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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lj/2020-000003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水利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问责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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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增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起草了《临沂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细则的落实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保障工程良性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二、制定过程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通知,临沂市水利局于2020年5月起草了《临沂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问责实施细则》,并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市县有关部门、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后,于2020年6月23日正式发布。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依据和范围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问题认定来源、暗访抽查方式、整改要求、问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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