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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3-03-27临政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
临政发〔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5.临沂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承办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023-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02-07临政字〔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
临政字〔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件,其他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
对废止、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其他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原登记号
新登记号
有效期截至日期
1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8〕48号
LYCR-2016-002026
LYCR-2023-0020002
至2025年12月31日
2
临沂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37号
LYCR-2016-002067
LYCR-2023-0020003
至2026年12月31日
3
临沂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临政办发
〔2013〕78号
LYCR-2013-002012
LYCR-2023-0020004
至2026年12月31日
4
临沂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5〕26号
LYCR-2015-001005
LYCR-2023-0010001
至2024年12月31日
5
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7〕9号
LYCR-2017-001001
LYCR-2023-0010002
至2023年12月31日
6
临沂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临政办发
〔2017〕30号
LYCR-2017-002007
LYCR-2023-0020005
至2026年12月31日
7
临沂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临沂市安全生产通报办法
临政办发
〔2018〕6号
LYCR-2018-002003
LYCR-2023-0020006
至2025年12月31日
8
临沂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暂行)
临政办字
〔2019〕86号
LYCR-2019-0020005
LYCR-2023-0020007
至2024年10月1日
9
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20〕4号
LYCR-2020-0010001
LYCR-2023-0010003
至2024年5月31日
10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归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20〕9号
LYCR-2020-0010003
LYCR-2023-0010004
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临沂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临政办发
〔2006〕122号
LYCR-2016-002013
2006年9月19日
2
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08〕28号
LYCR-2016-001042
2008年9月9日
3
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9〕28号
LYCR-2016-002035
2009年3月25日
4
临沂市美国白蛾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22号
LYCR-2016-002062
2010年9月9日
5
临沂市滨河景区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1〕6号
LYCR-2016-001050
2011年2月26日
6
临沂市燃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1〕88号
LYCR-2016-002082
2011年11月16日
7
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7〕59号
LYCR-2017-002009
2017年12月1日
8
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临政办字
〔2020〕101号
LYCR-2020-0020005
2020年10月1日
9
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临政办发
〔2020〕6号
LYCR-2020-0020006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3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临沂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试行办法
临政发
〔2002〕16号
LYCR-2016-001012
2003年1月1日
2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蒙友谊奖”的暂行规定
临政发
〔2002〕72号
LYCR-2016-001015
2003年1月1日
3
临沂市地名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04〕73号
LYCR-2016-001022
2004年12月22日
4
临沂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5〕111号
LYCR-2016-002005
2005年9月27日
5
临沂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临政发
〔2005〕45号
LYCR-2016-001029
2005年10月18日
6
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临政发
〔2006〕5号
LYCR-2016-001032
2006年2月13日
7
临沂市档案资料征集暂行办法
临政办字
〔2006〕15号
LYCR-2016-002010
2006年9月12日
8
临沂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7〕85号
LYCR-2016-002022
2007年11月2日
9
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
临政办发
〔2007〕95号
LYCR-2016-002024
2007年12月3日
10
临沂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暂行规定
临政办发
〔2008〕56号
LYCR-2016-002028
2008年9月8日
11
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08〕32号
LYCR-2016-001043
2008年10月6日
12
临沂市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09〕118号
LYCR-2016-002043
2009年11月24日
13
临沂市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6号
LYCR-2016-002046
2010年1月14日
14
临沂市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05号
LYCR-2016-002054
2010年8月4日
15
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25号
LYCR-2016-002063
2010年9月27日
16
临沂市生猪定点屠宰证书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31号
LYCR-2016-002065
2010年11月3日
17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32号
LYCR-2016-002066
2010年11月3日
18
临沂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3〕41号
LYCR-2013-002006
2013年7月16日
19
临沂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3〕40号
LYCR-2013-002005
2013年7月20日
20
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26号
LYCR-2013-001002
2013年7月31日
21
临沂市利用岸堤水库水源集中供水水资源费原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27号
LYCR-2013-001003
2013年8月1日
22
临沂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3〕53号
LYCR-2013-002008
2013年9月20日
23
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38号
LYCR-2013-001007
2013年10月20日
24
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40号
LYCR-2013-001008
2013年12月1日
25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临政办发
〔2013〕67号
LYCR-2013-002010
2013年12月1日
26
临沂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4〕4号
LYCR-2014-002001
2014年1月30日
27
临沂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临政办发
〔2014〕7号
LYCR-2014-002002
2014年2月10日
28
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4〕22号
LYCR-2014-001004
2014年7月1日
29
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临政发
〔2014〕29号
LYCR-2014-001006
2014年9月10日
30
临沂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
临政办发
〔2015〕1号
LYCR-2015-002001
2015年1月10日
31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15〕36号
LYCR-2015-002012
2015年9月14日
32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15〕37号
LYCR-2015-002013
2015年9月21日
33
临沂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6〕3号
LYCR-2016-001001
2016年3月1日
34
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临政发
〔2016〕13号
LYCR-2016-001055
2016年7月1日
35
临沂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6〕43号
LYCR-2016-002093
2016年12月21日
36
临沂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7〕10号
LYCR-2017-002002
2017年5月15日
37
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临政办发
〔2017〕17号
LYCR-2017-002003
2017年7月13日
38
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7〕21号
LYCR-2017-002004
2017年9月1日
39
临沂市建设项目规划调整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7〕19号
LYCR-2017-001002
2017年12月1日
40
临沂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8〕32号
LYCR-2018-002002
2018年3月1日
41
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18〕14号
LYCR-2018-001004
2018年7月30日
42
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临政发
〔2018〕23号
LYCR-2018-0010005
2019年1月1日
43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临政办字
〔2019〕78号
LYCR-2019-0020004
2019年9月13日
44
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临政办字
〔2019〕142号
LYCR-2019-0020008
2020年2月1日
附件4
其他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有效期截至日期
1
临沂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6〕116号
LYCR-2016-002011
至2023年12月31日
2
临沂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临政发
〔2007〕32号
LYCR-2016-001040
至2023年12月31日
3
临沂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9〕47号
LYCR-2016-002036
至2023年12月31日
4
临沂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临政办发
〔2009〕98号
LYCR-2016-002040
至2023年12月31日
5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
临政办发
〔2010〕20号
LYCR-2016-002047
至2023年12月31日
6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考评办法
临政办发
〔2010〕21号
LYCR-2016-002048
至2023年12月31日
7
临沂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57号
LYCR-2016-002051
至2023年12月31日
8
临沂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1〕7号
LYCR-2016-001051
至2023年12月31日
9
临沂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1〕10号
LYCR-2016-002071
至2023年12月31日
10
临沂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
临政办发
〔2011〕73号
LYCR-2016-002076
至2023年12月31日
11
临沂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临政发
〔2011〕42号
LYCR-2016-001053
至2023年12月31日
12
临沂市市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
临政办发
〔2011〕91号
LYCR-2016-002081
至2023年12月31日
13
临沂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33号
LYCR-2013-001006
至2023年10月1日
14
临沂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临政办发
〔2014〕52号
LYCR-2014-002013
至2023年12月31日
15
临沂市社会救助办法
临政发
〔2015〕10号
LYCR-2015-001001
至2023年6月7日
16
临沂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临政办发
〔2015〕45号
LYCR-2015-002015
至2023年11月30日
17
临沂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5〕7号
LYCR-2015-002003
至2023年3月31日
18
临沂市税式支出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6〕15号
LYCR-2016-001056
至2023年12月31日
19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8〕11号
LYCR-2018-001001
至2023年7月31日
20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规则
临政发
〔2018〕12号
LYCR-2018-001002
至2023年7月31日
21
临沂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8〕13号
LYCR-2018-001003
至2023年7月31日
22
临沂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22号
LYCR-2018-002008
至2023年9月30日
23
临沂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21号
LYCR-2018-002009
至2023年9月30日
24
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25号
LYCR-2018-0020010
至2023年10月31日
25
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30号
LYCR-2018-00200012
