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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54446139/gtzy/2024-000007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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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编制了《临沂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经市规委会同意发布实施。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规划内容,现对该方案予以解读。 一、编制背景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立临沂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改善临沂市全域生态系统质量,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临沂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业生产区、城乡发展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人居环境得到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基本构建“安全持续、山水交融、和谐共生、乐活宜人”的生态沂蒙、幸福沂蒙。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保护格局。 (一)目标定位 全市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人居环境得到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构建“安全持续、山水交融、和谐共生、乐活宜人”的生态沂蒙、幸福沂蒙。 (二)总体格局 依托国土空间生态保护格局,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构建“四屏八脉一原多点”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三)生态修复分区 以市域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基于自然生态本底状况,突出主要功能和主要生态问题,以重点流域、区域为基础进行生态修复分区,将全市划分为4个生态修复分区,分别是西北部低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区、中部城郊水生态修复区、南部平原农田生态提升区、东部丘陵综合整治区。 (四)修复重点区域 统筹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以及各生态要素关联性,确定6处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分别是森林质量提升重点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区、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水源地保护重点区、水环境与水生态修复重点区。 (五)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依据临沂市资源环境特点及生态系统特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重点解决区域突出生态问题,注重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完整性,聚焦生态修复重点区域,部署8个生态修复治理工程,11项生态修复子工程。 (六)推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强化规划实施、提高科技支撑、强化评估监管、鼓励公众参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保障本轮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临沂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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