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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20-000028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解读《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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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临价费发[2020]150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自2017年4月,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临价费发[2017]50号)执行。鉴于收费政策已经到期,为保障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对相关收费政策重新明确。老年大学学费是省设立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临沂市老年大学沂蒙路校区学费标准为:每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临沂市老年大学北城校区学费标准为:国画、书法、古代文学、音乐、舞蹈、戏曲、二胡、葫芦丝、手风琴、摄影、医学保健、瑜伽、时装表演等普通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古筝、电子琴、古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150元,电脑、电钢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200元。 政策原文:http://fgw.linyi.gov.cn/info/1652/61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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