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共享,增加自动分析比对功能,申请人只需在线填写信息,线下无需重复填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数据全自动比对、筛查、反馈、判定,提供证书免费邮寄服务,着力解决申请人往返跑腿、排队等待、重复填报等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8. 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等事项的办理环节进行融合再造、统一受理、一站服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全面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便捷性、安全性与获得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负责)
9. 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一件事”。打通公安、通信等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将“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网点查询、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入网、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服务宣传、出入境身份信息核验”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外国人专属短期卡套餐,完善办理网点布局,开通多语种客服咨询渠道,优化外卡支付能力,为外籍来华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数字化通信服务,助力临沂商城国际化转型。(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负责)
10. 家政信用信息查询“一件事”。引导和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人员在“家政信用查”等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录入以及完善“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信息、职业技能等级信息、家政服务企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家政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平台内家政企业和人员的覆盖率和信息准确度。通过持续推动企业入驻,优化平台使用指引,畅通供需对接,最终为消费者提供家政信用信息“一键查询”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1. 新房购置“一件事”。整合新房购置过程中涉及的“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实测绘成果审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个人身份信息核验、电表开户(现房)、水表开户、天然气表开户、供暖表开户(集中供暖地区)”等事项,重构业务流程、整合申请材料、强化数据共享,实现群众从新房购置到水电气暖开户等业务集成办理、一次办好,提升群众购房服务效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
12. 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一件事”。简化补贴申领流程,强化委托代办服务,推行线上“一网通办”。建立民政、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工作机制,自动关联申请人户籍、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社会保险等信息,推动老年人福利补贴数据筛查、主动认定、静默认证、免申即享,提升养老服务效能。(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3.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一件事”。系统整合“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注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备案”等关联事项,建立交通、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跨部门联审联办机制,推动营业执照、维修场地证明等数据共享核验,统一备案申请涉及的场地条件、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审查要点,实施同步审核、并联推进,着力解决企业多头跑、反复交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4. 兽药经营“一件事”。优化整合“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等事项流程,创新“双证联办”模式,提供审前主动指导、全程帮办代办、统一踏勘评审、集中审批等服务,着力解决因审批层级不同造成的企业办事往返跑、多头提交材料等问题,高质量完成全省改革试点任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5.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一件事”。整合“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除白鱀豚等外)以及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鱀豚等外)”等关联事项,强化数据共享、部门协同,推动申请信息、审批结果、物种信息等数据精准流转,实现人工繁育许可证与经营利用许可证同步办理、同步核发。完善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在提升审批效率的同时,严守物种保护和生态安全底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6. 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管理“一件事”。聚焦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全链条,将“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组织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换发、补发(含内河船员服务簿核发、补发)以及内河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换发、补发”等各个环节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推动身份证、照片、体检证明等在线核验和共享应用,实现培训报名、考试预约、材料提交、证书发放等“一网通办”,提升船员办事便利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7. 献血者服务“一件事”。整合“无偿献血信息核验与查询、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申请服务、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及报销服务、无偿献血荣誉证和‘三免’权益核验、无偿献血志愿者志愿服务”等关联服务,建立卫健、医保、财政、文旅、采供血机构等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推动献血者信息、血费结算与医保、医疗机构系统实时共享,简化报销手续,高效落实“三免”待遇等激励政策,提升献血者的荣誉感与获得感。(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负责)
18.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一件事”。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的模式,将原本分散办理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省内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归集、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实与支付、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等多个事项进行流程重塑、业务整合,强化数据核验、静默认证,全面简化申领手续,推动养老金精准、安全、便捷发放,持续提升老年群体办事的便捷度与满意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税务局负责)
(二)创新打造7个市级特色“一件事”
19. 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一件事”。聚焦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中的办事需求,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清税信息核验、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注销)”等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流程再造,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助力全市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20. 企业建筑垃圾处置“一件事”。围绕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将“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首次申请、建筑垃圾处置登记(场所)、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及运输车辆信息核验、建筑垃圾临时通行信息登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等关联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建立公安、住建、城管、行政审批跨部门集成服务机制,推动营业执照、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数据共享,着力解决企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面临的多头跑、材料多、时限长等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负责)
2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一件事”。以服务绿色果蔬加工产业链发展为目标,整合“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等事项,建立跨部门联审机制。推动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生产经营场所证明等数据共享,创新“租赁土地自有资产认定”模式,建立“主动对接引导、一对一结对帮办、个性化跟踪定制”的服务模式,助推全市种子种苗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2.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一件事”。聚焦高效服务苗木产业,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等关联事项合并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办理+申报材料云指导”服务模式,引导县区开展“审批下乡+证照联办+全程帮办”等特色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腿、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负责)
23.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件事”。围绕首次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各阶段,深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对首次申请的,审批平台自动获取企业社保缴纳情况、建造师执业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解决企业不会填、易填错等问题;对延续、变更的,实行并联审批、一次办结;对申请注销的,可合并注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最大限度简化流程环节,提升服务效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24. 机动车解抵押“一件事”。依托公安交管“12123”APP,推动公安、金融等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信息、解抵押所需相关材料等在线核验,推行机动车解抵押登记全程“不见面”网上办理,同步开通线下便民服务窗口,实行线上线下双线业务办理,着力解决申请人多头跑腿、重复提交材料、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市公安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负责)
25. 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共享公积金与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系统数据,实现身份证、户籍、婚姻关系、征信、商贷还款明细及余额、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各类信息在线核验,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偿还商贷本息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在银行和大厅多头跑腿、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中级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高位推进机制,对教师资格认定、兽药经营、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等3个省级试点“一件事”,试点单位要迅速行动、集中攻坚,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典型案例;对其他“一件事”,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单位组建工作专组,4月底前,深入一线调研,找准堵点、需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实施步骤,编制事项清单、材料清单、业务流程图、操作指引等;7月底前,推动新打造的“一件事”进驻线下窗口、上线网上专区,实现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10月底前,逐个“一件事”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落地见效。
(二)主动对标先进。对已落地的“一件事”,各部门单位要瞄准全国、全省最优水平,明确对标城市,围绕环节、材料、时限、跑动次数等核心要素,对比查找差距不足,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动态制定、落实对标提升措施,努力实现追赶超越。要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应用,打造更多秒批秒办、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服务场景。要常态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模拟测试、“回头看”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销号整改提升。
(三)抓实覆盖推广。市级“一件事”牵头部门要主动收集基层意见诉求,建立问题分析解决机制,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标准要求,确保每个县区都能办、好办、易办。各县区要参照市级做法,统筹抓好“一件事”流程优化、窗口设置、线上运行等,确保落到平台、落到大厅、落到基层。市大数据局要做好平台支撑和数据共享保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跟踪工作进展,逐个“一件事”开展成效评估,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营造浓厚氛围。线下要依托政务大厅和办事服务场所,主动公开“一件事”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典型案例,展示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企业群众充分知晓。线上要综合运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征集社会意见建议,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参与体验“一件事”服务。对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要及时总结复盘、固化成果,发挥示范效应,提升我市改革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任务清单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任务清单
序号 服务
对象
“一件事”
名称
联办事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部署“一件事”(18个)
1
企业
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高新技术企业评价认定
信息核验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包括专利信息、知识产权权利变更情况等)
市市场监管局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报告
报备信息共享
市财政局
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信息共享(包括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等)
临沂海关
高新技术企业海关失信和处罚信息核验
临沂海关
高新技术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信息核验
市应急局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
信息核验
市税务局
高新技术企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市市场监管局
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
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共享
市市场监管局
2 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市市场监管局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使用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
市司法局
3
企业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
活动许可
市体育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
体育赛事相关版权政策
宣传、解读、引导
市委宣传部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4
企业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抵押权注销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抵押权首次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
企业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
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公安局
贷款审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
市税务局
