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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zfw/2021-000013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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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已印发,共三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任务安排和推进措施。 《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根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要求和4月1日省政府清洁取暖建设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省清洁取暖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能源局于4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重新核查2021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2021年要确保全省完成农村地区200万户改造任务,要压实各级年度计划任务,通道城市要突出查缺补漏,实现应改尽改;非通道城市要立足自身实际,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年度清洁取暖率达到国家规划目标。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5月10日,省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再次发文,要求各地市进一步摸清底数,非通道城市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力争2023年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对上报数据,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上报市政府盖章版。 《方案》明确了任务安排和工作任务节点。我市2021年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582万平方米,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户数15.0177万户。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 《方案》强化了推进措施。要求各县区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建设责任,科学选择方式,确保清洁取暖建设成效,各县区要制定方案台账,确保改造任务落实落细,同时扎实抓好节能改进。加强资金补助政策支持,全力保障能源供应,抓好安全管理。强化督导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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