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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八批)

截至6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山东省的第八批涉我市15件信访件,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6件。其中,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八批)

(第八批 2025年6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SD202506030012 临沂市沂南县孙祖镇乔家庄村西南侧、孤山后村北侧、三里沟村东侧、老瓜涧村大顶山东侧持续多年存在盗采矿石、破坏山体情况。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孙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孙祖镇乔家庄村西南侧盗采矿石、破坏山体”的问题,此处为沂南县广源石业有限公司矿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1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26日,到期后关停,该矿区已完成生态修复。2024年5月,张庄镇杏山峪村村民在该矿区北侧私自开采石英砂岩矿,2024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非法开采行为依法处罚到位,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已由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依法公开处置,现场已完成生态修复。经比对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该区域未发现新的盗采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孙祖镇孤山后村北侧盗采矿石、破坏山体”的问题。经调查,该区域存在1处2000年左右村民自采自用形成的历史遗留采矿点,面积约4亩,正在自然恢复,经比对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2009年以来该区域未发现新的盗采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孙祖镇三里沟村东侧盗采矿石、破坏山体”的问题。2024年10月,孙祖镇南匣石村村民在该处非法开采石英砂岩,2025年4月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非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7443.5元,没收1162吨矿产资源的违法所得34887元,现场已进行生态修复。经比对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该区域未发现新的盗采问题。
4.信访件反映的“孙祖镇老瓜涧村大顶山东侧盗采矿石、破坏山体”的问题。此处为沂南县伯成石业有限公司矿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04年6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后关停。经现场查看并比对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该矿区关停后无开采迹象。生态修复工作已列入《沂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31年-2035年)远期修复计划。2023年11月,孙祖镇联合村村民在该矿区北侧非法开采石英砂岩矿,2023年12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非法开采行为依法处罚到位,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已由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依法公开处置,现场已完成生态修复。经比对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该区域未发现新的盗采问题。
部分属实 完成矿区生态修复,加强矿山巡查监管,依法保护矿产资源。 沂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孙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行为。
2.按照《沂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6年-2030年)中期修复计划,按期完成沂南县伯成石业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工作。
阶段性办结
2 D3SD202506030016 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埠镇吴屯工业园晨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熔炼铜铝,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晨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为临沂晨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白沙埠镇吴屯村,该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变压器配件、电缆回收、人工分拣和对外出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厂区内堆放大量回收的废旧电缆、铜线、废旧变压器配件等物品,现场地面有明显积尘,物料装卸时易形成扬尘污染,现场无熔炼设备,未发现熔炼铜铝的现象。
部分属实 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依法生产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临沂晨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加强扬尘治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加强监管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冶炼铜铝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质量安全。
已办结
3 D3SD202506030027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花埠圈村金明生态园林对面灰色大门垃圾中转站里面有个池塘,面积30亩左右,自2017年开始池塘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数,已填占三分之二的池塘面积,表面覆盖一层黄土。池塘北边堆积有工业炉渣。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盛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池塘位于罗庄街道与盛庄街道边界处,花埠圈村西北角,为历史遗留采石塘。现存水域面积约12亩。
2.信访件反映的“自2017年起向该池塘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已填占三分之二的池塘面积,表面覆盖一层黄土。池塘北边堆积工业炉渣”的问题。2023年6月6日接到罗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023年7月,盛庄街道办事处对该池塘进行清理,清理出生活垃圾90余吨,转运至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建筑垃圾700余方,用于现场平整道路;池塘内无工业垃圾。2024年4月,花埠圈村委将铺路用粉煤灰暂存该处,2025年3月工程结束后对暂存场地进行了清理。2025年4月,花埠圈村委对该处场地覆土平整,对池塘周边开展生态护坡。
3.现场调查时,池塘内无漂浮垃圾、无异味。池塘北侧无工业炉渣存放情况。花埠圈村委为加强对该池塘管理,池塘周边已落实封闭措施,并安装视频监控。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规范垃圾收集、处置,严防随意倾倒,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保持居民生活环境整洁。 罗庄区政府责成盛庄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采取“人防+技防”措施,加强池塘及周边环境监管,严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
