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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10/2026-0047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8-03 |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6〕3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专家解读: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凡池解读《临沂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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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基金作为财政政策与金融资本融合创新的重要工具,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其规范高效运作,直接关系财政资金的安全效益、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以及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如何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基金管理体系,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尊重市场运作规律,是当前深化财政金融改革的重要课题。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6〕3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市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办法》要求基金坚持市场化定位、法治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分类、统筹管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模式运行,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功能定位,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围绕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发展和弥补市场失灵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政策目标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办法》明确了管理机构及职责、基金设立、基金投资、管理与退出、收益分配和激励、风险控制、考核监督等内容,对基金运作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了系统性规范。其制定程序严谨规范,内容全面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通过强化基金整体谋划和资源统筹,严控基金设立,规范基金投向,细化出资比例和投资限制,放宽返投认定标准,完善市场化退出和收益分配机制,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建立科学化、差异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尽职免责要求,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推动基金合规运营、提质增效。 《办法》的实施是我市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域的重要举措,全市基金布局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将更趋合理,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将持续显现。通过母子基金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必将为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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