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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xzspj/2025-00000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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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行政效能2025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两部门制定了《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2.《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4.《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7.《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公布) 8.《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 9.《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鲁环发〔2019〕13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计划、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围绕工业技改项目备案、要素保障、奖励兑现等关键环节,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涉及的高频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提升服务效能,有效助力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分为四项任务,一是再造服务场景流程。对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涉及的事项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掌握的材料进行删减,对可以通过线上流转的流程进行优化,确定各领域办理系统的信息共享路径。二是精简业务办理材料。按照“共性合并、个性保留”的原则,归并整合技改“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单,形成标准规范的一套申请材料、一张申请表单。三是制定办事指南。以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原则,制定一件事办事指南,让企业和群众觉得“事项不繁、办事不难”。四是强化增值服务。将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奖补政策等增值服务事项,通过嵌入审批平台以及二维码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针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主动匹配奖补政策,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奖补申请。 (三)推进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先行先试阶段。5月底前,选取6个县区作为试点,研究打造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改革路径,对协同联办机制和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攻坚和试点探索。第二阶段是总结经验阶段。6月底前形成标准规范、服务指南,成功案例,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第三阶段全面推开阶段。7月底前,各县区学习借鉴试点县区的经验,出台本县区实施方案,推动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第四阶段宣传推广阶段。8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对改革推进中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组织保障。包括三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切实做好政策解读、行政审批、数据支撑及各项增值服务等工作,把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具体牵头技改“一件事”改革工作,设立线上、线下服务专区,细化技改“一件事”改革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等标准化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网办系统推送的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确保技改“一件事”执行到位。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技改“一件事”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等媒介发布相关信息,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对“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办事指南 1.受理单位信息 名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2032100,8772773 2.申请材料 (1)技改“一件事”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原件1份,纸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1份,纸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类项目提供)(原件1份,纸质); (5)建设项目总量确认书(原件1份,纸质)。 3.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特色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建设模块进行申报; (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4.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 5.办理时限 并联事项,最长20个工作日(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按照环评文件修改完成后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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