水表过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企业
电表过户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天然气表过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气企业
供暖表过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热力企业
5
企业
开办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备案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登记审查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社会保险登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
变更登记
市医保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备案
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
个人
育儿补贴申领
育儿补贴申领资格审核
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验
市卫生健康委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市公安局
依法被收养的儿童、0-3 岁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儿童
信息核验
市民政局
社会保障卡信息核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个人
教师资格认定
体格检查结果信息共享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
无犯罪记录证明核验
市公安局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市公安局
户籍信息核验
市公安局
居住证信息核验
市公安局
学历证明核验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核验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核验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8
个人
灵活就业参保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登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含电子
社保卡)申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
变更登记
市医保局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
保险费申报
市税务局
9
个人
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一件事”
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网点查询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外籍来华人员办理
电话卡入网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外籍来华人员办理
电话卡服务宣传
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出入境身份信息核验
市公安局
10
个人
家政信用信息查询
家政服务人员信用
信息核验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职业技能等级信息查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家政服务企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家政服务人员信用
信息查询
市商务局
家政服务企业信用
信息查询
市商务局
11
个人
新房购置
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实测绘成果审核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市公安局
电表开户(现房)
国网临沂供电
公司
水表开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企业
天然气表开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气企业
供暖表开户
(集中供暖地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热力企业
12
个人
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
老年人福利补贴资格审核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依托社会保障卡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
(具备条件地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状态等信息共享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市公安局
死亡医学证明信息核验
市卫生健康委
13
企业
机动车维修经营
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工时单价标准的备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注册(公司设立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注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4
企业
兽药经营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5
企业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
经营利用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除白鱀豚等外)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鱀豚等外)
市农业农村局
16
个人
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管理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换发、补发(含内河船员服务簿核发、补发)
市交通运输局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内河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核发、换发、补发
市交通运输局
内河船舶船员
培训考试组织
市交通运输局
17
个人
献血者服务
无偿献血信息核验与查询
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公安局
献血者及其亲属
优先用血申请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及报销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无偿献血荣誉证和
“三免”权益核验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
旅游局
无偿献血志愿者志愿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18
个人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省内居民养老保险
关系归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
(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实
与支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二)创新打造市级特色“一件事”(7个)
19
企业
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变更登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清税信息核验
市税务局
企业印章刻制
市公安局
基本账户开立或
账户信息变更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社会保险登记或
参保信息变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市住房公积金
中心
食品生产许可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食品小作坊登记(注销)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20
企业
企业建筑垃圾处置
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
首次申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建筑垃圾处置登记(场所)
市城管局
运输建筑垃圾单位及运输车辆信息核验
市城管局
建筑垃圾临时通行
信息登记
市公安局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市城管局
21
企业
农作物种子生产
经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市农业农村局
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2
企业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林业局
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3
23
企业
企业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
首次申请
社保缴纳情况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建造师执业注册信息核验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职称评审信息核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证书信息核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办公场所产权证信息核验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延续+
变更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变更(法人变更)、(地址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济性质变更)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注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注销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24
个人
机动车解抵押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核验(解抵押)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信息核验(解抵押)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核验(解抵押)
市公安局
机动车抵押合同信息核验(抵押)
金融机构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解押)
市中级法院
抵押权人委托书(解抵押)
金融机构
抵押权人出具的结清证明(解押)
金融机构
25
个人
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身份证信息、户籍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公安局
婚姻关系信息核验
(全市范围)
市民政局、
市中级法院
征信信息核验
中国人民银行
临沂市分行
商贷还款明细及
余额信息核验
金融机构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信息
在线核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偿还商贷本息提取
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
中心
2026-04-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的通知2026-04-03临政办字〔2026〕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29日临沂市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一、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为全市不少于30万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争取各级救助资金,开展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
临政办字〔202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9日
临沂市2026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清单
一、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为全市不少于30万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争取各级救助资金,开展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开展妇女儿童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为全市不少于30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指导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行动,确保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稳定在65%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开展巾帼电商实用人才培训。根据基层妇女群众实际需求,依托电商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巾帼电商人才培训和巾帼直播电商“38”领跑、助跑培训,培训妇女不少于7000人次,帮助妇女“指尖”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孤困儿童关爱帮扶教育。落实孤困儿童主动发现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规范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兜牢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帮助不少于800名农村孤困儿童实现微心愿。组织高校大学生与1万名农村少先队员结对陪伴。深化“沂蒙无孤”志愿帮扶,组织开展不少于100场次夏令营活动,开展“陪孩子吃顿暖心饭”等集体帮扶活动不少于6000场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关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不少于2500名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六、推进青少年普法全域化开展。实施法治教育“扶摇”行动,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青柠计划”普法项目推广指南,建立系统化普法教育模式,加快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
七、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清理整治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儿童健康成长的违法违规信息、网站平台和公众账号,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八、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科学筑梦”科普教育活动。通过社区(村)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便捷有效的家教指导,全市各级开展讲座、经验分享、亲子阅读、亲子活动等家教指导服务实践活动不少于10000场,帮助提高科学育儿能力。结合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同主题的沉浸式、体验式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25场,打造儿童公共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妇联、市科协;责任单位:市科技馆)
九、开展妇女儿童出行“亲情陪护”服务。针对重点旅客预约后的无人陪护老年妇女和儿童,由专门人员为其提供购票引导、行李搬运、候车指引、进站检票等贴心服务,全程跟进保障出行顺畅,构建“购票-候车-乘车-到站”闭环式帮扶服务体系,让特殊群体出行更安心、更暖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交运集团、临沂机场、临沂车务段)
十、推动“工会妈妈小屋”规范化建设管理。做优“工会妈妈小屋”一屋多用运行模式,促进小屋服务质效提升。为全市正常使用的“工会妈妈小屋”补助部分育儿书籍、孕婴用品等耗材物资,更加精准贴心地服务女职工。(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2026-04-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2026-03-30临政办字〔2026〕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29日 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加强区域噪声治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临政办字〔202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9日
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加强区域噪声治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划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临沂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依据《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部分区域,面积728km2,其中主城区面积672km2,外围组团面积56km2。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5)《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二)标准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3)《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7)《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2525—90);
(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三)其他文件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2)《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政字〔2025〕32号)。
三、区划类型及执行标准
目前临沂市未规划及建成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详见表1。
表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dB(A)〕 夜间〔dB(A)〕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注:“昼间”指当日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四、区划概况
