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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4575629/gzw/2020-000003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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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目的及意义 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是当前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市属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部分企业存在产业布局过宽过散、资源配置不合理、部分投资项目盈利水平低等问题,极大制约了企业的做大做强。出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促进市属企业做大做强主业,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及可行性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5号),对省属企业的主业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主要依据省文件精神及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对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加强主业管理的指导思想。二是明确了主业确认的四项基本原则。三是明确了主业确认的具体方法步骤。四是提出了主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四、文件起草情况 省文件出台后,市国资委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起草《意见》,初稿形成后于3月10日征求委领导、机关各科室、10户市属企业意见建议。4月2日,委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第4次会议对《意见》进行了研究审核,根据征求意见及审核情况,及时对《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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