至2023年12月9日
26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9〕9号
LYCR-2019-0010001
至2024年7月31日
27
临沂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9〕7号
LYCR-2019-0020001
至2024年4月30日
28
沂蒙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59号
LYCR-2019-0020002
至2024年7月19日
29
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18号
LYCR-2019-0020006
至2024年11月14日
30
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33号
LYCR-2019-0020007
至2025年1月16日
31
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46号
LYCR-2019-0020009
至2025年1月31日
32
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20〕2号
LYCR-2020-0020001
至2025年4月12日
33
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临政办字
〔2020〕44号
LYCR-2020-0020002
至2025年6月7日
34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20〕45号
LYCR-2020-0020003
至2023年6月7日
35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
临政发
〔2020〕6号
LYCR-2020-0010002
至2025年7月31日
36
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0〕3号
LYCR-2020-0020004
至2025年9月30日
37
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0〕8号
LYCR-2020-0020007
至2026年1月31日
38
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临政发
〔2020〕10号
LYCR-2020-0010004
至2026年1月31日
39
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
临政办发
〔2020〕13号
LYCR-2020-0020008
至2026年1月31日
40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21〕2号
LYCR-2021-0010001
至2026年7月31日
41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临政办发
〔2021〕4号
LYCR-2021-0020001
至2026年11月30日
42
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临政办字
〔2021〕95号
LYCR-2021-0020002
至2023年12月12日
43
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21〕6号
LYCR-2021-0020003
至2024年3月31日
44
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21〕105号
LYCR-2021-0020004
至2027年1月19日
45
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管理规定
临政发
〔2021〕4号
LYCR-2021-0010002
至2026年12月31日
46
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临政字
〔2021〕156号
LYCR-2021-0010003
至2027年1月31日
47
临沂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22〕4号
LYCR-2022-0020001
至2027年5月31日
48
临沂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临政办发
〔2022〕6号
LYCR-2022-0020002
至2027年8月29日
49
临沂市涉税信息共享传递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2〕7号
LYCR-2022-0020003
至2027年9月30日
50
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2〕9号
LYCR-2022-0020004
至2025年10月31日
51
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
临政字
〔2022〕101号
LYCR-2022-0010001
至2027年12月31日
52
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22〕14号
LYCR-2022-0010002
至2027年12月31日
53
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临政发
〔2022〕16号
LYCR-2022-0010003
至2028年1月31日
2023-02-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04-20临政办字〔2023〕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
临政办字〔202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7号)文件部署要求,围绕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和规范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立排污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和全方位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开展排污口存量整治、增量审核、日常监管工作,搭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临沂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排查要求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整治要求,持续开展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目标。在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动态排查,确保市域重点河流全覆盖。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流域内所有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建成法规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比较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排查溯源
1.开展动态排查。各县区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对入河排污口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在前期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的排查原则,以全市272条干流及一级支流为重点,向二级支流、三级支流逐级拓展,深入开展排污口动态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排污口排查全域覆盖和新增排污口动态清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对新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明确污水来源,确定各排污口责任主体。溯源后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级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作为责任主体;涉及跨县区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市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确认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化专项整治
1.科学实施分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7号)要求,我市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各县区完成现有排污口分类更新,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污口类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持续开展整治。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入河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环委办字〔2021〕31号)要求,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对纳入规范整治管理的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依据《临沂市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附件1),实施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和规范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细化监督管理
1.加强规划引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等规划区划,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严格设置审批。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除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外,县级入河排污口审批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审批。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要定期开展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自查,抓重点、补短板。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地方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建立健全“县区自查、市级核查”的排污口现场检查机制,对照《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规范化管理标准》(附件2),各县区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开展自查;市级每年选取部分县区,通过部门联合、交叉互查、双随机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和设置审批备案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档案资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部门和设置单位要建立档案资料,完善入河排污口审批单位的批复或决定文件、监督管理单位的备案统计、定期水质监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做到“一口一档”。用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的动态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环境监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单位对照排污许可证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妥善保管监测数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定期核查监测数据和人工取样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6.严格环境执法。加强排污口日常监督执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机制作用,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建立排污口超标溯源联动机制,发现排污口超标的,开展溯源分析,锁定超标污染源,填补排污单位到排污口之间的监管空白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有序开展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等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排污口监管责任,加快完成排污口核查、整治任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于2023年5月底前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将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并充分利用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资金支持排污口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牵头)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跟踪各县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区实施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视情采取约谈、通报、预警、限批等手段,督促排污口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以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为契机,实践探索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中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动态核查、协调联动、监督监测、问题通报等全过程管理监督,形成一套完备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临沂市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2.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规范化管理标准
附件1:
临沂市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
项 目
内 容
标准规范
硬件
建设
监测点
设置
1.确定位置。应将监测点设置在厂区(园区)以外,污水入河前,如遇特殊情况需设管道的,应留出观测窗口。
2.分类设置。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应设置监测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口应分别设置监测点。
3.安全防护。监测点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监测点被损坏和人畜落入监测点。对明渠式监测点,应按安全防护要求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对竖井式监测点,应设置防护井盖;防护措施应有防破坏的警示标志。
标识牌
设置
1.确定位置。在入河处或监测点处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公示入河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和监督管理单位信息等。
2.分类设置。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以及其他排口中的大中型灌区排口应设置标识牌。一个标志牌对应一个排污口,并尽可能做到安全牢固、醒目便利。
3.参考标准。排污口标志牌的样式、牌面信息、材料、颜色和尺寸等基本要求,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标准执行。
监控系统
设置
1.确定位置。在监测点处安装流量计量装置、记录仪及监控装置,并将相关监控信息接入各流域或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
2.分类设置。规模以上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软件
建设
台账
统计
1.建立台账。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记录制度,定期维护入河排污口台账。台账记录要明确负责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职责,记录入河排污口及排污单位与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并对入河排污口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对于单个入河排污口有多个责任主体的,各责任主体应记录排污单位出厂界处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分清责任。
2.记录内容。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台账包括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污染物手工监测信息采集表、污染物自动监测信息采集表、水量监测信息采集表,相关信息应在入河处采集。除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以外的入河排污口,其台账内容可适当缩减,至少记录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位置、排放去向、排污口分类等信息。
