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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ybj/2019-000004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3-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转发〈山东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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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保障工作座谈会、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有效维护基金安全,省医疗保障局决定于2019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 总体要求 集中宣传月活动要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密切结合、协同推进,各地医保部门要将定点医院机构作为重点宣传对象,组织定点医院机构对近两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 主要内容 集中宣传月活动分为3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3月25日至3月29日)。3月29日10:00,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政府领导和卫生健康、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发动各级医保及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和广大群众参加,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实施阶段(4月1号至4月30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经办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宣传挂横幅标语、散发海报折页、播放动漫短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准确解答群众疑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政策的公众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参与度。通过下发通知、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安排部署定点医药机构对基金使用和医疗服务行为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在医药机构经营服务场所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守法合规的意识,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三)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市对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组织定点医院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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