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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1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政策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3〕9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
《临沂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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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临沂市财政局牵头制定,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自2023年11月27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效果,临沂市财政局联合临沂市财金集团、临沂城投集团等投资机构(政策实施主体),通过座谈了解、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一线,客观分析《办法》实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内容 设立引导基金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引导资本流向、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招商引资、助推“工业万亿”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自基金设立以来,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涵盖基金“募、投、管、退”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但在具体运作中,还存在基金市场化运作不充分、优惠政策力度不够大、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强等问题,从而导致对社会资本吸附力较弱,投资落地见效不理想。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明确指示,要求用活用好各类基金,做大做优基金规模,尽快实现基金突破。 考虑到原基金管理办法已到期,根据领导指示精神,我们借鉴深圳、合肥等外省先进经验,赴省财政厅、青岛、潍坊等地考察学习,结合国家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着重围绕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健全基金管理机制、加大基金让利力度、提高基金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思路建议,并征求了市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罗庄、沂水、沂南等县区的意见建议,经市基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形成了《办法》。修订后《办法》共9章48条,围绕规范引导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完善了“一个体系”、健全了“五项机制”: (一)健全多层次基金体系。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发起设立种子类、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并购类等参股基金,根据基金管理机构过往业绩、募资难度等因素差异化安排出资。对种子类参股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达到50%,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对天使类、创投类参股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占比最高40%、各级引导基金占比最高60%。对产业类、并购类等参股基金,市级引导基金占比最高25%、各级引导基金占比最高50%。对省、市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可设立单一项目基金给予支持。 (二)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基金管理方面,成立市基金领导小组,作为审定基金管理政策、绩效评价、尽职免责等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开放各领域项目库,促进项目与基金精准对接,加快基金落地投资。运作约束方面,提高准入门槛,明确申请设立参股基金的管理机构累计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管理团队合作2年以上等要求,规范引导基金参股流程,细化参股基金协议条款。激励让利方面,对基金管理机构采取差异化让利政策,引导基金收益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为LPR)的,让渡50%的超额收益;对种子类、天使类、创投类参股基金,让渡全部收益。对市内投资额超过基金规模75%的,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将外地企业引入我市的,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对该企业股权投资额1%的奖励,激励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引入更多资金和项目。风险防控方面,健全投资业务禁入、基金托管、基金退出、约谈提醒、分类合作及重大事项报送等机制。预算管理方面,明确新增政府出资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鼓励整合产业扶持类财政性涉企专项资金,用于新增政府出资。鼓励市县区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互相参股基金,形成政府出资合力。 二、政策实施情况 政策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基金工作整体起势、逐步升温,设立、投资实现双增长,呈现出“市县两级同起步、政府市场双发力”的良好局面,有效释放发展新动能,增创发展新优势,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基金规模更加壮大。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新设政府引导基金30支,认缴基金规模151.52亿元,其中,2023年设立基金8支,基金规模28.6亿元;2024年设立基金21支,基金规模120.92亿元。通过增加基金存量,壮大基金规模,加速提质实现基金突破,为我市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此外,带动社会化基金发展,形成良好的资本生态,新设立社会化基金3支,包括:QFLP(外资基金)试点稳步推进,新设中科盖特戈尔基金,规模10亿元;臻虹股权投资基金,规模5亿元;民营企业朗润建筑设立金岭润股权投资基金,规模0.25亿元。 (二)投资效果愈发凸显。政策实施以来,我市政府引导基金新投资项目38个,投资额30.1亿元,其中23年投资项目6个,投资额20.16亿元;24年投资项目32个,投资额9.94亿元,投资涵盖冶金、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木业、文旅、生物等领域,为我市工业强市建设“增信赋能”。一方面,充分发挥基金在招商引资领域的关键作用,助推外地优质企业项目在我市落地建设。比如,通过基金招商招引总投资40亿元的江苏超电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翼菲机器人项目、总投资1亿元的变形积木项目、总投资4.5亿元的锐趋新能源项目、10亿元的中鸿控股集团石墨烯项目等5个项目落地投产,促进我市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赋能本地优质产业项目,提升本地企业竞争力。比如,投资2000万元,支持我市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山东金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上年产2600吨的电池材料特种陶瓷项目,为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综合竞争力注入新动能;投资500万元,帮助临沂东晟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完成天使轮融资;投资2000万元,助力沂南县祎禾科技顺利扩大产能,推动企业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767万元,同比增长98%。 (三)制度措施更加完善。在出台《办法》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了《基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尽职免责实施细则》《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形成“1+N”制度体系,着力破解基金不想投、不敢投、不会投等问题。2024年,围绕破解基金领域堵点难点,制定《2024年突破基金工作要点》,建立“基金+专班”“基金+招商”“基金+商城”“基金+科创“基金+金融”5个联动机制,加强产业专班、县区和基金公司协同联动;建立“双向对接、双向推介、协同联动”对接机制,畅通基金项目对接渠道,尽力促成项目落地;实施市对县区基金奖励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县区新设基金的数量及规模、投资企业个数及金额四个因素,进行综合排名打分并给予相应奖励。此外,市级引导基金本着“总量控制、先设先入”的原则,对县区配套出资的基金给予优先参股支持,进一步调动县区积极性。 三、后续工作重点 总体来看,《办法》出台以来,全市基金工作实现了较大突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评估也发现,当前仍存在基金投资活力不足、基金推荐项目难落地、本地可投项目难筛选、缺乏高水平专业团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用好此次评估成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基金设立、投资效率,力求发挥出政策最大效果。 (一)推动投资招商落地见效。加强基金与县区、招商部门深度融合,发挥基金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合力,聚焦核心产业,支持招引项目落地。建立高效决策机制,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市基金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项目基金、直投等方式定向给予基金支持。深化“基金+专班”“基金+招商”联动,通过“外部招引、内部培育”的方式,激发投资活力。 (二)做大做优基金规模。通过省市合作、市县联动,探索国资领投、民间资本参与等模式,不断做大基金规模。横向上结合产业领域实际需求,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纵向上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设立种子、天使、创投、产业、并购等各类基金,实现种子基金突破。 (三)树牢绩效管理理念。按照基金投资规律和市场化原则,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基金后续调整出资、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并与基金管理费用支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薪酬等实质性挂钩,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金运行管理提质增效。 (四)增强专业力量配备。一方面,抓住与深创投合作设立2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机遇,深度融入、全面跟学、经验复制,把深创投的制度、流程、文件、经验等“带土移植”到临沂。另一方面,加强新动能基金、双碳基金公司的人员配备,根据业务需要,选配具备基金运营管理能力的工作人员,提高基金公司运营效率及专业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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