3.记录频次。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次/年;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4.记录保存。入河排污口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存储和纸质存储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对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管理时,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主动提供入河排污口台账备查。提供的台账记录时限应不少于1年。
日常
管理
自行
监测
1.主要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2.监测频次。废水监测指标的最低监测频次: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监测指标日-月,其他监测指标季度-半年。
3.情况报送。开展监测的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还应在每年2月1日前,向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报送上年度入河排污口使用情况和监测情况。
整治
销号
1.识别问题。单个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接到整治要求后,从设置合法性、建设规范性和排污合理性三个方面自行识别出需要整治的问题。
2.编制整治方案。单个入河排污口应根据识别出需要整治的问题,编制单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入河排污口整治管理单位,经认可后实施整治工程。
3.实施整治工程。单个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根据审查后的整治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整治工程,并组织整治工程验收。
4.提交验收销号申请。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在完成整治工程验收后,向入河排污口整治管理单位提交销号申请及整治相关材料。提交销号申请所需材料应包括整治方案,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文件、照片或视频,验收材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水质监测报告等。
备 注: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是指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单位。
临沂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规范化管理标准
内容
执行标准
水质
监测
1.监测频次。入河排污口调查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列为国家、流域或省级年度重点监测的入河排污口,每年不少于4次。
2.监测指标。主要监测指标同《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
3.采样要求。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的,每隔6-8小时测量和采样一次,连续施测2天;入河排污口间歇排放的,每隔2-4小时测量和采样一次,连续施测2天。
销号
验收
1.拆除关闭类。拆除关闭整改完成后,经验收专家判定入河排污口不具备出流条件,且河道岸线已基本恢复原貌。
2.清理合并类。清理合并工作后,原入河排污口完成封堵关闭、合并后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规范后方可销号。
3.整改规范类。对应当整改规范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成各类情形的整治工作方可销号。
档案
管理
1.档案保存。入河排污口档案资料(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文件、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资料、 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等)可采用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进行存储。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标识完整、手续完备、书写和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2.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应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动态更新档案内容。
日常
监管
1.现场检查。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组织对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管理,填写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表,记录水质监测结果、排污口损毁情况等现场情形,并纳入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
2.台账统计。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台账的记录内容、记录频次、存储及保存方式等是否规范,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备 注: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是指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监督管理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3-04-19临政字〔2023〕31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改扩建、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事宜。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临政字〔2023〕31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改扩建、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事宜。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建设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261112081
A26111207
临沭县宝康工业
油脂有限公司
临沂金晟食品冷藏
有限公司
陈龙
邢夫久
临沭县泰安路
中段
临沂市临沭县
泰安路中段六号
原址
改扩建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
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192号
261112031
临沭县金丰食品有限公司
倪宝文
临沭县郑山街道
山东省临沂市
临沭县郑山街道
驻地
地址名称
2023-04-1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情况的通报2023-04-18临政办字〔2023〕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2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知识产权重大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更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知识产权创造情况大力实施培育工程,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1549件,有...
临政办字〔2023〕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2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知识产权重大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更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知识产权创造情况
大力实施培育工程,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1549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597件、同比增长18.3%;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623件、同比增长45.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39件,较上年提高0.75件;统计期末有效注册商标316942件、同比增长16.6%,中国驰名商标总认定59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不断增强。市知识产权局诉调对接站揭牌成立,获批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临沂工作站,支持24家社会组织开展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706件,办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案件5起,组织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443人次,参与黄河流域地理标志和12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跨区域协作执法7次。开展知识产权“蓝天”行动,对13家专利代理机构、382家商标代理机构、20家地标使用企业实施监督抽查,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7510件,主动撤回率99.3%。莒南花生、苍山大蒜、平邑金银花、临沭柳编入选省重点地理标志保护清单。
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情况
强化规范管理,知识产权运用质效充分显现。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2家、示范企业4家,河东区、临沭县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组织专利奖评审,推荐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2个,评选临沂市专利奖55项。推进专利转移转化,临沂大学和临沂科创园入围省级试点项目。推动“知产”变“资产”,全年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233项,融资总额27.26亿元、同比增长30.6%,项目数和融资额再创新高。
四、知识产权服务情况
优化保障举措,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制定实施《临沂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加强沂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线上”服务体系。培育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市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达17家。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临沂分站被评为“全国优秀分站”。深化商标便利化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建成商标品牌指导站36家。
2023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紧紧锚定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工作目标,坚决贯彻落实知识产权重大战略,接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附件:1.2022年全市专利情况
2.2022年全市商标情况
3.2022年全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情况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全市专利情况
县区
发明专利
有效发明专利
高价值发明专利
PCT国际
专利
当年授权量(件)
同比增长(%)
累计拥有量(件)
同比增长(%)
累计拥有量(件)
同比增长(%)
每万人口
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当年申请量(件)
兰山区
424
-
1437
-
638
-
3.50
5
罗庄区
119
101.7%
546
19.7%
316
23.9%
4.51
2
河东区
61
-
196
-
79
-
1.46
0
郯城县
110
103.7%
211
81.9%
97
90.2%
1.12
1
兰陵县
64
33.3%
133
27.9%
62
129.6%
0.57
0
沂水县
122
43.5%
416
26.4%
193
44.0%
2.03
0
沂南县
65
-51.9%
161
21.1%
72
35.8%
0.91
0
平邑县
30
-6.3%
248
6.0%
74
72.1%
0.85
0
费 县
91
-21.6%
503
12.5%
325
62.5%
4.15
8
蒙阴县
29
141.7%
102
30.8%
40
73.9%
0.84
0
莒南县
121
-6.2%
331
10.0%
133
34.3%
1.61
0
临沭县
68
88.9%
468
9.9%
278
21.4%
4.83
0
高新区
82
-74.7%
469
8.6%
135
62.7%
5.94
0
沂河新区
163
-
376
-
181
-
3.84
1
合计
1549
-7.2%
5597
18.3%
2623
45.1%
2.39
17
专利数据来源于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人口数据来源于临沂市统计局。兰山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因规划调整,增长率暂不做统计。
附件2
2022年全市商标情况
县区
国内商标
驰名商标
有效注册量(件)
同比增长
累计拥有量(件)
兰山区
105916
17.7%
11
罗庄区
22643
15.9%
8
河东区
39525
13.4%
3
郯城县
16000
18.2%
1
兰陵县
15636
16.0%
1
沂水县
17910
16.0%
3
沂南县
15656
20.9%
3
平邑县
12783
18.8%
2
费 县
15756
16.2%
2
蒙阴县
6563
11.2%
2
莒南县
11095
10.6%
4
临沭县
11655
13.4%
10
高新区
-
-
2
沂河新区
-
-
7
全市
316942
16.6%
59
国内商标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其中沂河新区、高新区数据未单列。
附件3
2022年全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情况
类别
单位
数量(件)
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位
临沂大学
105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29
山东同其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1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临沂职业学院
16
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11
山东常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0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
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拥有量前十位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4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277
临沂大学
270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8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97
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
65
山东天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
临沂星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56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56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6
2023-04-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邹庆法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3-03-30临政任〔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邹庆法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宁良强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季相迎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职务。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政任〔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邹庆法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宁良强为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季相迎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03-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2023-03-28临政字〔2023〕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要求,...