2.加强联合执法,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执法联动,依法打击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4 D3SD202506030044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刘三岗村南侧、西侧2处水塘被填埋生活垃圾,水塘面积共约70亩、深度约30-40米;村南约17亩耕地被挖后使用生活垃圾填埋。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盛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刘三岗村南侧水塘为历史遗留采石塘,原水域面积约4亩,采石塘深度约2-7米不等,2021年-2022年承包人刘某周用周边建筑工地回填土填平约3亩,已硬化地面。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土壤钻孔采样,点位深度为2-3.5米,终孔均为填埋砂石层,未见生活垃圾。
2.信访件反映的刘三岗村西侧水塘为历史遗留采石塘,原水域面积约30亩,2017年刘某飞用周边建筑工地回填土全部填平。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土壤钻孔采样,点位深度均为6米,终孔均为风化层,未见生活垃圾。
3.信访件反映的“村南约17亩耕地”原为村砖瓦窑取土洼地,土地面积约10亩。因地势低洼,导致其汛期排水困难,自2017年起承包人刘某周用周边建筑回填土垫高。该宗地地类均为林地。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随机选取3个点位进行土壤钻孔采样,点位深度为5.3-5.5米,终孔均为风化层,未见生活垃圾。
不属实 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严厉打击非法填埋行为。 罗庄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盛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规填埋生活垃圾违法行为。
2.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监管,确保生活垃圾依法合规处置。
已办结
5 D3SD202506030052 临沂市兰陵县大仲镇东榆村水一方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化学原料和爆炸物品,全天异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大仲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兰陵县水一方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大仲村镇东圩村,该公司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登记手续齐全。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该公司生产原料为聚羧酸母液,辅料为葡萄糖酸钠、引气剂、麦芽糊精等,属于一般化学品,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罐投料口产生少量粉尘,车间内有原材料散发的轻微气味,根据环评要求,无组织排放,厂区外无明显异味。6月4日当天,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异味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督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大仲村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督促企业落实环评要求,及时封闭敞口物料,减少粉尘、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已办结
6 D3SD202506030073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银河湾3号院小区有多个污染问题:1.银河湾3号院小区1号楼地下车库有一个喷漆房,喷漆产生的气味难闻,影响环境;2.每天18:00之后银河湾3号院小区北门外边有占道经营的商贩,经营产生的油烟污染严重。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兰山区政府组织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银河湾3号院小区1号楼地下车库喷漆污染的问题,实为恒源热力城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小区换热站机组、水泵、电磁扫频水处理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前期施工单位在地下车库对槽钢开展过露天喷漆作业,地下车库存在喷漆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现场调查时,涉喷漆作业工序已全面完工,后续工程不再涉及喷漆作业,现场未发现喷漆房。
2.信访件反映的占道经营的位置,位于工业大道与红旗路交汇西200米银河湾3号院小区北门。2024年6月,为治理占道经营问题,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在该处设立邻里市集,引导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经营时间为16:30-19:30。经调查,该处现有摊位20家,其中餐饮类摊位17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污染问题;部分摊位存在超区域占道经营现象。
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减少环境影响。 兰山区政府责成银雀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小区物业疏于监管和施工方的喷漆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小区内喷漆作业行为。
2.加强对占道经营商贩的清理力度。对发现超区域经营的流动商贩进行劝离,并引导到规定区域规范经营。
3.督促餐饮摊位依法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目前,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7 D3SD202506030079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滨河阳光B区14号楼2单元电梯噪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兰山区政府组织柳青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滨河阳光小区14号楼2单元电梯为曳引强制驱动乘客电梯,制造、维保单位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使用单位为临沂升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现场调查时,电梯运行正常,电梯轿厢内已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6月4日,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记录表,电梯机房噪声测试结果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A1.3.14中的要求。经入户走访,顶层业主距离电梯机房最近的房间有轻微噪声。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定期维保,降低运行噪音。 兰山区政府责成柳青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维保单位调整抱闸动作间隙,升级电梯主板程序,清除电梯导轨油污、更换轿厢和对重靴衬及对电梯钢丝绳使用气铃放气处理,进一步降低电梯运行噪音。目前正在进行配件采购,计划于2025年7月6日前完成整改。
2.做好与14号楼2单元业主沟通协调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阶段性办结
8 D3SD202506030092 临沂市兰陵县下村乡东苇湖村南侧以开矿的名义破坏基本农田。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兰陵县政府组织下村乡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为兰陵县安顺矿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兰陵县国顺矿业有限公司)与东苇湖村62户村民签订的流转农村土地,面积为12316.5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426.2平方米,自然保留地10890.3平方米。
