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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0153660/jtysj/2021-00001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 文号 | 临交政字〔2021〕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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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创造条件,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政策依据 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检查指南》)开展,结合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临交政字〔2020〕71号)中明确的8个任务清单,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治,突出各领域排查重点,确保重点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排查和整改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治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组织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6.应急准备情况。 7.历史问题整改情况。 (二)突出做好行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1.道路旅客运输领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 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领域。 4.内河水路运输领域。 5.城市公共交通领域。 6.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7.公路领域。 8.机动车维修市场领域。 9.超限超载治理。 10.货运站场治理。 四、工作措施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紧紧围绕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评价“两个体系”,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查即改 企业要在1月31日前全面部署开展自查工作,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档案;随后,常态化进行排查整治。企业要于每周三将自查报告报县(区)局(企业自查报告经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确认签字),并由县(区)局统一汇总,建立工作台账(附件1),对所有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 (二)县(区)局检查,动真碰硬 3月底前,对辖区内企业实现排查全覆盖,分出好、中、差三个档次,边查边改,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4月份后,进行常态化排查整治,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形式进行排查整治。6月底前,要进行半年总结,深入分析排查整治形势,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问题整治完成,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市局督导检查,务求实效 市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局领导带队督查、县区互查等形式,通过“四不两直”等手段深入基层、企业,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和监督检查不认真的县(区)局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市局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行业限入禁入等惩戒措施;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不力、重大问题隐患未及时发现消除的,纳入县(区)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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