临政字〔2023〕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时序安排。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1.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培训、综合试点、单位清查、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2.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和总结表彰等工作。3.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5年底前),开展分析研究、资料编辑和数据库完善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创新手段,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临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今明两年重点工作计划,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经费、人员、交通、办公场所等“四落实”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和协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市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市委政法委负责和协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市大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数据处理环境所需政务云资源方面的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地图资料方面的事项;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和协调普查表彰方面的事项。临沂商城管委会负责和协调临沂商城各类市场内单位的普查工作。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协同市统计局开展相关调查工作。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上级部门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两员”;有条件的县区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两员”不足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宣传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强化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依法规范进行普查,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各级纪检监察和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持数据质量第一,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领域数据质量的审核,确保普查结果符合实际、真实可靠。国家、省、市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的核查、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三)创新手段方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电子证照信息等,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工作质效。
(四)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其中,普查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AD)等专用设备要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做好测算,购置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及时拨付;“两员”报酬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确定的“两员”报酬标准和负担比例分级承担,不得拖欠。对因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五)强化成果运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及时发布普查成果;要深入挖掘普查数据价值,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积极主动服务宏观决策,切实发挥好统计的参谋咨政作用。要及时总结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和宝贵经验,在市级层面适时推广应用。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03-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03-27临政办字〔2023〕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
临政办字〔202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市40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470人,切实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50处,新增学位3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慈善总会)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举办“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开展家政技能、电商直播、种植技术等巾帼创富培训,培训女致富带头人600名,培训高素质女农民100名,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命名扶持60处沂蒙大姐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对40处示范基地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示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涉农信访案件,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5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九、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各县区法院)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视野拓展等活动,帮助他们在暑期进步与成长。2023年暑假,为10000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责任单位:团市委)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3-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3-03-27临政字〔2023〕24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迁建事宜,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
临政字〔2023〕24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迁建事宜,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建设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261102042
A26110204
临沂高新区利民生猪定点屠宰场
山东利民肉制品有限公司
彭玉琢
彭作利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古城村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启阳路与富山路交汇向北1000米路西
迁址建设
2
261106182
A26110608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庆发食品有限公司坪上屠宰场
临沂同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刘顺刚
单宝同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驻地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振兴路与大山路交汇西450米路北
迁址建设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
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196号
261112071
临沭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
陈士刚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金兴路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经济开发区金兴路
地址名称
2
鲁临屠准字004号
261101041
临沂市兰山区社会福利食品冷冻厂
陆浩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路红埠寺工业园(兰山街道办事处全家红埠寺村东南100米处)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路(红埠寺工业园)
地址名称
3
鲁临屠准字190号
261106051
临沂市春福食品有限公司
鲁守忠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驻地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壮岗西村
地址名称
2023-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2023-03-20临政办发〔20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
临政办发〔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4年)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0号)精神,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我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3—2024年全市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人,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5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招聘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多种形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并将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各级相关部门每年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就业活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3.彩票新征召设立销售网点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在销售技能培训、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残疾人重点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4.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政策倾斜并进行重点帮扶,残疾人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由本人从事个体经营,能够出具相关证明的,可在零售点间距要求基础上放宽50%。(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5.依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宣传推广、免费培训等帮扶。(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6.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7.“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
8.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制定并落实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适当放宽体检标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专业、学历等报名条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9.落实“山东手造·产自临沂”推进工程,依托文旅文创资源,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0.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打造助残就业项目品牌。(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1.依托“如康家园”帮助不少于1000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有条件的“如康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可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居家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如康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探索推广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实施“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模式就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12.开发“帮富”“帮扶”残疾人城乡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万人。鼓励就业困难残疾人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3.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将农村困难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14.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邮乐小店、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15.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16.健全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全市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库。指导高校及早建立残疾人大学生“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县区政府)
17.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将其纳入省、市、校三级招聘网络,点对点推荐就业岗位,提高按比例就业安置率。精准筛选离校未就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依托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18.鼓励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19.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盲人按摩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对其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推拿项目纳入个人账户结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0.深入打造“齐鲁手创”盲人按摩服务品牌,鼓励执行《盲人按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奖补。(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1.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开展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学历+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驻临高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2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开设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强职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3.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按要求承接残疾人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对在助力残疾人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符合标准的就业服务平台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4.支持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场地开辟残疾人创业专区和残疾人创业园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5.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等补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6.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加强线上培训资源库建设,完善适合残疾人的培训设施设备,通过高质量职业培训增强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7.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谋划,细化措施,及时沟通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对各类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扶持。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市级“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等扶持项目。广泛宣传动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在就业相关表彰中予以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动员。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宣传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用人单位,宣传扶残就业先进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四)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整治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骗取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参评先进个人;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政府残工委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方案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落实情况上报市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2024年年底前,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2023-03-2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的通告2023-03-19临政字〔2023〕21号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20年3月份冻结通告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冻结范围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沂河新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东...
临政字〔2023〕21号
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20年3月份冻结通告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沂河新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东朱阜村、西朱阜村、卧茨村、尤新村、李村、毛村、北孟家庄村、马合庄村、玩花楼村、白沙埠社区、十字路村、贾家村社区、大姜村、小姜村、义和官庄村、朱潘社区、乔家湖村、大墩村、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双湖村、西安静村、东安静村、诸葛城社区;涉及柳青街道3个村,分别是:双庄村、刘家庄村、新官庄村。
二、冻结时间
从2023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三、冻结内容
(一)未经依法许可,严禁新建、扩建、改造房屋及其附属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暂停审批办理有关房屋、设施建设项目。
(二)所有房屋不得突击加层、装饰、改变用途和性质;暂停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租赁、抵押(含房屋的买卖、置换、赠与等)以及用途和性质的变更。
(三)不得突击改变用地现状(如改土、改田、改鱼池或改专业菜地等)。
(四)不得突击种植果树、林木或抢建苗圃等设施。
(五)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常住人口迁入、现有居民分户手续。
(六)行政审批部门暂停核发企业工商登记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四、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内,违反上述规定突击建设的房屋等设施和抢种的树木苗木等,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冻结期限内,因特殊需要确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向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政府予以审批。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03-1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2023-03-07临政办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临政办发〔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农田间机耕道和村内街巷。
第三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保障投入、社会参与、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养护资金补助机制,推动实施路长制和管理养护新机制。
县(区)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边界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具体负责县道管理养护工作,监督指导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路长制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实行路长责任制管理。
第八条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置县、乡、村各级路长,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建立调度、考核等制度,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
第十条路长制有关信息应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管理养护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按作业性质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和应急养护工程。具体划分标准参照《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应以上一个年度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编制。每年日常养护计划总里程应为农村公路总里程,养护工程计划里程不得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的7%。
县道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应于当年3月底前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进行路况巡查,及时完成日常保养和小修工作,发现突发损坏、交通中断或者路产路权案件等影响公路运行的情况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第十五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管理程序,除应急养护工程外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十六条县(区)人民政府应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
除应急养护工程外的养护工程应采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专业化养护公司。
鼓励县道日常养护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专业化养护公司,逐步提高养护技术水平。鼓励将村道日常保养交由公路沿线村民负责,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或个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养护作业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更新制度,加快管理信息化进程。
第十九条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应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四级及以下公路自动化检测比例应逐步提高。
第二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作为养护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测评定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对本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有效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县(区)人民政府应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第二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取缔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依法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做好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应当及时维护、更新交通安全设施。
第四章 养护资金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包括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
(二)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三)企业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
(四)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市场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省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考核奖惩、应急养护和日常养护奖补。
第二十九条县(区)人民政府应保障县道养护工程投入,建立乡道、村道养护工程补助机制。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
第三十三条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2023-03-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3-03-06临政办字〔20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
临政办字〔20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同抓好计划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2.临沂市市级罚没物品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3.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临沂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审计局)
7.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8.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9.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粮食和储备局)
10.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3-03-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3-03-04临政字〔2023〕2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等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此件公...