(一)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涉及的中心城区面积为728km2。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6个,面积125.71km2,约占17.27%;2类声环境功能区15个,面积269.88km2,约占37.07%;3类声环境功能区16个,面积276.31km2,约占37.95%。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执行4a类标准的交通干线206条,其中:2条高速公路、6条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8条城市快速路、124条城市主干路、66条城市次干路,6个客运站场。执行4b类标准的铁路干线3条,4个铁路站场。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将交通干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表2:4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源强类型 本次区划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城市主干路、一级公路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城市次干路、二级公路
45
1类区
30
2类区
15
3类区
铁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2)若临街建筑低于三层,将交通干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其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将交通干线(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详见表2。
(2)铁路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部分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相关规定: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中心城区以外的乡村区域执行以下声环境质量要求:
(1)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与工业企业相邻的村庄,在企业厂界200米范围内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他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将交通干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将交通干线(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他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距离的确定方法详见表2。
(4)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物流企业集中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其他说明
(一)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具体影响区域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
(二)工业区范围内的生活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已批复的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当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交通干线两侧及时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未开发建设的区域,按其用地规划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待开发建设后,按照用地现状参照执行相应功能区标准。
(五)本区划自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临政办字〔2021〕6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2.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1
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一、临沂市中心城区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序号 县区
编号
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四至范围
面积(km2)
1
兰山区
LS1-1
1类功能区
北至聚才七路-长春路、东至沂河、南至陶然路、西至临西十一路-通达路
64.98
2
罗庄区
LZ1-1
1类功能区
北至双月园北路、东至通达南路、南至罗程路、西至开元路-罗六路
6.36
3
河东区
HD1-1
1类功能区
北至柳杭头村、东至东兴路、南至巩村路、西至沂河
20.08
4
高新区
GX1-1
1类功能区
北至后崔庄社区-双月园路、东至科技大道-罗六路、南至双月湖路、西至火炬路
3.96
5
沂河新区
YHXQ1-1
1类功能区
北至巩村皇山社区、东至香港路-李公河、南至柳工路、西至沂河
16.75
6
沂河新区
YHXQ1-2
1类功能区
北至徐沙兰村-郭家团村、东至小朱团村-刘家团村-高家团村、南至新石线、西至东中环路
13.58
7
兰山区
LS2-1
2类功能区
北至长春路、东至滨河西路、南至西安路-聚才七路-双岭路、西至西中环路
14.73
8
兰山区
LS2-2
2类功能区
北至双岭路、东至通达路-沂河、南至清河南路、西至临西十一路-临西九路
35.86
9
兰山区
LS2-3
2类功能区
北至涑河北街、东至滨河路、南至涑河南街-琅琊街、西至西街五巷
0.62
10
罗庄区
LZ2-1
2类功能区
北至陶然路、东至沂河、南至南环路-罗程路、西至罗七路-火炬路
73.43
11
河东区
HD2-1
2类功能区
北至中昇大街、东至华龙路-新石线、南至巩村皇山社区、西至东兴路
16.23
12
河东区
HD2-2
2类功能区
北至郑太路、东至G233国道-东兴路、南至南京东路-临沂军部街小学-中共临沂市委党校、西至沂河
18.43
13
河东区
HD2-3
2类功能区
北至御汤街-里甲官庄村、东至夫子路-谢家庄村、南至东王庄村-沙岭子村、西至滨河东路
13.70
14
河东区
HD2-4
2类功能区
北至军部街、东至东兴路、南至南京东路、西至滨河东路
1.04
15
高新区
GX2-1
2类功能区
北至沂河路、东至罗六路、南至双月园路-湖北路-龙潭路、西至俄黄路
5.74
16
沂河新区
YHXQ2-1
2类功能区
北至日兰高速铁路、东至沂河、南至长春路、西至温凉河路-绿地紫御公馆
18.58
17
沂河新区
YHXQ2-2
2类功能区
北至东傅家屯村-青墩寺村、东至东中环路、南至新石线、西至胶新线-张斜坊村
13.10
18
沂河新区
YHXQ2-3
2类功能区
北至新石线、东至小茅茨村、南至小茅茨村、西至小茅茨村
0.44
19
沂河新区
YHXQ2-4
2类功能区
北至皇山路-刘家村、东至胶新线、南至滨河东路、西至香港路-李公河路-东兴路-沂河
19.66
20
沂河新区
YHXQ2-5
2类功能区
北至凤城村-后宅店村-王家黑墩村-谢家庄村、东至凤东村-马家宅村-潘家湖村-沭河大道、南至华夏路-沂河路-凤翔村、西至G205国道-联邦路-常庄村
35.54
21
沂河新区
YHXQ2-6
2类功能区
北至泗沂庄村-平安村、东至红埠岭村、南至郭家团村、西至学泗新村
2.78
22
兰山区
LS3-1
3类功能区
北至西河南村-东河南村-徐家庄村-龙虎庄村-陶苑社区-吴家屯村-尤新村、东至孝河五路、南至长春路、西至沂蒙北路
9.64
23
兰山区
LS3-2
3类功能区
北至双岭路-堰西村、东至临西十一路-临西九路、南至金雀山路-金墩社区-朗宇花园-解放路、西至戈九路
40.03
24
兰山区
LS3-3
3类功能区
北至滨河路、东至西中环路-滨河路、南至长春路-双岭路、西至京沪高速
7.05
25
罗庄区
LZ3-1
3类功能区
北至杭头村-道沟村、东至罗七路、南至沂河路、西至美鑫不锈钢产业园
3.30
26
罗庄区
LZ3-2
3类功能区
北至龙湖路、东至火炬路-通达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前黄土堰村-后黄土堰村
9.94
27
罗庄区
LZ3-3
3类功能区
北至罗程路、东至陷泥河、南至南环路、西至罗三路
17.75
28
罗庄区
LZ3-4
3类功能区
北至南环路、东至通达南路、南至恒青路、西至西中环路
31.51
29
罗庄区
LZ3-5
3类功能区
北至岳旦子村-山前村、东至沂蒙南路-嘉馨花苑东区、南至土山屯村-新桥村、西至同沂庄村-南涑河
8.50
30
河东区
HD3-1
3类功能区
北至长虹街、东至甘家屯村-范古墩村-宅子村-李公庄村、南至凤凰大街-金雀山东路、西至新石线-华龙路-东兴路
15.92
31
河东区
HD3-2
3类功能区
北至G205国道、东至刘家五湖村耕地、南至小张家五湖村-刘家五湖村耕地、西至董官庄村耕地
0.28
32
高新区
GX3-1
3类功能区
北至解放路、东至临西十二路-东墩村-道沟村-齐家庄村-龙腾路-火炬路、南至南涑河-湖北路-龙湖路、西至涧沟崖村-后桃园村
66.76
33
沂河新区
YHXQ3-1
3类功能区
北至安沂路、东至孝河五路、南至站北街、西至大墩村
2.33
34
沂河新区
YHXQ3-2
3类功能区
北至茶山七路、东至温凉河路、南至双庄村、西至吴家屯村
5.08
35
沂河新区
YHXQ3-3
3类功能区
北至文韵红木厂、东至顺兴路-胶新线、南至凤仪街、西至顺达路
2.89
36
沂河新区
YHXQ3-4
3类功能区
北至长安路、东至联邦路、南至G205国道、西至沃尔沃路
54.17
37
沂河新区
YHXQ3-5
3类功能区
北至新石线、东至胶新线、南至凤凰大街、西至李公河
1.16
二、临沂市中心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序号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起止点
1
高速公路
京沪高速(G2)
滨河路-湖北路
2
高速公路
岚荷高速(S38)
火炬路-通达南路
3
一级公路
克黄线(G233)
西沂村北侧-杜家岭村西北侧
长春东路北侧-华夏路
华夏路-沭河大道
4
一级公路
连菏线(G327)
光明大道-沂河路
5
一级公路
山深线(G205)
滨河东路-新兴村北
中环北线南侧-新石线北侧
三官庙大桥南侧-密墩村东北侧
翔宇路-正大路
6
一级公路
烟汕线(G206)
大山路-湖北路
7
二级公路
日定线(G518)
后桃园村南侧-G327国道
温泉路-刘家团村西侧
8
二级公路
汤东线(S230)
通达南路-迎宾路南侧
9
城市快速路
北京东路快速路
温泉路东侧-刘家团村西侧
10
城市快速路
蒙山高架路
沂河路南侧-长春路北侧
11
城市快速路
双岭高架路
京沪高速西侧-蒙山大道东侧
12
城市快速路
陶然高架路
京沪高速西侧-蒙山大道东侧
13
城市快速路
沂河高架路
京沪高速西侧-温泉路东侧
14
城市快速路
长春东路快速路(近期建设)
温泉路-滨河东路
15
城市快速路
长春路快速路(近期建设)
祊河路-滨河东路
16
城市快速路
温泉高架路(近期建设)
沂河路南侧-长春路北侧
17
城市主干路
安沂路
大墩村东北侧-孝河五路
18
城市主干路
澳门路
沂河路-华夏路
19
城市主干路
北京东路
滨河东路-温泉路
20
城市主干路
北京路
南京路-滨河东路
21
城市主干路
北园路
涑河北街-沂蒙路
22
城市主干路
祊河路
长春西路-三和大桥
23
城市主干路
滨河东路
东王庄村西侧-沂河汤头大桥北侧
王太平村西北侧-沃尔沃路
24
城市主干路
滨河路
京沪高速-南环路
25
城市主干路
滨河西路
三和大桥-日兰高速铁路北侧
26
城市主干路
苍山路
长春西路-南京路
27
城市主干路
茶山六路
孝河五路-孝河一路
28
城市主干路
茶山路
长春西路-秀水路
29
城市主干路
茶山七路
绿地紫御公馆南侧-滨河西路
30
城市主干路
茶山五路
孝河四路-滨河西路
31
城市主干路
大山路
G206国道-临西九路
32
城市主干路
电厂路
通达路-湖北路
33
城市主干路
东兴路
南京路-皇山路
34
城市主干路
东中环路
李沙兰村东侧-新石线北侧
35
城市主干路
俄黄路
京沪高速西侧-后黄土堰村西侧
振兴大道北侧-镇中路
36
城市主干路
凤安路
联邦路-东阳路
37
城市主干路
凤凰大街
滨河东路-黑墩屯村西侧
38
城市主干路
凤仪街
滨河东路-临沂东站西侧
39
城市主干路
高升路
解放路-启阳路
40
城市主干路
高新大道
沂河路-南环路
41
城市主干路
工业北路
罗六路-沂蒙南路
42
城市主干路
工业大道
祊河路-解放路
解放路-陶然路
43
城市主干路
工业一路
涑堰路-新石线
44
城市主干路
光明大道
京沪高速东侧-临西九路
45
城市主干路
广州路
秀水路-滨河西路
46
城市主干路
湖北路
土山洼村西北侧-罗六路
罗六路-通达南路
通达南路-滨河路
47
城市主干路
湖东二路
清河南路-工业北路
48
城市主干路
华夏路
滨河东路-沃尔沃路
49
城市主干路
华阳路
北京东路-凤凰大街
50
城市主干路
化武路
俄黄路-蒙山大道
51
城市主干路
皇山路
滨河东路-香港路
52
城市主干路
火炬路
沂河路-南环路
南环路-迎宾路
53
城市主干路
机场路
陶然东路-沭埠岭村东南侧
54
城市主干路
解放东路
九曲沂河大桥-陶然东路
55
城市主干路
解放路
西外环路-九曲沂河大桥
56
城市主干路
金奥路
解放路-双桥路
57
城市主干路
金雀山东路
滨河东路-沭埠岭村北侧
58
城市主干路
金雀山路
G206国道-临西九路
工业大道-滨河东路
59
城市主干路
金升路
滨河东路-中山路
60
城市主干路
金源路
陶然路-祝丘路
61
城市主干路
聚才六路
西外环路-滨河路
62
城市主干路
聚才七路
京沪高速东侧-姜家岭立交
63
城市主干路
聚才三路
泰和庄村东-俄黄路
64
城市主干路
军部街
滨河东路-顺兴路
65
城市主干路
科技大道
化武路-龙潭路
66
城市主干路
昆明路
长安路-临工路
67
城市主干路
兰州路
祊河路-亲和路
68
城市主干路
利源街
滨河东路-温泉路
69
城市主干路
联邦路
王家黑墩村东北侧-G205国道
70
城市主干路
临工路
滨河东路-沭河大道
71
城市主干路
临西九路
双岭路-化武路
光明大道-聚才六路
72
城市主干路
临西十一路
光明大道-解放路
73
城市主干路
柳工路
滨河东路-中山路东侧
74
城市主干路
龙湖路
俄黄路-罗六路
75
城市主干路
龙潭路
火炬路-通达南路
76
城市主干路
罗程路
通达南路-陷泥河桥
祝丘路-香港路
77
城市主干路
罗七路
南环路-沂册路
化武路-沂河路
78
城市主干路
罗三路
湖北路-南环路
79
城市主干路
马陵山路
长春路-祊河路
80
城市主干路
蒙山北路
长春路北侧-祊河路
81
城市主干路
蒙山大道
祊河路-沂河路
82
城市主干路
南环路
火炬路西侧-刘道口大桥
83
城市主干路
南京东路
滨河西路-东兴路
84
城市主干路
南京路
祊河路-滨河西路
85
城市主干路
清河北路
蒙山大道-滨河路
86
城市主干路
清河南路
郭苑路-滨河路
87
城市主干路
人民大街
滨河东路-温泉路
88
城市主干路
山建路
滨河东路-联邦路
89
城市主干路
沭埠岭一路
军部街-北京东路
90
城市主干路
沭河大道
沂河路-华夏路
91
城市主干路
沭河路
长春路-北京路
92
城市主干路
沭河西路
大三官庙村东北侧-沂河路
93
城市主干路
双岭路
京沪高速东侧-滨河路
94
城市主干路
双月湖路
俄黄路-通达南路
95
城市主干路
双月园路
俄黄路-苗花路
96
城市主干路
涑河北街
京沪高速西侧-临西九路
97
城市主干路
涑河南街
涑堰路-临西九路
98
城市主干路
涑堰路
洪沟-俄黄路
99
城市主干路
太合路
解放路-沂河路
100
城市主干路
太阳路
大山路-解放路
101
城市主干路
桃源街
滨河东路-华龙路
102
城市主干路
陶然北路
北京东路-凤凰大街
103
城市主干路
陶然东路
陶然路-凤凰大街
104
城市主干路
陶然路
解放路-陶然北路
105
城市主干路
天津路
大青山路-广州路
106
城市主干路
通达路
北园路-陶然路
祊河路-北园路
陶然路-沂河路
107
城市主干路
通达南路
南环路-迎宾路
沂河路-南环路
108
城市主干路
温凉河路
广州路-安沂路
109
城市主干路
文化南路
火炬路-五湖路
110
城市主干路
沃尔沃路
华夏路-刘道口大桥
111
城市主干路
西安路
姜家岭立交-北城花园社区北侧
112
城市主干路
西外环路
滨河路-光明大道
113
城市主干路
香港路
皇山路-滨河东路
114
城市主干路
翔宇路
沂河路-G205国道
115
城市主干路
孝河二路
茶山七路-茶山四路
116
城市主干路
孝河路
长春路-北京路
117
城市主干路
孝河四路
茶山七路北侧-长春路
118
城市主干路
孝河五路
安沂路-长春路
119
城市主干路
新东兴路
西安路-东兴路
120
城市主干路
兴业路
涑堰路-大山路
121
城市主干路
雄安大道
绿地玺悦台北侧-温凉河路
122
城市主干路
沂册路
陈武庄村东侧-临沂册山中学北侧
123
城市主干路
沂河路
G206国道-涑河西路
124
城市主干路
沂蒙北路
白新线南侧-祊河路
125
城市主干路
沂蒙路
祊河路-清河北路
126
城市主干路
沂蒙南路
西册上村北-沂册路南
清河北路-潘庄村北侧
127
城市主干路
沂州路
涑河南街-湖北路
128
城市主干路
银雀山路
陶然路-滨河路
129
城市主干路
育才路
临西九路-通达路
通达路-滨河路
130
城市主干路
长安路
滨河东路-昆明路
131
城市主干路
长春东路
滨河东路-东兴路
132
城市主干路
长春路
沂蒙北路-滨河东路
133
城市主干路
长春西路
临西九路-沂蒙北路
134
城市主干路
长虹街
G233国道-顺兴路
135
城市主干路
长沙路
祊河路-柳青河西路
136
城市主干路
正阳路
人民大街-金雀山东路
137
城市主干路
中昇大街
滨河东路-温泉路
138
城市主干路
珠峰路
大山路-解放路
139
城市主干路
祝丘路
金雀山路-罗程路
140
城市主干路
温泉路
南京东路-沂河路
141
城市次干路
八一路
解放路-陶然路
142
城市次干路
兵圣路
府前路-滨河西路
143
城市次干路
朝阳路
滨河东路-沃尔沃路
144
城市次干路
成都路
卧虎山路-黄白河路
145
城市次干路
大青山路
长春西路-卧虎山路
146
城市次干路
东夷大街
滨河东路-温泉路
147
城市次干路
凤临街
滨河东路-新东兴路
148
城市次干路
凤翔街
滨河东路-顺达路
149
城市次干路
夫子路
汤头中桥-御汤街
150
城市次干路
府前路
北京路-北京路
151
城市次干路
巩村路
滨河东路-香港路
152
城市次干路
海关路
皇山路-沈阳路
153
城市次干路
宏大路
双岭路-开阳路
154
城市次干路
湖东路
清河南路-龙潭路
155
城市次干路
华龙路
凤仪街-安康街
156
城市次干路
皇山东路
陶然东路-皇山路
157
城市次干路
黄白河路
长春路-顺河路
158
城市次干路
济南路
长春西路-秀水路
159
城市次干路
九曲街
滨河东路-陶然东路
160
城市次干路
聚才八路
京沪高速东侧-滨河路
161
城市次干路
聚才路
临西十一路-滨河路
162
城市次干路
开阳路
陶然路-沂蒙路
163
城市次干路
开元路
双月湖路-文化路
164
城市次干路
科教路
沂河路-湖北路
青年路-金雀山路
165
城市次干路
科苑路
湖北路-龙湖路
166
城市次干路
空港大街
香港路-空港物流城南侧
167
城市次干路
琅琊王路
聚才五路-双月园北路
168
城市次干路
临西十二路
解放路-金雀山路
光明大道-涑河南街
169
城市次干路
龙山路
北京东路-学院街
170
城市次干路
龙腾路
沂河路-龙湖路
171
城市次干路
罗六路
清河南路-南环路
172
城市次干路
绿茵路
双月园前路-龙湖路
173
城市次干路
蒙河路
兰州路-北京路
174
城市次干路
苗花路
通达路-工业北路
175
城市次干路
南昌路
卧虎山路-柳青河西路
176
城市次干路
南环外路
南环路-刘道口村大桥
177
城市次干路
平安路
工业大道-祝丘路
178
城市次干路
启阳路
黄泥岗村南侧-沂蒙路
179
城市次干路
前十街
涑河北街-滨河路
180
城市次干路
青杨路
聚才一路-涑河南街
181
城市次干路
仁和路
柳青河东路-柳青河西路
182
城市次干路
上海路
柳青河西路-祊河路
183
城市次干路
双龙路
罗西七路-通达南路
184
城市次干路
双月园北路
龙腾路-电厂路
185
城市次干路
顺和街
临西九路-蒙山大道
186
城市次干路
顺和路
仁和路-滨河西路
九曲街-陶然东路
187
城市次干路
涑河北街
临西九路-滨河路
188
城市次干路
涑河南街
临西九路-滨河路
189
城市次干路
算圣路
北京路-北京路
190
城市次干路
太原路
苍山路-孝河路
191
城市次干路
汤河路
安沂路-茶山七路
长春路-仁和路
192
城市次干路
王庄路
滨河路-陶然路
193
城市次干路
文化路
火炬路-罗三路
194
城市次干路
汶河路
成都路-北京路
195
城市次干路
武汉路
祊河路-沭河路
196
城市次干路
孝河三路
茶山七路-长春路
197
城市次干路
孝河一路
茶山七路北侧-茶山五路
198
城市次干路
孝圣路
祊河路-府前路
199
城市次干路
幸福路
罗三路-三江路
200
城市次干路
学府路
四平路-香港路
201
城市次干路
延安路
李公河东路-沭河大道
202
城市次干路
沂山路
兰州路-祊河路
203
城市次干路
永盛路
G327国道-祝丘路
204
城市次干路
智圣路
军部街-东夷大街
205
城市次干路
中丘路
金雀山路-湖北路
206
城市次干路
珠海路
滨河东路-黄白排干渠西侧
三、临沂市中心城区4a类交通服务区域
序号
名称
位置
1
临沂客运总站 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王庄路与琅琊王路之间
2
临沂客运南站
临沂市罗庄区沂河路与蒙山大道交汇处
3
临沂隆达换乘中心
临沂市兰山区开源路与解放路交汇处东南角
4
临沂北城客运站
临沂市北城新区马陵山路与南京路交汇处东南角
5
河东汽车站
临沂市河东区金雀山东路与东兴路交汇处西北角
6
临沂服务区(G2京沪高速)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后乡村
四、临沂市中心城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序号
铁路干线名称
铁路类型
1
兖石铁路
普通铁路
2
胶新铁路
普通铁路
3
日兰高速铁路
