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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20-00001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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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61号),《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1134号),决定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二、主要内容 1.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865元,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鼓励天然气销售企业与上游公司及用气企业协商沟通,加大下浮力度,释放降价红利。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幅调整。 2.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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