临政字〔2023〕20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等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06号
261104031
山东郯润生态食品
有限公司
——
——
——
郯城县庙山镇驻地西2000米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驻地西2000米
地址名称
2
鲁临屠准字003号
261101031
山东汇融肉制品
有限公司
——
——
——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
地址名称
3
鲁临屠准字024号
261102011
临沂江泉肉制品
有限公司
——
王德全
高凤升
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社区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
法人代表
地址名称
4
鲁临屠准字203号
261111082
沂南县鲁源食品厂
——
郭太
刘钦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苏村社区一组39号
——
法人代表
2023-03-0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2023-02-11临政字〔20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3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统筹谋划,分类制定推进措施,细化领导帮包,培优服务保障,齐抓共管、联动发力,切实凝聚起助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用足用好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机制,深化“...
临政字〔20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统筹谋划,分类制定推进措施,细化领导帮包,培优服务保障,齐抓共管、联动发力,切实凝聚起助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用足用好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机制,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发挥部门联合会商、协同攻坚优势,帮助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快推进、尽早投产达效。要强化督导调度,严格跟踪问效,按照“一项目一策”要求,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对照重点项目工作台账,严格月调度、月通报、季评价,定期进行动态调整优化,高效有序推动项目建设。
附件:1. 2023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2. 2023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1
临沂至滕州公路项目(临沂段)
(线路全长105公里)
2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
(线路全长69公里)
3
沂康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
(年产中性硼硅药用玻璃3.6万吨)
4
沂新光电精密电子玻璃项目
(年产盖板玻璃2000万平方米)
5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万名)
6
临沂智慧云仓智能冷链仓储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园区吞吐量25万吨,年处理快件6000万票件,年集散货值100亿元)
7
圆通山东临沂智创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年处理快件5.28亿票件)
8
临沂兰城钛时代1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项目
(年产复合钛锂离子电池1GWh)
9
兰山财金智慧云仓物流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园区吞吐量21万吨,年处理快件6000万票件,年集散货值100亿元)
10
金露维年产1亿罐饮料及印铁制罐项目
(二期)
(年产印铁1500万张、制罐4亿只)
11
新港年产19万立方米高端饰面人造板项目
(年产高端饰面人造板19万立方米)
12
合瑞达年产20万吨高端改性塑料粒子及复合新材料塑料制品项目
(年产高端改性塑料粒子及复合新材料塑料制品20万吨)
13
临沂第三十六中学西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新增初中班次60个)
14
康雨管业年产10万吨塑料管材管件项目
(年产塑料管材管件10万吨)
15
七里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11.6公里)
16
育才路地下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1280个)
17
美连包装年产10.6万吨BOPP胶带项目
(年产BOPP胶带10.6万吨)
18
联阳航天增材制造军工产品项目
(年产零部件2500件)
19
临沂兰城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年产新型太阳能电池板400万平方米)
20
临沂兰城纬景储能生产项目
(年产液流电池1万套)
21
临沂市“水韵琅琊”城市文旅综合体项目
(规划范围42平方公里,一期规划航线全长32公里)
22
中国(华丰)国际食品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容纳副食类商户2000户,年副食类产品交易额100亿元)
23
苏科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
24
中科智谷智能制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25
耀诚机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
26
罗庄区城区污水管网项目(二期)
(敷设污水管网40.2公里)
27
罗庄区城区道路管网配套改造工程
(线路全长3.4公里)
28
罗庄财金智慧谷项目
(总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员1000人)
29
鲁台智慧精致农业产业园项目
(年产芽苗菜3.6万吨、预制菜100吨、两季优质蝴蝶兰180万株、蝴蝶兰瓶苗150万株、名贵海水鱼类500吨、淡水鱼类300吨,冷链农产品年中转量120万吨)
30
罗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总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天)
31
罗庄区罗盛园智慧城市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720个)
32
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高都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5万名)
33
罗庄区招商路海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00万套)
34
正乾年产17万立方装配式建筑部件项目
(年产装配式建筑部件17万立方米)
35
中配美华国金智能制造设备产业中心
项目
(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
36
华盛江泉集团2×350MW热电联产项目
(年发电量42亿千瓦时,新增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设计供应工业蒸汽214吨/小时)
37
蓝鹏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和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项目
(年产智慧停车设备20万台、720°环影相机100万台)
38
华飞亿家地产品智能制造及国际交易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
39
力诚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年产高效光伏组件5GW)
40
临沂市天翔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年仓储量50万吨)
41
临沂市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2万名,年培训职业技能人才6000人次)
42
中金年产6000万份体外检测试剂项目
(年产体外检测试剂6000万人份)
43
东立五金机电新经济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50万吨)
44
建投农高冷链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为17.9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0万吨)
45
河东区北京路城市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1500个,其中配置新能源充电桩500个)
46
河东区引调水工程
(增加沂河二滩蓄水量400万立方米,年引调水1.2亿立方米)
47
临沂商城应急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
48
临沂市肿瘤医院科研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
49
安丰粮食储存仓房及小麦粉深加工车间配套设施项目
(年存储原粮5万吨,年加工小麦粉10万吨)
50
伟达年屠宰分割100万头生猪项目
(年屠宰分割生猪100万头,冷库年储存2万吨)
51
中科宝通非开挖设备(盾构机、水平定向钻等配套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年产盾构机、水平定向钻等非开挖设备200台〔套〕)
52
河东区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
(排水管网清淤、修复提升127公里,新建排水方涵12.9公里,新建雨水管网219.73公里,完善污水管网242.64公里)
53
爱朵瞬吸高透气母婴系列护理用品项目
(年产高端护理用品10亿片)
54
河东区格力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年仓储流转量180万吨)
55
万华禾香绿色家装板材项目
(年产人造板材80万立方米)
56
永宁药业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医药产品427.5吨)
57
华传航空航天配件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精密模具3000套、纤维增强塑胶制品800万件、特种电缆组件1.1万套)
