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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4465606/fkb/2022-000014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检查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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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检查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加强和规范人防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临防法〔2022〕6号,以下简称《细则》),为方便各公众广泛知晓《细则》相关内容,正确理解、遵守执行,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7月,临沂市司法局和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通知》指出,各司法行政机构要对各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重点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治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2年7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中梗阻”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再次强调,要重点整治涉企执法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为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检查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人防办起草了《细则》,对人防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范。 二、主要依据 《细则》主要根据《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人防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的类型、检查人员的确定、“双随机、一公开”对象库的建立以及执法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人防领域服务质效,维护企业及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执行时间 《细则》自2022年9月28日起施行。 五、注意事项 专项检查和应急检查,由各有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向办领导提请批准,由综合科统筹安排实施。《细则》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检查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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