高速铁路
五、临沂市中心城区4b类交通服务区域
序号
名称
所在铁路
位置
1
临沂站
兖石铁路
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223号
2
临沂东站
胶新铁路
临沂市河东区凤仪路东首
3
临沂北站
日兰高速铁路
临沂市兰山区温凉河路与临南街西北处
4
高铁公路客运站
日兰高速铁路
临沂高铁站房东侧附属用房(温凉河路西侧)
附件2
临沂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临沂市兰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临沂市罗庄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临沂市河东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临沂市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临沂市沂河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2026-03-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6-03-30临政字〔2026〕2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6〕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伟达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3月25日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序号批准文号定点屠宰代码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变更项目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1鲁临屠准字219号A26110307山东伟达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非比鲜肉制品有限公司朱佳豪王怀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大墩庄村东企业名称、...
临政字〔2026〕29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6〕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伟达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19号
A26110307
山东伟达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非比鲜肉制品有限公司
朱佳豪
王怀娥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大墩庄村东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2026-03-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6-03-27临政办字〔202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18日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发展改革委202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临政办字〔2026〕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202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弘扬践行沂蒙精神为引领,锚定“建设省区域副中心、加快迈向万亿城市”,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统筹推进稳增长、提质效、抓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力争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力争2%;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全方位扩大内需,突出抓好消费和投资
坚持内需主导,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持续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全力释放消费潜能。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积极争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打造鲁南苏北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巩固传统消费。举办“惠享琅琊·乐购临沂”系列活动150场以上。认定老字号企业20家以上。用好国家以旧换新接续政策,释放汽车全链条消费、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升级更新等消费潜力,举办汽车展销活动260场以上,力争全年销售乘用车22万辆以上,打造区域汽车消费中心。深挖服务消费。围绕打造全国性旅游目的地,持续打好“点靓沂河、激活蒙山、突破全域”三大战役,抓好“1+7”文旅,重点提速琅琊古城二期、华昌卧龙源等51个项目,盘活沂河南北岛、祊河影视城等资源,支持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突出抓好赛事经济和演艺经济,培育新琅琊演艺新空间,开发“沂蒙精神沂蒙游”精品线路,创新推出“临沂人游临沂”产品,策划与泰山、孔府等景区联动的跨市精品线路,实现客源互引、市场共享。力争全年接待游客1.07亿人次、增长7%,实现旅游收入1065亿元、增长6.5%。抓好生态康养,推出高品质适老康养产品,激活银发经济。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全年新引进首店70家以上,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30场以上,打造高水平首发经济集聚区。加速创建数字消费场景,发展私域电商、社区电商等电商新业态,创建2处“好品山东”电商直播园区,打造“直播+”融合生态,力争直播电商交易额突破千亿。大力支持夜间经济、IP经济等消费新业态。
(二)稳住合理投资规模。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推动投资规模合理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抓紧重点项目。推进临港先进优特钢二期二步、“钢焦化氢”低碳循环产业园等874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700亿元以上,386个产业项目竣工投产、新增产值300亿元以上。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城市更新、科技创新、消费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梯次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提高713个已储备政策性资金项目成熟度,力争获得更多上级资金支持。抓实重点领域。巩固工业投资增长势头,深入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全年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以上,技改投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增长10%以上。促进基础设施投资接续,实施潍宿高铁临沂段、董梁高速等39个年度投资242.3亿元的交通重点项目,城市道路、地下管网等244个年度投资307亿元的城建重点项目,黄山水利枢纽等26个年度投资51亿元的水利重点项目,力争全年基础设施投资实现正增长。推动房地产投资回稳,重点突破高品质住宅,加快推进18个在建项目建设、17个已供地项目开工。进一步发挥“白名单”机制作用,加大房地产融资支持,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抓好招商引资。持续深化“3+5+13”招商行动,加力突破平台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力争全年新开工招商引资项目1500个、到位资金1500亿元以上,500强等重大项目招引实现新突破。
二、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突出抓好标志性产业链
深耕细作13条标志性产业链,打好增量攻坚战、减量防御战和变量突围战,全力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城市。全年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标志性产业链规上产值达到7500亿元、增长7%以上。
(一)向高端化提升。实施质量强链、品牌赋能行动,围绕质量管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方面,“一链一策”诊断提升,建立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公共品牌体系,推动产品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新增省级以上品牌28个。实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库和并购重组项目库、REITs项目库、科创孵化库“1+3”培育体系,动态培育市级后备企业100家。
(二)向智能化迈进。持续开展“工赋临沂”系列活动,高标准建设山东临工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打造智能工厂30家。新开通5G基站1500个,新培育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首件套电子产品2-3个,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增长10%以上。
(三)向绿色化转型。加强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标准化园区”行动,按照“定制+标准厂房”模式打造产业空间,推动制造业“立体增长”。深化亩均效益评价,倒逼园区企业提高投入产出水平。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培育打造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8个。
(四)向集群化发展。各县区立足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进一步锁定2-3个产业赛道进行集中打造;强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机制,推动链主企业增资扩产、项目裂变、以商招商,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专精特新一单项冠军”优质企业梯队。力争百亿级企业突破10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0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160家、单项冠军30家以上。
(五)向融合化发力。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扩容强基行动,用好1000万元市级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快引进培育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科创金融等产业,推动标志性产业链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省高端服务业品牌30个以上、市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30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力争5.5%,规上服务业营收增长7%以上。
三、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突出抓好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
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化,加快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催生发展新动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47%,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34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9%左右。
(一)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体系。更加突出产业需求牵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搭建“1+13+X”产业技术研究院体系。市级研究院负责统筹全市研究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13条标志性产业链研究院全部组建完成,打造市场化、开放式的综合性平台;每条产业链新建10家以上细分领域的功能性科创平台。探索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四题一评”机制,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产业链上。
(二)优化科技创新布局。着力构建“一城引领、三区带动、多点支撑”科创空间格局。建设沂蒙科创城,以应用科学城为中心,集聚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沂蒙新质产业园等资源,打造临沂科创地标、孵化平台、开源大脑;加快建设三个科产融合活力区,高新区打造全省科创孵化高地,沂河新区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临港区打造钢铁产业区域协同创新中心。
(三)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强梯度培育,建立“领军型—高成长型—潜力型”培育清单,新增科技型企业100家以上。打造科技型产业园区,依托现有工业园区,统筹配置技术研发、中试验证、资本赋能等功能,促进“四链融合”,全年筛选1-2家重点培育。重点推动临沂应用科学城、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创建国家标准级孵化器、山东省领军型孵化器。
(四)畅通成果转化渠道。用好科技大市场,丰富完善“高校可转化成果库”“企业科技需求库”,交易转化成果200项以上。深入实施“百校千企”计划,开展名校直通车、院士专家沂蒙行等活动,推动资源共享、技术共研、人才共育,签订合作项目350项左右。
(五)强力突破“人工智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持续推进算力扩容,新培育5个行业级模型,力争算力规模达到230P。建好用好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科创中心和数据标注中心,加快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合行业语料库。注重场景开发,筹建人工智能孵化中心,在标志性产业链、商贸物流、金融等领域打造30个典型示范场景,遴选10个标杆应用场景。推动产业化发展,大力招引人工智能开发企业,逐步形成从智能算力、数据语料、算法模型、智能终端到智能应用的全产业链条。
四、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突出抓好商城国际化数字化
用好省支持临沂商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持续对标义乌,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力争临沂商城实现市场交易额7600亿元、物流总额11500亿元,分别增长7.3%、6.8%,加快建设国际商品集散中心、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双中心”。
(一)深化“百团千企·商城出海”。开展外贸企业培育行动,建成外资外贸外经外籍领域“一站式”涉外服务大厅,外贸主体达到1.7万家。重点招引国际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引培平台类企业30家。支持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设立海外区域总部或境外营销展示等方式,嵌入全球供应链。统筹用好45处国际采购商服务中心(办事处),举办各类境外展洽活动300场次以上、外商进商城活动60场以上。健全海外营销网络,全年新建海外仓(商城)30个、总量达100个,累计建设国际选品中心20处。
(二)畅通国际物流通道。聚力陆上“强链”,增开TIR、GMS等国际公路运输线路,拓展至中亚、东南亚等方向新线路,国际公路运输发运2200车次;加快推动中欧班列节点城市建设,争取开通铁路集拼功能,中欧班列开行550列以上。加速空中“起势”,力争恢复韩国全货运航线,新开通国际航线2条。推动海上“扩容”,深化拓展海铁联运,加快港口、船务功能前移,推进临沂港与国际陆港资源整合,集中打造内陆“临沂港区”,内陆港集装箱操作量达10万标箱。
(三)强化数字平台赋能。做强数字贸易平台,链接省内优质产品和公共海外仓,打造全省“数字货盘”“外贸飞地”,力争平台业务规模实现翻番;做优跨境电商线上交易平台,构建全球批发市场数字贸易新生态,创建全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打造高效便捷的外贸生态。做优物流大数据平台,加快整合“车、货、人、仓”等数据,推动商贸、生产和物流企业数据互联,上线车辆2万台,累计交易额4亿元。做大供应链票据平台,健全供应链票据、商票直融、银票秒贴、线上贴现等综合服务体系,全年新增供票业务500亿元,打造供应链票据生态建设示范市。
(四)推动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抓好市场提质升级,坚持“留改拆建”并举,分类开展硬件改造、业态提升、功能拓展;提升仓储运营能力,统仓统配、仓流一体,力争新增仓储面积100万平方米。聚焦家居、劳保用品、五金等特色产业,发展“前店后厂、先店后厂”,打造商城地产品“一镇一品”,与商城市场精准对接。深化商文旅融合,构建“以景带市、以市促景、游购一体”新格局,全年游购2000万人次,综合消费280亿元。
五、聚焦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突出抓好内涵式提升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争创国家城市更新示范城市。
(一)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推进重点片区建设,更新提升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分期抓好奥体城市活力新中心,开发建设物流新城,推动沂河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切实增强中心城区人口集聚能力,加快迈进常住人口超过300万人的I型大城市行列。
(二)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建设沭河北路等城市道路51条,完成G518中心城区至临港段快速化改造、卧虎山路打通、祊河城区段防洪提升。实施机场周边环境提升项目,扎实推进34个续建城中村项目建设,改造老旧小区45个。统筹推进“水电热气讯”更新改造,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1公里、燃气管网35公里、供热管网9公里、雨污管网18公里、非直供电小区460个、老旧供水设施3000户以上,新增供热能力700万平方米。积极创建省级绿色低碳城市和绿色低碳县城建设试点,新增绿色建筑700万平方米。
(三)推进城市精细管理。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推广“城市管家”,实现社区城市管理要素全覆盖。强化“公园+”理念,新建公园绿地10处以上,城市绿道10公里以上,改造雕塑公园、黄白河带状公园、滨河西带状公园绿道3处。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系统推进防洪排涝。加快3个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优化、新增绿波道路121条,建成市级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新增公共停车位4000个,更新共享电单车4000辆。聚焦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因地制宜实施“微整形、微改造”,完成“小微空间”改造提升100处以上。完善市县两级“运管服”平台功能。加快“双千兆”、移动物联网等布局,建强“城市大脑”,提升智慧服务水平。
