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批 2025年7月7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270002 |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华岩寺村一村和二村的凤凰山被破坏山体非法盗采石料,扩采成500亩左右的水塘,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开采区域为磨山镇华岩寺矿区,位于磨山镇华岩寺村凤凰山,因周边村民自采自用,遗留多处历史采坑。为规范高效利用该处资源,2012年10月26日,经原苍山县国土资源局批准,苍山凯运采石厂(以下简称“苍山凯运”)取得该区域采矿许可证,面积约36.2亩。 2.经调查,2014年6月,原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苍山凯运超层越界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19.3万吨,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兰陵县公安局,兰陵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016年1月,原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苍山凯运证外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25.94万吨,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兰陵县公安局,兰陵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018年11月6日,苍山凯运将采矿权转让给兰陵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办理扩界手续后矿区面积约为186.3亩,2018年11月26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21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采矿,期间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 3.现场调查时,信访件反映区域水塘面积约159.2亩,为矿区开采形成,经对比矿区范围图,该水塘全部在矿区范围内。2022年1月,兰陵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对该处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包括土地平整、护坡修复、削方降坡、道路加固及修补处理、边坡绿化和平台整治,整治区面积约328.5亩。2022年6月18日,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底,兰陵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对矿区周围采取加装安全围栏、设置警示标志及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措施。目前整治区绿化苗木长势良好。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
兰陵县政府责成磨山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自然资源行为。 2.磨山镇政府管护好复垦土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270027 |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西成木业有限公司内设备数量与环评手续批复数量不符,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黑烟和异味,废胶渣和垃圾桶在厂区周围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兰山区政府组织义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西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南680米,327国道路南,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通过外购杨木皮、脲醛胶、面粉等经涂胶、组坯、预压、修芯、热压、刮腻子、砂光、贴面等工序加工胶合板出售。该公司年产4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13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11月通过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关于“设备数量与环评手续批复数量不符”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环评批复设备有5台涂胶机、5台热压机、5台预压机、1台砂光机、1台锯边机、1台抛光机,现有3台涂胶机、5台热压机、5台预压机、1台砂光机,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3.关于“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问题。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治理设施,砂光工序配套建设脉冲除尘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经查阅前期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运维台账,光氧灯管与活性炭更换记录,未发现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 4.关于“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黑烟和异味”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无生物质锅炉,亦未发现生物质颗粒燃料。临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热源,并提供了热力使用缴费凭证,经核对,缴费凭证与生产用热一致。现场未发现冒黑烟的情况。 5.关于“废胶渣和垃圾桶在厂区周围随意堆放”的问题。该公司已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建立管理台账。经核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均与转移记录一致,厂区内未发现堆放废胶渣情形。垃圾桶位于厂区宿舍楼下,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转运。 6.6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固定源废气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甲醛及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固定源及厂界无组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义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危废管理,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270031 |
临沂市沂南县孙祖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西铁峪村东北侧200米一处厂房生产加工散发酸性刺鼻气味,污染环境。2.北匣石村东山山坡2025年开始被不明人员倾倒大量粪污,造成土壤、水污染。3.孙祖镇黄庄水库高速废气料厂内有晾晒石英砂尾泥情况,存在扬尘污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孙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厂房”为沂南县富鑫饲料原料加工厂,位于西铁峪村东北500米,主要从事饲料原料加工,该公司年加工15000吨玉米副产品项目于2017年3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6月经原沂南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生产工艺为原料—烘干—风冷—成品,原料为玉米湿糖渣,有轻微酸性气味,存放在封闭车间内。异味主要来源为烘干废气,配套建设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光氧催化设施处理。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气味,厂区周边无异味。 2.关于“北匣石村东山山坡被不明人员倾倒大量粪污”问题。经调查,2025年3月,(北匣石村)村民刘某某在该处承包地内拉运粪污用于农田施肥,2025年5月进行了翻耕。现场调查时,该地块黄豆长势良好。经周边区域及自然沟渠排查,未发现粪污倾倒痕迹,未发现土壤、水污染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高速废弃料场,实为临临高速第九标段2号综合场站,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到期后停用。现场调查时,该料场正处复垦阶段,已开始种草,周边无扬尘产生,未发现石英砂尾泥晾晒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规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孙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沂南县富鑫饲料原料加工厂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待企业复产后,对其有组织废气和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下步处理。 2.孙祖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270034 |
