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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41621347/tyj/2021-000008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3-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
文字解读:《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

问:为什么要起草《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依据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较好地满足了基层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但是,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村健身工程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深入发展,市体育局根据《全民健身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要求,结合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实际,起草制定了《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

问:计划将实现哪些目标?

答:通过这个计划,经过三年的努力,在全市构建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农村健身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对体育工作的幸福感、获得感。

具体来说,就是到2023年底,全市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健身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农村健身工程全覆盖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民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

问: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答:我们将采取四个措施或者步骤来实现这个目标。第一,抓好行政村到期超期健身设施更新。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制定三年更新计划,有序的推进设施更新。第二,开展自然村健身设施建设。采取“先易后难、能快则快、灵活配置”的原则,按照第一年40%、第二年40%、第三年20%的比例规划建设,三年内基本实现300人以上的自然村体育设施全覆盖,300人以下的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条件能建尽建。第三,加强农村健身工程管理。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器材质量、安装、管理维护检查,协调督促供应商解决有关问题。第四,丰富基层群众赛事活动供给。依托农村健身工程,经常性举办广场舞、舞龙舞狮、农味农趣运动会,到2023年,经常性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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