(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按照“抓两头、管中间”的思路,一头建“好房子”,每个县区至少开工1-2个高品质住宅项目,未来出让优质地块原则上全部开发高品质住宅;一头抓“保障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转化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中间“管住”普通商品房,加快去库存,防止低层次重复建设。
(五)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力。大力推动以县城、中心镇为载体的城乡融合。县域方面,沂水、平邑、临港3个市域副中心打头阵、强辐射,其他县区按照规划定位,做大经济总量、实现特色发展;镇域方面,每个县区确定1-2个中心镇重点培育,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名镇。
六、聚焦合作空间拓展,突出抓好枢纽经济
以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牵引,加力发展枢纽经济,拓展对外合作空间。
(一)织密综合交通网络。接续实施近中远“三张图”,加快推进潍宿高铁、董家口至五莲及胶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临港智慧和远海物流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力争莱临高铁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日兰高速大庄至竹园段改扩建,力争潍邹高速、临东高速开工建设,建成董梁高速;力争完成费县通用机场A1类升级前期手续办理,加快推进平邑、兰陵通用机场前期工作,以临沂启阳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启用为契机,加密航线班次,力争旅客吞吐量突破300万人次。
(二)集聚打造枢纽经济片区。重点打造“公铁空海”四大枢纽片区,陆港片区加快推进济铁物流园四期、五期,建成集多式联运、海关监管、综合保税等于一体的综合枢纽;高铁片区谋划建设货运中心,探索开行快运班列;空港片区加快建设航空货运配套设施和监管场地,力争加开更多国际航线;疏港片区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进企入园,全年运量达到2475万吨、增长10%以上。
(三)扩展区域协作空间。深度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和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高效链接科创资源。深化济南—临沂对口合作,提速济临经济协作区建设,打造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样板。统筹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工作。探索向海发展路径,以开放思维破除内陆局限,发挥近海临港优势,主动融入全省经略海洋战略,以莒南、临沭、临港等东部县(开发区)为重点,引育一批大宗商品交易仓储、海洋产品深加工、港口机械等项目,激活向海发展新动能。
七、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突出抓好片区建设
全力推进片区建设、产业发展、品牌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4.5%。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970万亩以上、总产86亿斤以上。
(一)精准推进片区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片区长效管护机制,细化片区建设任务,确保片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协同推进。按照“五年全覆盖、五年再提升”目标,新建示范片区100个,提升老片区34个,争取全国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二)提质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全链条做强蒙阴蜜桃、莒南花生、平邑金银花等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一县一策”“一镇一品”特色产业格局。做强科技农业,建设鲁南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抓好蔬菜绿色高效行动、特色平台提升,力争全市蔬菜产量稳定在930万吨以上。做深绿色农业,确保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有机肥应用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运网络体系。做实质量农业,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70个。完善农产品溯源体系,推动农产品“带证上市”。强化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做大品牌农业,按照“市县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模式,加快构建农业品牌发展矩阵。强化对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等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推介,持续扩大“生态沂蒙山 优质农产品”影响力。
(三)长效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高速高铁沿线、路域、水域、村域、镇域,加强村庄保洁队伍建设,推行美德信用积分、最美街巷等正向激励措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农村通户道路巩固提升工程,新改建“四好农村路”516公里,修复性养护2100公里。创建省级标准化水厂42处、小型供水工程114处,打造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8个。
八、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营商环境优化
深入开展对标泉州活动,纵深推进“七项行动”,力争市场主体突破158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5800亿元。
(一)强化改革赋能。出台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妨碍公平竞争治理行动。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逐企确定主责主业,健全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加快“城投变产投”。加大“热线·首发”宣传、办理力度,推动诉求“一口通办”,做好营商环境“总客服”。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构建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服务体系,聚焦13条标志性产业链、商城出海等工作,打造一批富有临沂特色的“一类事”场景。开展涉企执法规范专项提升行动,全面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扰企。建立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欠。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推动符合条件的市级财政奖补资金通过“沂i企”平台兑付,全力塑强“欢迎光临·沂事无忧”服务品牌。
(二)强化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组建13条标志性产业品牌联盟,成立品牌建设专家库,做强商城品牌、“沂蒙好品”区域品牌。推动金锣、临工、永锋等行业龙头打造多品牌矩阵,指导中小企业找准市场定位,创建自主品牌,新培育“沂蒙好品”30个以上、“好品山东”“齐鲁精品”7个。实施自主品牌和品牌出海战略,提升制造业品牌,做精服务品牌、文旅品牌、建造品牌,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品牌体系。
(三)强化民营主体培育。组建集“研究+服务”于一体的民营经济研究院,推动民营经济研究服务由碎片化、分散化向常态化、系统化转变。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资源对接、政策桥梁作用,帮助企业链接“政、产、学、研、金、媒”等要素,引导企业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推进产教融合,推动职业院校开放厂中校、订单班。创新企业家培养模式,高质量举办第三届临商大会,甄选优秀青年企业家到机关、国企锻炼,组织“凤凰榜”企业到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研修。
九、聚焦美丽临沂建设,突出抓好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近期与远期、治标与治本、全面与专项相结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一)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氢能,拓展建筑光伏、能源交通等发电场景,探索“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1150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蒙阴垛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筹建平邑郑城抽水蓄能电站。加快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打造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试点15个,做好碳排放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省下达任务,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以上。
(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度治理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实施“美丽蓝天”项目,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水平。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强化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管,抓好沂南、莒南等县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水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土壤固废防控。统筹建设“无废城市”,实施非法倾倒处置固废、垃圾填埋场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新污染物监管,推进莒南、罗庄等地块土壤修复,积极争创全省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三)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统筹做好生态红线管控、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管护等工作,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能力,启动鲁南胶东低山丘陵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35.7公顷,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实施陷泥河、燕子河等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巩固提升现代水网建设。
十、聚焦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抓好保民生防风险
坚持民生为大,扎实开展一批重点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支出占比80%左右,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让群众“事事放心得下”。
(一)着力稳就业促增收。健全创业培训、服务、孵化支持体系,加快“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数智就业赋能平台”建设,开展“乐业临沂”直播带岗、“AI数字人直播”,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
(二)着力提升优质教育供给。持续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稳妥推进乡村小散弱学校撤并整合300处。持续推进高中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新增学位1.2万个,力争公办高中入学率达到58%以上。完成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搬迁,建成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临沂工学院秋季招生,加快推进临沂大学医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三期等项目建设。
(三)着力深化健康临沂建设。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基层就诊率保持在65%以上。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造提升村卫生室441家,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深入实施优势专科建设三年行动,高标准建设省高质量发展医院。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临沂医院建设进度,推动正式运营。
(四)着力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坚持用沂蒙精神培根铸魂、统领工作、凝聚力量。强化红色基因传承,深入开展沂蒙精神“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推进“沂蒙精神代代传”红色文化主题文艺创作传播,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文化传承弘扬高地。接续推进“沂蒙文艺高峰”计划,创新办好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深入开展“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活动,全年举办3万场次以上。新增全民健身设施100处,高质量举办第二十六届省运会、第十二届省残运会、第六届省老年人运动会,办好临沂马拉松、“城BA”、“城超”等自主品牌赛事,吸引市外客流30万人次以上,提升赛事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成市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帮扶,全年救助困难群众20万人以上。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10家,加强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保持100%。开展“护佑成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加强寄宿制教育、心理辅导等支持力度,擦亮“沂蒙无孤”志愿服务品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倡导积极婚育观,落实婚假、产假、育儿补贴、保育费等政策。
(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化工、矿山、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和隐患公示制度,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防范应对,抓好食品药品和水电气热等重要物资保供稳价,制定落实迎峰度冬、度夏工作方案,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城投公司非标债务占比压降至10%以内,力争全年处置银行机构不良贷款120亿元以上。健全社会安全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两化一中心”贯通融合,确保矛盾纠纷镇村内解决90%以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三年攻坚行动,加大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附件: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临沂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24年实际
2025年
2026年
实际
增长(%)
计划
增长(%)
一、经济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6555.8
6862.2
5.4
-
5以上、力争5.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8.6
-
7.7
-
7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4.3
-
0.4
-
高于全省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433.8
3877.5
5.2
-
5.5左右
外贸进出口
亿元
1692.7
1775.8
4.9
-
提质增效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5.72
3.39
-40.7
-
高于全省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68.5
482.6
3
489.8
1.5以上、力争2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99.8
99.9
-
与省趋势保持一致
-
二、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生产总值比重
%
2.34
2.41
7.6
2.47
8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3.51
4
14
-
12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46.8
47.5
0.7
49
1.5
三、城乡发展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9.27
60.45
-
61以上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7297
39180
5
-
与经济增长同步
四、民生福祉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6
10.2
-
9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8
7.85
0.64
7.9
0.64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3.59
3.7
3.06
3.75
1.35
每千人口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4.4
4.7
6.82
4.7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795.5
794
-
791.8
-
粮食产量
亿斤
86.26
86.3
-
86以上
-
五、安全保障
每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人数
人
0.0148
0.013
-12.2
0.011
-15.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人/
年·万车0.76
0.73
-3.95
0.72
-1.37
新开工消防站/新增市政消防栓
个
2/120
1/34
-
1/30
-
新增人防工程
万平方米
65
40.5
-
30
-
六、绿色生态
①污染治理目标:国控重点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②节能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2026-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6-03-20临政办字〔202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文件制定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制定前评估,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起草过程严谨规范、送审材料完备详实。...