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鲁源食品有限公司(中心小学斜对面向东100米)门口晾晒大量猪粪便和猪毛,异味扰民。2.牛家小河村西侧沂南县广昊食品有限公司南门门口堆放大量鸭粪,异味扰民,下雨时粪污流淌至河流,污染地下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苏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鲁源食品有限公司,实为沂南县鲁源食品厂,位于苏村镇中心小学东侧500米,其年屠宰加工20万头生猪生产线2021年4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9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调查时,企业近期未生产,大门口未发现晾晒粪便和猪毛现象。在厂区东侧堆放少量猪毛,周边有异味。该公司周边无住户,距离北侧村庄约300米。 2.信访件反映的牛家小河村西侧鸭粪堆放点,位于沂南县广昊食品有限公司南门约100米。现场调查发现,不明人员在该处空地倾倒鸭粪约0.3亩,周边异味明显;该位置周边无河流,西侧距离灌渠约70米,灌渠墙体高于地面,未发现粪污流淌至河流、污染地下水的问题。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附近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
基本属实 |
完成问题整改,加强监管,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苏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督促沂南县鲁源食品厂对堆放猪毛立即进行了清理;并指导企业尽快完成环保验收,规范生产经营。待企业复产后,对其厂界臭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下一步处理。 2.苏村镇政府立即对堆放鸭粪进行了清理,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270037 |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206国道北侧东道庄牛肉汤馆每天早上屠宰生牛散发难闻气味,并将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神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兰陵县祥祥全牛馆,位于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206国道北侧,主要从事餐饮服务,购买肉牛自行屠宰后做牛肉汤。该全牛馆平均每3天屠宰1头牛,屠宰时间为早上,屠宰完毕用水清洗地面,配套1座1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池过滤后,使用罐车运往村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2.现场调查时,该全牛馆西南侧屠宰区存在轻微异味,沉淀池已采取防渗措施并覆盖,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卫生,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神山镇政府、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全牛馆停止临街屠宰行为。 2.督促该全牛店规范处置餐饮废水,严禁乱排乱倒;清理屠宰区,加强日常保洁,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神山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270051 |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沂州路与金雀山路交叉口老市委大院南区12号楼2单元西户102尾舍狗咖异味扰民,目前有狗在院内随意排便,清理不及时。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兰山区政府组织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尾舍狗咖,位于兰山区金雀山街道沂州路与金雀山路交叉口老市委大院,共饲养11条狗,2024年2月10日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宠物销售、宠物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2.经调查,该尾舍狗咖经营过程中,存在犬吠扰民、粪便异味等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根据《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市场主体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得从事影响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金雀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该经营户自行将宠物狗进行转移,对动物粪便转运并做无害化处理。目前已整改完成。 |
已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270053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赵故县村基本农田被占用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噪音、扬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河东区政府组织汤河镇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赵故县村混凝土搅拌站,实为临沂占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赵故县村南,负责人赵某某,主要从事混凝土搅拌,建有1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生产工艺为水泥、砂石、水—混合搅拌—混凝土,上料过程产生粉尘,搅拌加工、车辆运输时产生噪音,未办理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2.该公司占地面积约7亩,现状地类为物流仓储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该地块2022年批复“三区三线”划定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8亩,2023年根据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予以调出,现该地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院内露天堆放部分砂石,未覆盖,易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该公司承诺不再生产,并自行拆除生产设施、清理物料,于7月30日前完成。 2.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问题立案调查。 3.汤河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270058 |
临沂市临沭县郑山街道张沙埠东村东侧紧邻龙潭水库的泄洪闸旁被倾倒一汽车死鸡,异味扰民,污染水源。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临沭县政府组织郑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潭水库实为小龙潭水库,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张沙埠村东北700米,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养殖等综合效益功能的小(二)型水库,水库为敞开式溢洪道,无泄洪闸。 2.现场调查时,库内水位距离溢洪水位还有1.7米的余量,溢洪道内无水。对溢洪道及其周边500米排查,未发现有倾倒的死鸡。经走访周边村民,表示近期未泄洪,溢洪道附近未发现有倾倒的死鸡。 |
