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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19-000008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进一步优化提升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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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进一步优化提升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鲁能源电力「2019」1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各项工作全面起势。 二、文件起草过程 在全面贯彻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学习国家和兄弟市工作经验,9月上旬完成方案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后吸收采纳。 三、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10千伏及以下用户新装、增容等电力接入工程,包括管线开挖、敷设,箱式变电站、环网柜、分支箱、线杆设立等。 四、提升目标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供电企业“一窗受理”,行政审批总时限不超过5天,电力接入外线长度不超过150米的,采用告知承诺备案制。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电力接入,电网内部环节分别为3个和2个环节,平均接电时限不超40天和7天。市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大中型企业用户,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城市规划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至160千伏安、农村扩大至100千伏安,小微企业接入“零投资”。报装接电不停电接火率达到100%,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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