58
优尔德利年产6.3万吨精甘油项目
(年产精甘油6.3万吨)
59
源生制药年产6065吨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6065吨)
60
凯一达智能显示终端生产项目
(年产各尺寸智能终端显示产品180万台)
61
郯城县供热管网扩面工程
(敷设蒸汽供热管网20公里,设计管网供热能力100吨/小时,年供热蒸汽量72万吨)
62
利蒙年产100万平方米门窗幕墙MES高端智能生产线项目
(年产门窗幕墙100万平方米)
63
鲁南贝特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64
泰鲁时代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Tosmic 200吨、氟醛基200吨、2,3-二氯吡啶3800吨、2-肼基-3-氯吡啶2000吨、4-羟基联苯1500吨、3-肼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0吨及氯唑酮2000吨)
65
临沂杏林(郯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73公里)
66
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老校区搬迁及实训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1万名)
67
聚众智能医学模型项目
(年产医学模型8万件)
68
隽宇年产1200万条蚀刻引线框架扩建项目
(年产蚀刻引线框架1200万条)
69
精进药业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1.46万吨)
70
五得利集团农业产业化项目(二期)
(年加工小麦140万吨)
71
宏创智慧显示工厂及研发中心项目
(年产液晶显示面板600万片)
72
郯城交投绿色交通建筑材料综合场站项目
(年产水洗砂60万吨、碎石120万吨)
73
润益(山东兰陵)硅基新材料产业项目
(年产各类硅基新材料200万吨、新型硅基节能建筑材料200万平方米、高端硅基电子材料10万吨)
74
兰盛智能高速经编机及配套制造和休闲网用品一体化项目
(年产智能高速经编机及配套设备1500台、休闲网用品1.5亿平方米)
75
济晟金石石塑造纸项目(一期)
(一期年产石塑纸和石塑纸箱10万吨)
76
递一棒年产5万吨鸡肉蛋白棒深加工项目
(年产鸡肉蛋白棒5万吨)
77
矿程年产300台(套)智能矿机装备项目
(年产智能矿机装备300台〔套〕)
78
赛德年产500万平方米高档石英石板材项目
(年产高档石英石板材500万平方米)
79
兰陵县中医医院新院项目
(总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设计床位832张)
80
众海机械研发与制造项目
(年产空气压缩机1.5万台)
81
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敷设排水管网370公里)
82
兰陵县东城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989个)
83
兰陵县城市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主管网全长340公里、分支管网全长210公里)
84
绿沃川智慧农业示范园配套优质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二期)
(年加工草莓800吨)
85
兰陵王城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
86
兰陵县三峰山隧道工程(二期)
(隧道全长370米)
87
国华金泰4x1200t/d太阳能光伏玻璃、年产
500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
(年产轻质镀膜钢化光伏玻璃2.88亿平方米、高纯硅基新材料500万吨)
88
鲁驰高性能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年产输送带1.2亿平方米、高铁减震垫100万米、三角带1000万米、航空和船舶密封件100万件、炭黑6万吨)
89
锐巴年产15.2万吨橡塑功能新材料项目
(年产橡塑功能助剂15.2万吨)
90
沂水黄山铺镇200MWp农光互补项目
(年发电量2.63亿千瓦时)
91
天炬30万吨高性能(超高模)玻纤智造项目
(年产无碱玻璃纤维纱30万吨)
92
兴田高端液压元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高端液压油缸105万台)
93
沂水县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储能规模300MW/600MWh)
94
沂水县高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修建公用廊架15.1公里、道路15.58公里,敷设供水管道2.3公里、供汽管道2.2公里)
95
沂水县北部片区供热项目
(敷设供气供热管道7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
96
沂水县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项目
(改造道路9.4公里,新建道路5.5公里,敷设管道14.9公里)
97
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
(疏挖河道21.67公里,加固堤防10.96公里,修建防汛道路31.7公里)
98
沂水县人民医院西院区医养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438张)
99
智班年产600台数控机床项目
(年产数控机床600台)
100
浴鑫年产10万台太阳能、100万柱散热器项目
(年产太阳能10万台、散热器100万柱)
101
晶道年产20万套汽车玻璃项目
(年产汽车玻璃20万套)
102
百千喜年产600万件服装、400万套床上用品项目
(年加工服装600万件、床上用品400万套)
103
达开生物年产8000万件中医药产品及80万件智能医疗设备项目
(年产中医药产品8000万件、智能医疗设备80万件)
104
青援3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绿色工艺系统集成项目
(年产液体糖15万吨、麦芽糊精5万吨)
105
隆科特年产5万吨生物制品项目
(年产生物制品5万吨)
106
蒙河双堠水库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大〔2〕型,总库容13782万立方米)
107
绿源电动车北方智能制造工厂项目
(年产电动自行车200万辆)
108
沂南县孙祖红色文化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35万人次)
109
城发苏科沂南食品加工智能工厂项目
(年产肉制品6万吨)
110
盛源玩具100万打/年毛绒玩具及40万打/年箱包生产项目
(年产毛绒玩具100万打及箱包40万打)
111
晟成轴承年产600万套高端传动零部件项目
(年产高端传动零部件600万套)
112
莱士敦年产45万立方米新型建材ALC生产线及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二期)
(年产ALC新型建材45万平方米)
113
春阳果蔬中央厨房项目
(一期年产预制菜300万份)
114
恒大食品年加工2万吨肉制品项目
(年产肉制品2万吨)
115
沂南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
(敷设供热管道总长19.66公里,新增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
116
醉三国高品质白酒生产项目
(年产白酒4000吨)
117
临工华星电动车桥项目
(年产轮边电动车桥10万条、铸钢件5万吨)
118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扩建提升工程
(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7300名,年培训职业技能人才1500人)
119
卫禾年产50万台(套)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项目
(年产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部件50万台〔套〕)
120
安嘉卞桥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七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总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
121
百翔二期新材料纱线智造项目
(年产高档纱线10万吨)
122
强深商贸冷链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23
平邑县大洼艺术谷提升项目
(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
124
非尝厨艺预制菜小微企业园项目
(年产预制菜40万吨)
125
名匠金属新建年产1000万片高端金刚石锯片及30万台电动工具生产线项目
(年产金刚石锯片及电动工具生产线50条)
126
中农天泰现代种业玉米育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年产农作物良种1.5万吨)
127
晖弘年产600万支手套模具项目
(年产手套模具600万支)
128
中卓年产30万台(套)生物质燃烧炉和光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年产生物质燃烧炉20万台、光伏系列产品10万套)
129
平邑资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14.96公里)
130
东升(平邑)石材产业园综合配套区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
131
临沂艾维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办公家具、5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
(年产办公家具5万套、贴面板5万立方米)
132
平邑县蒙山康谷温泉疗养院康复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
133
费县智能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134
金鲁升年产30万立方米高性能新型木质定向重组环保材料OSB绿色智能生产线项目
(年产高性能新型木质定向重组环保材料30万立方米)
135
G327连固线费县绕城段改建工程
(线路全长27.1公里)
136
新时代新型制剂产业化项目
(年产注射用微球300万瓶、混悬剂1600万支、脂质体注射液1500万支、脂质体无菌冻干粉针250万支、抗肿瘤软胶囊2.4亿粒)
137
盛世明珠高档智能家具生产项目
(年产智能柜式家具板100万平方米)
138
昱洁年产3000万米环保型超细纤维复合材料项目
(年产环保型超细纤维复合材料3000万米)
139
益海嘉里高端新材料包装制品项目
(年产编织袋2.4亿条、吨包袋200万条)
140
