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19-000008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行政执法信息公式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
|
|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对2017年制定的“三个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 一是修订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二是修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三是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