临政办字〔202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文件制定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制定前评估,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起草过程严谨规范、送审材料完备详实。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环节给予起草部门充分支持,凝聚工作合力。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职能,提前介入、全程跟进,严把合法性审核关,扎实做好备案审查等工作,从源头上提升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的制度供给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 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起草部门:市司法局)
2. 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临沂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起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4. 临沂市政府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起草部门:市审计局)
5. 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2026-03-2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2026-03-18临政字〔2026〕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3月18日临沂市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第一章 总则一、住房发展规划的作用住房发展规划是城市住房发展的总纲和蓝图,是城市迈进精细化运营管理时代的重要政策工具,有利于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推进“职住交服”空间协同,...
临政字〔2026〕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临沂市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
第一章 总则
一、住房发展规划的作用
住房发展规划是城市住房发展的总纲和蓝图,是城市迈进精细化运营管理时代的重要政策工具,有利于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推进“职住交服”空间协同,实现增量空间和存量空间要素统筹,化解供需失衡风险,提升城市各类空间价值和运行效率。同时,住房发展规划还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撑城市新发展、推动空间要素联动和落地的重要载体,以及引导五年内住房领域建设和实施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重点在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进行任务安排和空间布局,在市域范围内提出总体要求和方向指引。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租赁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三)上位规划
《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临沂商城发展总体规划及空间布局规划优化调整(2018—2035年)》等规划。
(四)技术规范
《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建办房〔2025〕11号)、《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等技术规范。
四、规划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规划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积极推动房屋品质提升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促进临沂市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优先为基本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市民、青年人、工薪群体、各类人才等群体的多元需求,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住房资源均衡配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供需匹配。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以人口变化、产业布局等为基础,科学确定住房需求,实现住房供应规模、结构、空间布局与土地、金融资源的精准匹配。通过“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实现供需多维度协同。
3.品质优先。贯彻“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理念,注重“全龄友好、人文关怀”,通过精细化设计、绿色低碳技术、智慧科技应用和全流程质量管控,着力打造质优、宜居、绿色、生态、智慧的“好房子”,以高品质供给满足高品质需求。
4.风险可控。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改革,有序推动现房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强化房地产风险源头防控,形成常态化房地产风险防范机制,严控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模式,防范房地产市场系统性风险。
第二章 发展基础与趋势研判
一、发展成效
(一)居住水平明显改善
2021—2025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面积36278亩,其中中心城区13453亩;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3921.4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2064.5万平方米;到2025年底,全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处于合理区间;城镇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居住品质明显改善。
(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基本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为主体,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全市公租房现有约3.2万套,保障人口12.6万人,其中中心城区约1.3万套,保障人口5.1万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有4286套,保障人口1.8万人,其中中心城区3520套,保障人口1.5万人。
2021—2025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1662个,较“十三五”期间增加1258个,改造面积197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0余万户。
全市通过购买或租赁存量商品房、改建闲置房屋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公寓10283套,其中中心城区7700套,除兰山区以外,已基本满足需求。
二、发展趋势
(一)人口发展趋势
全市人口呈外流趋势,自然增长率下降,中心城区人口呈增长态势,但增速放缓。全市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二)住房市场的发展形势
当前住房市场处于关键转型期,正从过去解决“有没有”的增量时代,转向追求“好不好”的存量提质阶段,政策主线已从“防过热”转向“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
(三)临沂市住房市场政策导向
坚持多措并举,着力稳定市场、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围绕去库存、优供给、调结构、提品质、促转型等核心任务,近期、中期、远期政策重心递进展开。
近期:优化调控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加大融资支持,稳定房地产投资,防范化解风险。
中期: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
远期: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机遇和挑战
临沂市被确立为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商贸物流枢纽、滨水宜居文化名城,当前,正积极建设省区域副中心,加快迈向万亿城市,发展前景和人口支撑为住房发展带来机遇,但也面临市场供需矛盾、结构性转型、经济下行带来的系统性影响和财政压力制约等挑战。
第三章 目标和需求
一、规划目标
住房市场更健康。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稳定市场运行,“以需定供”促进供需平衡。
住房品质更优质。推动住房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提升居住舒适性、绿色性和安全性。
住房保障更精准。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创新保障方式,实现应保尽保、住有所居。
住房政策更完善。构建长短结合、系统完备的住房政策框架,优化顶层设计。
二、中心城区住房需求
(一)商品住房
对常住人口情况、住房供应和销售情况、存量住宅用地情况、新增住宅用地供应潜力、住房空置率等进行综合分析,预计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新增住房需求约7.675万套。
(二)市场化租赁住房
租房人口比例相对稳定,随着人口总量增加,租房人口数量将呈增长趋势。根据预测,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租赁住房需求约3.8万套。
第四章 住房发展重点任务
一、住房保障
(一)公租房
临沂市未在住建部确定的可申报公租房建设计划城市之列,规划期内主要通过精准定位需求群体,实现高效管理。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
主要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占比不低于70%。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
结合临沂市情况,“十五五”中心城区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年均新增300套保障性住房供应,规划期末住房实物保障比例达到31%。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产业用地的安排,对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统筹安排,在产业集中区分期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加大对罗庄区等产业集聚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主要面向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由政府按划拨方式供地,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利润不高于5%的原则确定。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确需转让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机构予以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临沂市经济能力、房地产市场情况和各类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稳慎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当前临沂市存量商品房数量较多,去化压力较大,规划期内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利用存量商品房筹集为主,新建为辅,结合市场反馈适时调配。
(四)租赁型人才公寓
租赁型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含博士以外的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解决人才临时居住困难问题。租赁型人才公寓主要通过购买或租赁存量商品房、改建闲置房屋等方式筹集。
临沂市中心城区现有人才公寓7700套,考虑人才公寓可周转利用,未来3年,临沂市中心城区人才公寓基本能够满足人才租住需求。规划期内,结合轮候情况,各区根据本区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五)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除公租房补贴外,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针对不同学历层次设定不同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住房市场发展政策措施
(一)居民住房需求支持措施
1.持续提振住房消费。紧盯国家、省市房地产发展政策,鼓励房企常态开展促销活动,扩大团购覆盖面,深入开展“以旧换新”,持续推进房票安置,打好促消费“组合拳”,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加速推动存量商品房库存去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全面推进“好房子”建设。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动态确定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和住宅供应规模。超前谋划完善道路、“四供两排”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
3.全力提振市场信心。充分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强化政银企对接,通过申报制、备案制两种方式,推动“白名单”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做好房地产项目资金保障。持续做好房地产风险化解,完成存量风险出清,防范新增项目风险。及时发布我市房地产政策信息,积极正面引导舆论风向,提振市场信心。
(二)金融支持措施
1.融资协调机制。依托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进一步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2.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用于安置房建设或组织居民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利率由银行自主决定。还款来源主要为安置后土地出让收入。
3.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有序流入住房租赁市场。
(三)市场风险防范化解
1.完成存量风险基本出清。巩固保交房攻坚战成果,加快推进已交付项目后续手续办理和配套完善;指导出险项目全力筹措建设资金,督促项目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施工,加快工程施工和手续办理进度,确保完成存量风险项目的建设交付。
2.强化依法处置。依托重点项目依法处置机制,深度梳理企业纳税和资金往来等情况,对重点房企及其股东、高管涉嫌违法行为全面核查,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对资不抵债、开发企业无力继续建设的项目依法破产重整,盘活项目。
3.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加强资金拨付审核,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探索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监督机制,强化多主体、全流程、动态化监管,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三、新建住区布局与形态
(一)新建住宅建设指标控制
按照国家有关调控政策,控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新建住房应符合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和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针对高品质住宅项目,参照《临沂市高品质住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从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建设工程规划指标、建设标准控制指标等方面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重点历史区域更新改造要求
采取微改造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修复传统街巷两侧住宅建筑风貌,保障建筑风貌的视觉连续性。以危房改造、立面改造、功能改造为主,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社区生态、不破坏建筑风貌。
四、住房与住区更新
(一)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建设年限,中心城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279个,其中,兰山区194个,罗庄区25个,河东区27个,高新区15个,沂河新区18个。建设年份2001—2005年的66个、1.1万户;2006—2010年建设的213个、11.7万户。规划期内将根据上级政策持续推进。
(二)城中村改造
综合现状及城市发展的需要,将城中村按照优先改造、一般改造和备选改造,根据开发建设条件依次推进。
(三)危旧房改造
1.精准识别与动态监测
建立危房档案库:通过专业房屋安全鉴定,建立动态更新的危旧房档案库,明确改造的优先次序。
常态化巡查机制:将危旧房安全监测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多元化改造模式
危房解危:对确定为危房的住宅,原则上应“应拆尽拆”,优先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旧房更新:对尚未达到危房标准但设施老旧的住房,以“改”为主。重点推进建筑加固、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完善厨卫设施等内容。
3.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居民出资:建立“谁受益、谁出资”的引导机制,鼓励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出资等方式参与改造。
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后期运营的激励机制。
4.完善安置与补偿政策
多元化安置方式:提供原地回迁、异地安置、货币化补偿等多种选择,满足不同居民需求。
过渡期保障:需充分考虑居民在改造期间的临时安置问题,提供过渡方案和补贴政策。
五、“好房子”建设指引
(一)功能优化、舒适宜居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小区整体舒适度、美观性和实用性。具备较高的绿化率以及齐备的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造型和立面设计符合现代审美趋势,同时体现地域文化和特色;优化内部空间布局,实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现代家庭的生活需求,同时更具人性化、安全性和便捷性。
(二)质量优良、安全耐久
通过管控措施、质量保修、查验交付等方面能够有效解决常见的质量通病问题,通过绿色建材和先进工艺实现工程质量的提档升级,系统性解决传统住宅在功能性、安全性、舒适性方面的短板,打造全生命周期宜居的高品质住宅,确保住宅的长期使用可靠性。
(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
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注重采用自然采光、通风、节能、节水等适宜配套技术产品,广泛使用健康、环保、绿色的新型建材,鼓励个性化、定制化、集成化的精装修设计。
(四)智慧科技、设施完善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具备数字家庭应用、通信基础设施、智能安防系统、智能便民设施、智能家居系统等,鼓励采用基于BIM的建筑运维管理系统平台,提高建筑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五)服务精细、邻里和谐
以提升业主生活品质为核心,强调服务精细化与邻里和谐,具备专业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具有较高的住宅运维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够提供家政、养老、托育等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保障居住环境的舒适性与安全性。同时,小区需按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六、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
(一)租赁市场目标体系
打破过去“重购轻租”的单一模式,构建“购房与租房并重”的覆盖全民的多元住房供应体系,实现短期补短板、中期提质量、长期建生态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整体目标。
(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和市场秩序建设
1.行业组织。住房租赁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住房租赁服务标准、行为规范和自律准则,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协助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做好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信用评价、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2.企业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含“住房租赁”。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
3.业务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应当由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承接。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住房租赁企业名义开展经营业务。住房租赁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收取或者支付费用。
4.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录信用档案、公开曝光等措施,对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三)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培育
1.信贷支持。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的专项贷款,用于租赁住房的建设、购买和经营。
2.协同发展。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与中介机构合作经营,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经营格局。
3.创新运营。积极探索“先租后售”模式,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过渡问题。支持住房租赁企业收购市场个人存量商品房对外租赁,实现“拎包入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信息、人员、服务等优势,拓展业务范围。
第五章 市域住房发展指引