费县城区供热首站扩建及城区二级站、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敷设DN800-DN600聚氨酯保温热水管网21公里,敷设DN200-300管网7公里)
141
费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项目
(新建蒸汽管线21公里)
142
费县博物馆项目
(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年接待访客50万人次)
143
费县乡村振兴培训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144
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项目
(新建、更换城乡供水管网133公里)
145
费县引调水工程(二期)
(治理河道9.5公里,年供水1965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万亩)
146
天元重工大卷重宽幅镁合金卷板精整工程
(年精整大卷重宽幅镁合金卷板5000吨)
147
临沂费县艺林滨水中学开发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500名)
148
飞达高效智能钻机项目
(年产水井钻机1500台〔套〕、工程钻机2000台〔套〕、螺杆空压机1000台〔套〕)
149
纷橙纺织高档服装面料生产项目
(年产纱线4500吨、服装面料900万米)
150
蒙阴县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151
益泰农牧一体化项目
(年存栏种鸡10万只,年产蛋量1500万枚)
152
山水蒙阴萌乐世界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
153
蒙阴垛庄嘉鸿智造园工程(一期)
(一期总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
154
蒙阴县云蒙明珠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6万人次)
155
蒙阴县漠河农场智慧农业项目
(年产番茄360吨、叶菜类蔬菜300吨、黄瓜270吨、草莓25吨、无机蔬菜100吨)
156
蒙阴县十里桃乡项目
(年深加工果蔬产品800吨,年产压缩食品200吨,年培训新型农民7000人次)
157
锣响年产40万套专用车新国标车桥、空气悬架项目
(年产专用车新国标车桥、空气悬架40万套)
158
环贸年产450套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1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450套、汽车配件100万件)
159
蒙阴县东汶河引调水工程(二期)
(开挖疏浚河道61公里,敷设管道26.7公里)
160
蒙阴县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一期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161
蒙阴县临工智造园项目
(年产大型挖掘机、装载机1.3万台,工程机械配件40万套)
162
山工工程机械钢圈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轮辋50万套)
163
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
(设置生态保育管网35公里,修复小微湿地46.7公顷)
164
鑫海年产162万吨高端不锈钢合金材料工程
(年产不锈钢162万吨)
165
莒南县临港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线路全长2.5公里)
166
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河湖水质提升项目
(连通治理全长60公里,灌溉面积23.3万亩)
167
莒南县莲花湖文化中心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168
莒南县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
169
新农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年产肉制品3万吨,年屠宰生猪100万头)
170
莒南县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修复并扩建人工湿地574亩,敷设管网51.9公里)
171
莒南县陡山水库至石泉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
(线路全长8.67公里)
172
莒南县农村供水工程
(敷设管道19.7公里,日处理水10万吨)
173
莒南县城区学校基建项目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5125名)
174
莒南县人民医院黑虎山院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张)
175
莒南县智慧城市研发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176
聚赢年生产2万吨预制菜及冷链项目
(年产预制菜1万吨、熟食肉制品5000吨、果脯5000吨,冷库库容8万立方米)
177
裕顺年产20万吨新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生产线项目
(年产道路安全护栏12万吨、高速公路护栏2万吨、反光标牌1万吨、悬臂杆5万吨)
178
莒南县板泉镇航天育种紫色产业示范区项目
(年产紫色小麦、紫色玉米、紫色旱稻良种5000吨,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
179
临沂市农业学校新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4500名)
180
鑫海年加工300万吨不锈钢合金材料工程
(年产高端不锈钢合金材料300万吨)
181
伟宏年产1.5万吨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
(年产装配式钢结构件1.5万吨)
182
华盛化工3000吨/年二元醇改扩建项目
(年产1,2-戊二醇2000吨、1,2-己二醇1000吨)
183
临沂市工业学校南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5000名)
184
临沭县城市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工程
(新增供热面积105万平方米)
185
中科芯华年产5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
(年产聚乳酸纤维5万吨)
186
临沭县城南、城东片区综合管线及给排水工程
(线路全长31公里)
187
临沭县水系连通工程
(连通修复全长170公里)
188
济坤特色原料药、高端制剂、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年产地氯雷他定40吨、富马酸卢帕他定200吨、巴瑞替尼20吨、克立硼罗20吨、立他司特40吨、普拉洛芬20吨、预充针支2万吨、叶酸40吨)
189
临沭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年储存粮食1.2万吨、食用油3000吨、食用盐120吨,冷库库容18万立方米,冷藏库库容9万立方米)
190
金倍年产60万件铁艺制品项目
(年产铁艺制品60万件)
191
新研材料年产20万吨TPEP螺旋钢管及100万平方米3PE钢管项目
(年产TPEP螺旋钢管20万吨、3PE钢管100万平方米)
19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肉鸡孵化厂项目
(年产雏鸡鸡苗1亿羽)
193
临沭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及中试基地项目
(新建道路全长20公里、提升改造道路7.3公里,中试基地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194
基弗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装备生产制造项目
(年产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装备500台〔套〕)
195
夹谷山冰雪温泉及冬季运动项目培训基地项目
(年接待游客2.5万人次)
196
金蒙年产2600吨电池材料用特种陶瓷项目
(年产电池材料用特种陶瓷2600吨)
197
临沭县润德医养项目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设计护理型床位490张、医疗型床位200张)
198
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生产项目
(年产磁性材料粉料7万吨、磁性材料元件4亿件、电源300万件)
199
中科天问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
(年产光伏组件1200MW)
200
金湖科创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
201
金鹏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年产工业机器人1500台〔套〕)
202
惟一斋仓储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203
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联合工房项目
(总建筑面积8738平方米)
204
巴比熊高端休闲食品研发生产中心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糕点产品7万吨)
205
振兴机电新型微特电机研发和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节能电机产品1.8万台)
206
临沂高新区龙腾路公共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1120个)
207
临沂高新区燕子河综合整治工程
(治理全长14.78公里)
208
临沂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治理全长18.89公里)
209
创维智能终端生产应用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
210
临沂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雨污分流改造全长30公里,路面恢复67万平方米)
211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治理提升项目
(线路全长16.2公里)
212
临沂高新区人民医院项目
(总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0张)
213
沂河新区科创城片区市政路网能源管网基础设施项目
(线路全长62公里)
214
中国邮政临沂邮件处理中心项目
(年处理邮件3.65亿件)
215
远腾高端网红休闲食品、预制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休闲食品4.5万吨、预制食品1.5万吨)