2.经调查,2018年3月底,该公司在该处承包土地上未经批准违法建设厂棚及硬化地面,厂棚面积4970.8平方米,地类为自然保留地;硬化地面148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06平方米,自然保留地42平方米,该处承包地上的其余部分被圈占、压占。2018年9月14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同年9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对其违法占地行为处以罚款。2020年4月建筑物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被破坏的1426.2平方米基本农田已恢复成耕地,至今无变化。
属实 整改到位,保障基本农田不受破坏。 兰陵县政府责成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下村乡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2.做好破坏土地修复监管工作,保障基本农田安全。
已办结
9 X3SD202506030035 临沂市平邑县17家砖厂存在多个问题:1.盗采大量蒙山山脉页岩。2.大多数厂家料场露天堆放,运输车辆没有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规定设立门禁系统,车辆进入无洗车系统。3.原料破碎无收尘装置或者未使用治污设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生产等各类台账,脱硫石膏及废浆随意倾倒。4.季度比对监测时降低生产负荷,人为多添加药物,报告造假。白天降低生产负荷(烟囱基本上看不到排放),晚上人为干扰在线数据并加大负荷生产(烟囱上排量加大,在线数据造假。5.根据生产技术参数,每条窑炉每小时10万立方米烟气排放量,而在线数据显示每小时3-5万立方米,存在旁路偷排。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邑街道办事处、卞桥镇政府、柏林镇政府、流峪镇政府、铜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共有页岩砖厂17家,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
2.关于“盗采页岩”的问题,“蒙山山脉”以花岗岩为主,页岩、泥页岩资源匮乏,蒙山山脉区域现无审批的页岩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对比历史卫星影像,未发现有盗采页岩的行为。
3.经现场调查,17家砖厂生产原料部分在棚内存放,剩余部分原料堆存厂区内,均要求采取防尘网覆盖等抑尘措施,现场调查发现临沂市焕亮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慧玉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资邱尹家村砖厂、平邑县资邱镇歧古村页岩砖厂4家公司存在物料覆盖防尘网破损现象,更换不及时。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文件中要求,A、B级企业需要建立门禁系统,C级企业未明确要求安装门禁系统,17家页岩砖企业均为C级企业,不属于强制要求安装门禁系统类型。17家页岩砖企业均已配备洗车装置,现场调查时发现平邑广盛建材有限公司洗车装置无法正常自动运行问题。
4.经调查,17家页岩砖厂破碎、筛分工序废气按照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栏马建材厂、平邑县佳誉页岩砖厂、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大路建材厂、平邑县资邱乡岳家村四砖厂、临沂市彦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家砖厂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不规范问题,其余12家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环境管理台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脱硫石膏及废浆收集后回用作为原材料制砖,不外排。经排查各厂区周边及走访附近村民,未发现“脱硫石膏及废浆”随意倾倒的现象。
5.2025年3月17日—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页岩砖行业在线监测设备及运营情况开展全面核查,17家页岩砖厂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各项监测数据正常,未发现在线数据造假的情况。经查阅近2年的比对监测报告,在线监测数据与正常生产时的流速、流量,无明显变化;通过查阅人工加药记录,脱硫系统使用的氧化钙、氢氧化钠等脱硫剂定时加药,运转正常,未发现“比对监测时降低生产负荷,人为多添加药物”的现象。在线监测数据显示17家砖厂正常生产时昼夜烟气流量无明显变化。
6.经调查,烟气流量受设计产量、生产工艺(烘烧一体或烘烧分离)、原料配比、生产负荷、隧道窑长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各企业烟气流量不尽相同,单条隧道窑烟气流量折算值约在30000-100000m3/h之间,各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现场调查时,17家砖厂烟气管道设置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发现旁路偷排现象。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落实环境管理要求,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固废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临沂市焕亮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慧玉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资邱尹家村砖厂、平邑县资邱镇歧古村页岩砖厂做好物料覆盖,减少扬尘产生。
2.督促平邑广盛建材有限公司检修洗车装置并定期巡检维护,确保洗车装置正常运行。
3.督促17家砖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规范台账管理。对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栏马建材厂、平邑县佳誉页岩砖厂、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大路建材厂、平邑县资邱乡岳家村四砖厂、临沂市彦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加强监管,持续以高压态势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利用旁路偷排偷放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10 X3SD202506030038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坊口路路口往北100米路西第三户油坊异味、扬尘和噪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临沭县政府组织青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油坊位于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坊口路路西北侧居民区第四排第三户,该户在西院平房内榨油,东院房屋用于花生脱壳。
2.现场调查时,该油坊未进行加工,花生脱壳配套除尘设施但生产环境封闭不完全。异味主要是花生榨油产生的油味,花生脱壳时产生噪音和扬尘。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周边环境影响进一步降低。 临沭县政府责成青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油坊业主对花生脱壳机械南侧区域进行封闭,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2.要求油坊业主对花生脱壳区域加装隔音棉,落实降噪措施,调整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11 X3SD202506030039 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大新庄村新家和东城宴会厅产生的垃圾污染环境,噪声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宴会厅为家和东城宴会中心,隶属兰陵县新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位于卞庄街道文峰路和佳园路交汇处往西200米南侧,与住宅区相邻。2025年4月初该公司对宴会中心进行装修施工,2025年4月底因资金问题停工至今,装修期间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2.现场调查时,该宴会厅装修工作处于停工状态,宴会厅北侧院内存有少量渣土、废石和废旧纸箱。