根据各区县的功能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所处发展阶段,将市域划分为五大板块进行差异化指引。通过核心区提质、功能区配套、县域特色化发展,使临沂市住房发展走向“组团式、网络化”的新路径,最终实现“人民安居、产城融合、城乡共荣”的总体目标。
一、核心引领区(五区)
(一)兰山区
优化存量,严控增量: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完善配套设施。新增住房主要用于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和建设人才住房。
发展高端商务与人才公寓:在商贸区、西部新城等区域,配套建设高品质商品住房和高端人才公寓,满足商贸精英、企业高管的住房需求。
适度发展紧凑型住宅:在交通站点周边,适度开发紧凑、高效的中小户型住宅,满足年轻就业群体的通勤需求。
(二)罗庄区、高新区
产城融合,以房促产:配套建设面向产业工人的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房标准应注重实用性和成本可控。
改善型住房供给:在沂河、陷泥河等生态廊道周边,适度开发改善型住宅,吸引中心城区外溢的改善需求。
(三)河东区、沂河新区
高标准规划未来社区:在沂河新区、北京东路沿线公园周边等区域,高起点规划建设绿色、智慧、共享的“未来社区”,成为全市住房品质的新标杆。
保障刚需与引进人才: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重点服务综保区、科教园区的年轻职工和引进人才。
发展康养地产:依托温泉资源和滨水生态,在汤头等地适度发展健康养老、度假疗养型住宅产品。
二、北部联动发展区(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
强化县域中心集聚能力:在县城重点发展满足本地居民改善和农村人口进城需求的商品住房。
发展产业配套住房:围绕沂水高端食品、沂南电动车、蒙阴孟良崮工业园等,建设产业园区配套住房。
探索文旅康养地产:依托沂蒙山地质公园、红色旅游、生态资源优势,在重点景区周边规范发展特色民宿、旅游度假公寓和康养社区。
三、南部城乡融合区(郯城县、兰陵县)
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和重点镇,大力发展价格亲民、功能完善的自住型商品房,为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住房保障。
发展物流商贸配套住房:在兰陵农企园、郯城物流园区等区域,配套建设面向商贸物流从业者的租赁住房。
特色镇村居住模式:鼓励在兰陵代村、郯城中国结小镇等特色村镇,探索建设具有乡土风情、与现代生活条件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西部产业升级区(费县、平邑县)
产城一体化住房供应:在费县探沂木业产业园、平邑石材建材产业园等区域,实行“园区+社区”开发模式,集中建设职工宿舍、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县城品质提升:重点提升县城住房的规划设计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吸引产业人才安家落户。
适度发展生态居住:依托费县天蒙景区、平邑蒙山主峰等生态资源,在环境承载力允许的区域,适度开发生态优质住宅。
五、东部新兴增长区(莒南县、临沭县、临港区)
服务临港产业: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沭经开区,大规模、高标准建设产业工人公寓、技术人才社区,支撑千亿级临港产业发展。
发展职住平衡社区:在新兴产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功能复合的社区,减少通勤压力,实现职住平衡。
产城人协同发展:统筹临港、莒南、临沭住房空间布局,联动推进临港产城融合社区、莒南老城更新与新城品质提升、临沭高品质住宅建设,实现住房供给与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精准匹配。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强化市级统筹协调,指导各区(开发区)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市区两级协作配合,科学合理运用规划成果,深入细致研究配套政策,落实好规划期内住房发展目标和任务,保障规划成果与实际工作的紧密协调、无缝衔接和有效落地。
二、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依托市房地产调控协调机制,做好全市住房市场分析和监测,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评估制度,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动态调整规划成果以及科学编制年度发展计划。
三、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加强本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五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成果与市场发展的有机结合,从而建立全市住房资源的动态调控与长效监测管理机制。
第七章 附则
一、生效日期
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二、解释权限
本规划由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026-03-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暨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2026-03-16临政字〔2026〕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暨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3月12日临沂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暨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为助力我市加快迈向万亿城市,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质效,全面实施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
临政字〔2026〕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暨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临沂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暨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五年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为助力我市加快迈向万亿城市,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质效,全面实施企业上市“琅琊登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直接融资占比持续提高。
——上市公司数量实现突破。助力更多企业登陆“琅琊榜”主榜。到2030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5家以上。
——后备企业质量不断提升。推动优质企业进入“琅琊榜”副榜。后备企业中,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16家,境内外辅导、备案企业累计达到8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到15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占比达到40%以上,科创型企业占比达到95%以上。
——债券发行规模稳步扩容。全市信用债发行规模达到500亿元。
二、建设高质量上市后备库
1.健全上市后备库体系。市级建立“1+3”上市后备资源库体系,“1”为上市后备企业主库,动态保持在库企业100家左右,包含重点库企业30家左右、基础库企业70家左右;“3”为单设并购重组库、REITs项目库、科创孵化库。各县区参照建立县级上市后备资源库,每半年遴选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推荐纳入市级后备库。〔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深入挖掘后备资源。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志性产业链专班要围绕优势产业、新质生产力领域,挖掘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或科创属性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库,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要确保应纳尽纳。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每年确定50家科创企业纳入科创孵化库。拓宽后备企业来源,每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后备企业,组织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一批后备企业,在外地招引一批优质拟上市企业迁入临沂。(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投促中心、各标志性产业链专班)
3.强化梯次培育。市级重点库企业,每年选取3-5家拟申报和在审企业作为“冲刺选手”,设立由市级领导联系帮包的专项协调小组,集中资源助力企业冲刺资本市场;选取10家左右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作为“种子选手”,由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联系帮包,帮助企业破除上市困难障碍,加速完成股改和辅导备案;其他企业作为“主力选手”,由企业所在县区主要领导联系帮包,给予重点支持和培育,补齐上市短板,加快上市进程。市级基础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县级领导联系帮包,以规范经营和助力发展为主,推动企业快速壮大规模。帮包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精准掌握企业上市进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市、县两级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重点企业上市难题。(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全流程上市“陪跑”服务
4.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市县两级每年初制定后备企业调研走访计划,确保当年后备企业走访实现全覆盖。市级重点库企业,实行“一企一档案”制度,每年至少实地走访1次,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及时了解企业困难问题并协调解决。新纳入市级后备库的企业要在当月内完成走访对接。(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标志性产业链专班)
5.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针对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辅导、申报等环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深入推进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在企业上市中的应用,专项信用报告无法涵盖的证明内容,相关部门原则上要在10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6.畅通沟通对接机制。加大与证监部门、证券交易所、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沟通对接力度,强化政策衔接、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交易所资源,持续开展“走进交易所”活动,定期邀请交易所专家来临沂开展培训、调研走访等活动。加强与证券、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总部的合作与交流,借力中介机构在行业研究、资源链接等方面专业优势。(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
7.建立柔性监管机制。深入落实涉企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采取柔性管理方式,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事项,指导企业及时修复信用。(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建立专家服务机制。遴选证券、法律、会计、税务、投融资等经济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建立“琅琊资本智库”,为我市资本市场相关工作提供咨询、评估、论证、培训等服务。不定期组织专家库成员赴县区和企业开展“企业上市琅琊行”活动,通过调研培训、政策宣讲、路演对接等方式精准指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建立多元化培训机制。定期举办丰富多样的“琅琊资本课堂”培训活动,根据行业赛道、企业规模、上市阶段等差异化需求,经常性开展企业境内外上市、市值管理、公司治理、债券、期货等多元化资本市场普及性和专项培训,提升企业家资本市场意识。指导我市上市公司轮流主办由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高管参加的“琅琊资本沙龙”活动,搭建资本交流对接平台,提升企业家资本运作能力,拓展发展思路、坚定上市信心。将企业上市、债券等资本市场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专业服务能力和创新发展意识,培育一批资本市场“三专”干部。(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0.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形式进行股权再融资,高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市委金融办要建立与上市公司的直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发展难题。各县区要在项目建设、创新平台申报、政策直达快享等方面加大对上市公司要素支持,推动上市公司在引领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
11.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引导上市公司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内部控制有效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实施股份增持回购,提振投资者信心。(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
12.支持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协同和资源整合,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项目;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开展跨行业并购,实现第二曲线增长。鼓励上市后备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产业并购,或并购具有“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的科技型公司,提高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功能定位,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并购上市公司或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向实体化、产业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
13.有效防范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加强多部门协作,推动上市公司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针对四类退市情形,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线管理结合的原则,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针对出现经营风险或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尽早采取支持措施改善基本面,防范退市风险,切实做好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鼓励企业发债融资
14.建立债券融资储备库。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区要对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每年初遴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建立全市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库,对入库企业加强专业指导,定期调度发债进展,协助做好与证券交易所的沟通交流工作。(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5.提升企业发债能力。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要推动城投公司等国有企业加快向实体化、市场化转型,指导发债主体加强与评级机构的交流与沟通,引导企业通过提升经营能力、完善财务管理、实施信用增进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认可度,夯实信用评级基础,提升信用级别。支持符合条件的信用增进公司为我市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6.鼓励发行创新债券品种。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探索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低碳转型债券、乡村振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创新债券品种。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加大绿色、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力度。(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17.支持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围绕全市交通、市政、能源、文旅、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我市REITs项目库,加强优质项目谋划储备。积极谋划储备商业不动产REITs项目,探索盘活城市资产新路径。鼓励市县(区)国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选取资产质量优良、现金流稳定的项目申报发行REITs。(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六、强化要素支持
18.加强信贷支持。定期收集上市公司、后备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组织开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银行、融资担保等机构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创新多元金融产品。探索建立技术创新“白名单”机制,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名单企业,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全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临沂金融监管分局)
19.强化基金赋能。培育和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重点产业链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市县两级产业基金要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用好基金投资“责任豁免”清单,对依法合规、勤勉尽职,因政策变动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投资失败的予以免责,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搭建后备企业“融资桥”,邀请省内外优质创投机构开展实地考察,组织优质企业参加路演活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20.保障土地资源供给。强化对上市公司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项目用地保障,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依法办理有偿手续。对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各县区要予以大力支持,积极安排保障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1.强化人才要素保障。支持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引进、培养上市资本运营管理及科技研发等高层次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依规享受人才安居、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待遇。对上市公司以及后备企业从市外新引进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技术负责人等,按照我市人才扶持政策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七、保障措施
22.健全组织机制。充分发挥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企业诉求的收集和分办,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视情况召集会议,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区要将企业上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上市工作目标,加强上市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全程跟踪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强化引导激励。定期对县区企业上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在当年新增上市公司的县区召开全市推进企业上市现场会,引导上市空白县区开展“清零”行动,其他县区扩充上市阵容。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进行一次述职。(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对接新闻媒体,持续加大对我市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的正面宣传力度,推广企业上市有效做法,全面宣传展示企业发展成效与良好形象。强化对资本市场政策法规、支持措施的宣传和解读,精准推送资本市场动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加强对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摸排处置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
