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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5-000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政策解读】《临沂市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评选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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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24〕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孝善临沂”养老品牌, 着力解决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的“小弱散”、活力不足等问题,制定本方案。《实施方案》从加强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入手,支持引导养老服务组织形成规模优势、降低运行成本、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依据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2024〕13号) 三、主要内容 (一)奖补内容 综合考虑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数量、品牌影响力和服务人群规模等因素,2024年-2026年,每年评选5家连锁化养老服务组织,利用省级资金,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机构、社区、居家及农村养老服务。 2.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其中养老机构还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3.正常合法运营一年以上,三年内未发生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事故,未受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含关联单位)。 4.在临沂市内连锁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含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孝善食堂、信息平台等)数量不少于5家,或运营养老床位数量不少于500张。 5.具有较好的养老服务标准化基础,在标准制定、宣传、实施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做法。其中,连锁运营养老机构的,应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要求,并至少有一家评估星级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 6.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设施需正常运营,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7.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质量高。 8.服务品牌具有一定影响力,老年人满意度和知晓度高。 (三)评选流程 评选流程为组织自评、县级推荐、市级评选。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提高重视程度,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客观公平公正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入选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发生弄虚作假骗取补贴、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奖补资金等行为。县级民政部门依据职责对入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入选单位依法依规追偿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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