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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lj/2023-000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水利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沭河水量调度实施方案(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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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做好临沂市沭河水量调度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流域用水总量和重要断面下泄水量,保障河道基本生态水量,市水利局起草了《临沂市沭河水量调度实施方案(试行)》。方案的落实将进一步明确临沂市沭河流域水量调度范围、控制断面、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指标和生态基流指标,深入探索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沭河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制定过程 按照《水利部关于沭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沭河水量调度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沭河水量调度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水利局起草了《临沂市沭河水量调度实施方案(试行)》,并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后,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 三、主要内容 1、调度原则。坚持节水优先与生态保护、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用水总量控制和重要断面水量控制、滚动修正适时调整、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原则。 2、调度范围与控制断面、调度期。临沂市沭河水量调度范围为淄博临沂市界断面以下至苏鲁省界(港上)控制断面以上临沂市境内的沭河干支流及相应骨干工程。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确定的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基础上,确定6个市控断面。沭河水量调度期为10月~翌年9月。 3、调度指标。 临沂沭河流域控制断面生态下泄水量指标 单位:万m3/月
4、工程调度实施。取用水管控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确定的用水指标进行调度控制,临沂市沭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水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水量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工业和生态用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沂市沭河流域水量调度监督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授权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水量调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调水工程年度供水计划等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情况,管控断面下泄水量达标情况,水工程调度运行情况,调水工程供水情况,重要取水户取用水情况等。 5、调度管理。临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沂市沭河流域水量调度监督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授权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水量调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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