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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xhwyh/2020-0000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东开解读《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十五条措施(试行)》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东开解读《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十五条措施(试行)》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十五条措施(试行)》(临发〔2019〕22号,以下简称《措施》)。为了便于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现就《措施》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保护企业家、激励企业家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关心关爱企业家,倡树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干事创业活力,是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强预期引导、落实稳中求进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市工信局代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十五条措施》

二、起草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

二是总结提炼我市政策措施。重点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17〕1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吸纳,并结合当前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8条意见。

三是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召集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讨论,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充分吸收了合理化建议,形成讨论稿后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阅。经9月25日市委深改会审议,原则同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

四是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参考借鉴了滨州、淄博、东营等地市有关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15条。

第1条,提升政治荣誉。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企业家作为市、县(区)党委、政府发展顾问。各级在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等活动中,适当增加优秀企业家比例。

第2条,强化参政议政。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专题性、行业性会议,要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或列席;出台涉企政策,要充分听取企业家代表建议,并建立建议采纳反馈机制。

第3条,实施通报表扬。市委、市政府每年评选表扬一批优秀企业家,获奖企业家出行、就医等方面享受一定待遇。

第4条,广泛宣传报道。对通报表扬的企业家和创新创业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介,营造舆论氛围。

第5条,维护正当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零延迟”机制,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慎用羁押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涉企积案进行集中清理,限期结案。

第6条,加快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涉及企业家虚假信息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做到快查、快结、快速澄清,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第7条,健全服务机制。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市级领导每半年至少到联系企业现场调研 1 次,各县区(开发区)确保每户规模以上企业有 1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打造“临企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与企业全方位、零距离互动对接。

第8条,规范涉企检查。建立“非请勿扰”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分类确定检查频次,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原则上每年检查不超过两次。

第9条,紧抓诚信建设。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信用记录不良的,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土地供应等方面实行严格限制,倒逼企业提升诚信经营水平。

第10条,扩大金融支持。严格落实银企互信企业名单制管理。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帮助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促进银企对接,帮助摆脱债务困境。

第11条,优化营商环境。尊重企业家创新创造,深入开展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等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用足用好扶持政策。

第12条,减轻企业负担。各级各部门要精准确定参加对象,避免企业家“陪会”现象。严格涉企服务收费,整顿涉企中介服务,严控政府部门组织企业赞助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13条,加强企业家培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和民企接班人培养工程,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第14条,培养新生代力量。对创业期企业的青年负责人进行培训,壮大企业家后备军人才队伍。每年选拔5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接受省青年企业家“导师制”培养,推荐1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锻炼。

第15条,传承企业家精神。开展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引导企业家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优良传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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