216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
217
源顺全数字高档数控机床及全流程、定制化1.5万吨五金仪表铜配件生产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铜壳1000万只、水表机芯1000万只、接管螺母1000万套、超声波管段500万只、智能阀门600万只、地漏卫浴100万只、地暖分水器100万套、缠绕膜480吨、电子模块100万只、高档数控机床7000台)
218
沂河新区雨污分流疏改工程
(线路全长150公里)
219
佳泉水表年产500万套机芯、100万台智能仪表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100万套、热量表50万只、水表机芯500万套、智能水表塑料外壳200万套)
220
启阳新型环保高寿命、防火电线电缆智能化生产项目
(年产新型环保高寿命、防火电线电缆30万千米)
221
鲁南经济圈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应急成品粮油存储能力1.5万吨)
222
临沂国际生态城临沂乡村振兴新时代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
223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库区项目
(仓储容量20万吨)
224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仓储容量15万吨)
225
临沂狄邦国际学校项目
(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160名)
226
骏富高端铝制品生产项目
(年产氧化铝型材2.7万吨、电泳铝型材3000吨、高端喷塑铝型材3万吨、铝模板20万平方米)
227
泰智年产1万台(套)工程机械及车辆轮辐设备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及车辆轮辐设备1万台〔套〕)
228
临沂市诺顿国际学校项目
(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000名)
229
国人服饰年产150万套服装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年产服装系列产品150万套)
230
沂河新区高端健康休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71.2万平方米)
231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北城儿童医学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000张)
232
华乐科技年产15万台智能变频空压机项目
(年产智能变频空压机15万台)
233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超薄精品板材项目
(年产精品钢材524.8万吨)
234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年产铁256.23万吨、钢240万吨)
235
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16万吨煤炭干馏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焦炭116万吨)
236
临沂精钢基地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58.98万平方米)
237
临沂市临港精钢基地城建配套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238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年配电量30亿千瓦时)
239
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氢能产业基地项目
(年产氢气2亿立方米、LNG6.8万吨、工业蒸汽20.7万吨)
240
山东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
(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
241
山东锐铃汽车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项目
(年产新能源商用车5万辆)
242
景耀高端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年产各类轻量食品饮料玻璃瓶14.6万吨)
243
中科生泰年产50万吨纳米环保新型材料研发及生产中心项目
(年产纳米环保新型材料50万吨)
244
三丰4.8万吨/年高分子材料助剂系列产品项目
(年产高分子材料助剂4.8万吨)
245
域潇综合开发进口海滨砂矿中锆英砂及伴生矿深加工新材料项目
(年产氯化稀土3万吨、富钇稀土3072吨、氧氯化锆6万吨、高纯氧化锆(粉)1万吨、偏硅酸钠3万吨)
附件2
2023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1
临沂第九中学清河路校区项目
2
临沂华沂物流项目
3
威扬冷链清真预制食品及中央厨房项目
4
慧迪年产12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5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
5
中扬木业年产6万立方米无醛节能防火家具板项目
6
临沂玫瑰湖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
7
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一期)
8
山东临商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国际贸易中心
9
旺利达年产30000吨彩涂铝卷、5000吨拉丝铝卷、200万平方米铝蜂窝板技改项目
10
罗庄区中等职业学校项目
11
罗庄区通达南路取直工程
12
宇光低碳可降解包装制品产业项目
13
华飞亿家高档日用餐具智能科技生产及智能化配送中心项目
14
盛阳不锈钢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15
新宝泉纳米级抗菌搪瓷项目
16
新宝泉高纯石英光学玻璃项目
17
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综合管网项目(西区)
18
德仕邦年产1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玻璃及耐火新材料项目
19
河东区黑龙冰雪世界项目
20
河东区北方美谷产业园项目
21
山东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项目(二期)
22
中科梅奥年产3000万份体外检测试剂项目
23
河东区沂蒙红嫂军供配送中心项目
24
知林年综合利用8000吨含贵金属资源项目
25
利兴化工年新增11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26
合创年产20万吨农业秸秆纤维清洁高效制备工程
27
恒通化工30万吨/年高性能聚氯乙烯树脂项目
28
海量新材料年产5000吨二甲硫基甲苯二胺及10000吨二乙基甲苯二胺项目
29
鸿锐电子高频高速数据线缆项目
30
三角形生物科技年产1亿瓶健康饮品及高分子塑料容器产业一体化项目
31
宏麒化工16万吨/年丙烯酸及14万吨/年丙烯酸酯类、7万吨/年精丙烯酸一体化项目
32
凯旭高端石英制品项目
33
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项目
34
楠江建材新型铝制材料项目
35
兰陵县第十八小学项目
36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扩容项目
37
沂水县城发苏科大健康一体化产品加工制造项目(一期)
38
天炬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39
盈达食品年产3万吨调理品项目
40
德飞服装智慧工厂项目
41
沂南经济开发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42
山东东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部经济项目
43
澳创易达年产1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
44
康岭药业年产2000吨中药饮片、20吨直接口服中药饮片、30吨配方颗粒生产线项目
45
沂蒙道地药材市场公司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46
山东认养一头牛智能仓库项目
47
昌源木业新建年产200万平方米木地板项目
48
新时代重组蛋白类药物产业化项目
49
费县心理医院新院区项目
50
临沂市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
51
蒙阴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先进材料产业园
52
金美达年深加工8万吨高碳盘条项目
53
中铁中基现代观光农业产业园
54
嘉铭年产20万吨铸造覆膜砂项目
55
莒南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
56
临沂高新区解放路综合管廊项目
57
华能保温装饰结构一体化新型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58
瑞福莱年产1100万套智慧交通设施项目
59
临沂高新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市磁电产业园项目(三期)
60
宏领智能家居及自动化设备制造项目
61
鼎盛智能装备生产及研发项目
62
泰达锦瑞新材料科创园项目
63
恒泰年产800套新型环保科技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64
金宝山年加工1500套高效节能稳定集成化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65
至美标识年产80万平方米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等标识标牌项目
66
天元钢桥梁绿色智能智造基地项目
67
三三工业科技先进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68
兴和年产2万吨耐磨新材料项目
69
合力汽车传感器智能制造项目
70
维氏药业非药物靶向疗法研发生产应用项目
71
临沂市第二人民医院沂河新区分院项目
72
沂河新区学前教育标准化提升工程
73
沂河新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74
临沂城市职业学院项目(一期)
75
北方食盐中转中心及健康生活用盐深加工项目
76
金业金属不锈钢管精深加工及餐厨具生产项目
77
鼎祥年产270万吨镀铝锌镁金属材料项目
78
旭坤年产6万吨高硼玻璃器皿项目
79
方舟创园(临港)新型化工产业园项目(二期)
80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023-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