25.增强企业家荣誉感。每年对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琅琊榜”排名,并在后备企业中评选30家作为“琅琊榜”副榜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琅琊榜”及副榜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企业“凤凰榜”,择优推荐企业相关负责人入党、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企业成功首发上市当天,利用城市地标为企业亮灯。(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6-03-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徐文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6-03-06临政任〔202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徐文明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张潇梦之前);田婷婷为临沂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建峰为临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朱茂波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张伟峰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徐涛的临沂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李兆兴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职务;刘爱友的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临政任〔20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徐文明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张潇梦之前);
田婷婷为临沂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朱建峰为临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
朱茂波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伟峰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涛的临沂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李兆兴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爱友的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主玉的临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1日
2026-03-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6-02-27临政字〔2026〕20号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临沂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一、工作情况(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效履行。市委、市政...
临政字〔2026〕20号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临沂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效履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及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等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述法。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聚焦涉企执法检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等重点法治问题,主动牵头研究、协调推动工作,形成“一把手抓法治”特色品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必学内容,举办2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100余人次。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5项机制,全省法治督察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经验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广。
(二)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效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出台2部法规、1部规章,《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地方立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季度公布制度,明确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7个,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协审试点工作相关做法被人民网报道、省司法厅刊发。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20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联系点,科学编制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合同(协议)等5795件,我市“构建‘整链条’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创新实践”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加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编好用好镇街履职事项清单,全市156个镇街平均梳理履职事项310项,沂河新区在全省4个新区中率先获批相对集中处罚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亲清会客厅”政企交流活动,建成全省首个“一站式”涉外服务大厅,覆盖高频事项及政策咨询90%以上;推出“电子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应用场景,企业凭手机就能“一照走天下”。全力推进“12345·临沂首发”建设,企业群众诉求问题解决率97%、群众满意率96%,居全省第一方阵。开展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梳理政策措施404件,废止2件、修订3件。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爱山东”平台市县建设任务,打造跨境贸易经营等6个“一件事”服务,上线“一件事”场景17个。依托“沂i企”平台,梳理上线现行公开有效的政策文件1846个,拆分政策事项3630项,拨付市惠企资金、省转移支付资金9352.7万元。
(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增效。创新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开发建设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平台,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将监管企业划分A、B、C、D四个等级,覆盖1.1万余家“四上”企业,被司法部列入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全省唯一。“综合查一次”成效显著,联合检查率63.89%、全省第2,减少入企次数2.7万余次、检查频次下降25.8%。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采取政府、纪委“双专班”推进机制,查改问题1200余个,追责问责81人,相关做法被纳入全省规范涉企执法“五个一”典型经验、省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解剖麻雀式”典型案例。出台《临沂市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若干措施》,建立规范行政执法4项机制12条措施,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五)重点领域执法扎实推进。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3236家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护航营商环境、清朗网络空间”专项整治行动,处置不良账号148个,约谈违规自媒体411人,删除有害信息2.6万余条。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跨区域联合执法10次,查处“百吨王”198辆、超限运输车辆5400余台,相关经验被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加强公共卫生监管,聚焦消毒产品、医疗美容等领域实施“8+2”专项行动,监督管理单位23408家,查处案件1425件。实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模式被列为省住建厅“1+3+3”试点工作,“消防审验专家行”服务品牌的创新经验获省住建厅推广。严控新增违法违规用地涉矿行为,持续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存量问题,完成无人机全域巡查45轮,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自然资源安全底线。
(六)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成效显著。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应急预案联动体系,编制完成15个县(区)政府总体预案,推动市、县两级204个专委会高效运行,相关做法被《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推广“5G+智慧矿山”建设,实现井下人员定位、瓦斯监测、设备远程控制全覆盖,对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封闭管理等实现全流程在线监控。创新电焊机“一机一芯一码”监管模式,为1.38万台设备加装芯片、赋码管理,实现人、机、岗绑定追溯。健全联动协同应急演练制度,强化应急力量联演联训,优化应急指挥和协同作战流程,开展森林防火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活动320次,实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高效处置,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与救援合力。高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双审核”制度,信访及时受理率100%,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6%以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矛盾纠纷10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9.6%。
(七)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强化。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47件、政协提案477件。强化内部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圆满完成国务院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迎查工作,组织政府督查活动130余次,对8个部门开展现场审计。发布各类信息445条,公开规范性文件62件,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127场,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47件,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构建政府机构涉诉案件线上预警监测系统,对15个涉失信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实现全市政府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履行监督云台账系统,“行政复议全流程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3亿元,涉企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入选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制度。
二、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个别部门和县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不够系统透彻。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问题时有发生,个别领域存在程序瑕疵、裁量尺度把握不准等现象。三是涉外法律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高端法治人才存在缺口。四是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部分镇街法治力量配备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核心内容,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深刻领会“十二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坚持以学促行,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与监管质效。落实省司法厅“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部署安排,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政绩观学习教育,抓好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有序拓宽企业覆盖面,加快分级分类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完善“综合查一次”机制,科学梳理确定联合检查场景,提高联合检查率。巩固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长效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和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三)有序建强涉外法律服务与人才支撑体系。开展涉外仲裁专题培训和“法护启航 沂企出海”涉外法律培训系列活动,抓好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拓展国际商事调解、仲裁、合规审查、风险预警,服务保障企业“走出去”。
(四)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配强镇街法治力量,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普惠均等、精准高效供给。健全前端治理体系,深化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矛盾在基层化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载体形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以基层法治现代化助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2026-02-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投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6-02-11临政办字〔202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政府投资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2025年12月25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5〕191号),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政府投资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
临政办字〔20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政府投资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2025年12月25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5〕191号),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政府投资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审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提升全市政府投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规范政府投资决策审批。项目决策主体要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集体决策和项目论证,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行政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核定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评审,并提供投资评审意见,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县级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本级部门权限开展相关工作。政府重大项目决策,提请本级政府研究同意,重大事项报同级党委研究审定。
三、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报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及时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有关内容予以补充完善,并对有关文件真实性负责,避免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禁违规借道国有企业等规避政府投资审批,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实施。
四、做好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项目储备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本着“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的原则,每年下半年与财政部门沟通后拟定本领域、本行业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并对项目的可行性、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金额、建设标准、实施期限、资金来源等进行研究审议,经政府同意后报请本级党委审定。投资计划编制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备案,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竣工、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实施中,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得实施、不得进入招标投标程序。
五、强化政府投资概算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估算、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预算,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财政部门,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上报同级政府研究确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核定。对建设过程中不按程序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追加建设投资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确认。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六、严格政府投资实施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完成规定的审批决策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变更增加后投资总额在投资概算以内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评审认定。其中因建设单位、服务机构、施工企业原因造成增加投资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通过现场核查、在线监测等方式加强监管,避免“报大建小”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示范引领作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2026-02-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命杨大刚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6-02-10临政任〔202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杨大刚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先军为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田国芝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何泰然为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12月31
临政任〔202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大刚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先军为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田国芝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何泰然为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2026-02-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命贾勤清职务的通知2026-02-10临政任〔202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贾勤清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11月30
临政任〔202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贾勤清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0日
2026-02-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6-02-04临政字〔2026〕13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沂南县金正食品加工厂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临沂市人民政府2026年2月3日附件:变更...
临政字〔2026〕13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沂南县金正食品加工厂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172号
261111032
沂南县金正食品加工厂
尹永霞
刘召阳
沂南县张庄镇驻地
法人代表
2026-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