属实 规范施工,清理装修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如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对装修垃圾,落实“即产即清”措施,目前已清理完毕。
2.要求该公司恢复施工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已办结
12 X3SD202506030043 临沂市兰山区城建锦绣府3号楼1单元电梯共振噪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兰山区政府组织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城建锦绣府小区3号楼1单元电梯为曳引强制驱动乘客电梯,制造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电梯设备代码:31101005520210377036;使用单位:临沂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证编号:梯11鲁Q54522(22);维保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2.现场调查时,电梯运行正常,电梯轿厢内已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5月。2025年4月29日对电梯机房已全面检查,维保公司对电梯抱闸数据全部进行优化调整和维护,电梯维保记录正常。2025年6月4日,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记录表该电梯机房噪声测试,结果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A1.3.14中的要求。经入户走访,顶层业主距离电梯机房最近的房间有轻微噪声。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定期维保,降低运行噪音。 兰山区政府责成金雀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维保单位调整抱闸动作间隙,升级电梯主板程序,清除电梯导轨油污、更换轿厢和对重靴衬及对电梯钢丝绳使用气铃放气处理,进一步降低电梯运行噪音。目前正在进行配件采购,计划于2025年7月16日前完成整改。
2.做好与3号楼1单元业主沟通协调工作。
阶段性办结
13 X3SD202506030049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埃沟二村与岚山区碑廓镇岳家村交界处大院内塑料颗粒小作坊存在多个问题:1.无合法手续建设。2.废水、废气直排,噪音影响周边环境。类似塑料颗粒作坊团林镇还有十几家。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团林镇组织对辖区内各村居、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共发现1家塑料颗粒企业,位于团林镇埃沟一村东北,其他区域未发现类似企业。
2.经调查,团林镇埃沟一村塑料颗粒小作坊,无相关手续,以塑料编织袋为原料,经清洗、热熔工序生产塑料颗粒,热熔工序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外环境;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现场调查时,该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未生产。经对周边区域排查,未发现排放废水痕迹;加工及运输时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该塑料颗粒加工作坊已自行清理。
2.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调查处理。
已办结
14 X3SD202506030059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荣盛塞纳荣府东门羊肉汤烧烤商贩和锦州烧烤商贩经营至凌晨,噪声和油烟异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荣盛塞纳荣府东门羊肉汤烧烤商贩和锦州烧烤商贩,位于智达路与凤翔街交汇南,两户流动商贩均未配套油烟净化设备,从事露天烧烤,存在油烟异味和噪声。依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日期:2021-01-01),已劝离两家流动烧烤摊位。
属实 规范商贩经营活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河东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主次干道流动商贩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控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2.举一反三全面规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定人定岗+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露天烧烤扰民行为及时处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15 X3SD202506030067 临沂市罗庄区临沂康都瓷业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的异味废气扰民。2.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雨水管网,厂区雨污混流。3.固废未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置,部分固体废物随意堆放。4.环评审批生产项目为年产500万的内墙砖项目,与实际生产岩板不符。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4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康都瓷业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内墙砖生产线项目2016年4月25日取得环保备案意见,2020年7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干燥塔和窑炉废气,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水除尘等设施处理后排放,窑炉排气筒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局联网。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达标排放,厂区及外围无异味。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临沂康都瓷业有限公司厂界臭气开展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10)。
3.该公司生产废水为磨边工序产生,经车间内循环水池多级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车间外建设1个沉淀池,主要用于收集地面冲洗废水,经水泵抽至车间内循环水池,不外排。沉淀池和排水沟设置盖板,无废水外排口。雨水经大棚顶天沟收集后直流厂区外,原有雨水排口已封堵,未发现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情况。对企业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排水迹象。
4.该公司产生的压滤污泥、生产粉尘、废砖坯等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作为生产原料循环再利用。现场调查时,发现在厂区西侧有部分压滤污泥露天堆存,使用防尘网覆盖。废油墨桶、废矿物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危废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产生、贮存台账与处置台账一致。
5.岩板与内墙砖均属于建筑陶瓷制品,生产原料、工艺、设施基本一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要求,该情况不属于环评重大变更,不存在与环评不符的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指导企业加强固废管理,规范做好固废入库和处置工作。
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