不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临沭县政府责成郑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2.郑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已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6270061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正直检测中心弄虚作假,帮助尾气排放不合格汽车认定合格。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汤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河东区汤头街道正直检测中心”,实为临沂市河东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新汶泗路与206国道交汇处南300米路西,主要业务为机动车安全、性能、环保检测。其机动车检测项目属于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3年5月18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限至2029年5月17日。检验检测计量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该公司建有4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分别为1#汽柴一体线、2#汽油线、3#汽油线、4#柴油线。配套4台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4台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4台振动转速分析仪。2025年1月1日至今共检测4881辆,其中不合格78辆,出具合格检测报告4803辆。 3.关于反映“弄虚作假,帮助尾气排放不合格汽车认定合格”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排气分析仪内部装有作弊装置,检测操作电脑内未发现装有作弊软件,采样探头和管路长度符合标准要求。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随机抽查该公司2025年1月1日以来检测的490辆车辆检测情况,包括检验明细、检测照片、过程数据、过程曲线、视频回放、OBD(CALID)比对检查等,目前暂未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帮助不合格汽车认定合格的违规行为,但存在部分车辆外检瞬态里程表拍摄不全、分析仪摄像头不清晰等检验不规范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
河东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汤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抽取车辆检测及视频监控等录像比例,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严禁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D3SD202506270067 |
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黑墩屯村钰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每天白天生产时存在噪音和异味。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临沂钰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于2022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入厂登记—拆除外壳—制冷剂回收—拆除零件—破碎撕碎—分选—打包。 2.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拆解线、撕碎机、破碎机、涡电流分选机、风选机、压力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企业已采取基础减震、柔性接口、合理布局预留足够衰减距离、采用先进设备等措施来减少噪音的扩散。拆解、破碎、分选工序配备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制冷剂回收废气配套建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无异味,生产过程中存在少许噪声。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和废气进行检测,昼夜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废气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督促临沂钰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加强车间密闭,对生产设备加装隔音棉,规范运行治污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D3SD202506270073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鲍家庄村在鲍家庄水库东侧20米处建设养鸭大棚,污水流入水库,粪便乱堆乱放,有异味。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鲍家庄水库养鸭棚,实为养鸡专业户,占地约1亩,建有鸡舍1栋,设计年出栏肉鸡32000只。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办理备案手续。养殖粪污采用机械干清粪方式,鸡粪不落地、不暂存,直接装车外售还田。配套建设1座28立方米沉淀池,鸡舍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用于承包的12亩果园还田。 2.关于反映“污水流入水库,粪便乱堆乱放,有异味”的问题。鲍家庄水库具有防汛、灌溉等功能。该养殖户已于2024年10月停养清栏,拆除部分养殖设施,不再从事畜禽养殖,已自行转产种植蘑菇,无需进行用地备案,沉淀池内有少量粪污,有轻微异味。经排查并走访养殖户、水库周围群众,未发现污水流入水库、粪便乱堆乱放痕迹。6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鲍家庄水库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团林镇督促业主立即清理沉淀池粪污,目前已完成。 2.团林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2 |
D3SD202506270091 |
临沂市临港区朱芦镇黄海一路东首耕地被盗采黄砂石,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莒南县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朱芦镇政府、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黄海一路东首耕地”,位于坪上镇竹园村黄海一路东首、路北,该地块2022年10月取得批复,面积290.286亩,地类为国有建设用地,非耕地。 2.关于反映的“被盗采黄砂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11月,为满足下一步项目开发“三通一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委托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该地块地形进行评估,预计产生富余渣土量约83.6788万立方米。依据《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委托山东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对该渣土资源进行了公开拍卖,中标单位为临沂临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拍卖款为1548.058万元。2022年11月29日,临沂临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缴纳拍卖款入临港区财政金融局财政专户。拍卖完成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临港区综合执法局、临港区城投集团对拍卖的渣土进行监管,确保在拍卖范围内进行运输,不存在盗采黄砂石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3.经现场排查并对比2022年以来卫星历史影像资料,黄海一路东首及周边范围无盗采黄砂石迹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盗采行为发生 |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莒南县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坪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充分利用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不定时收方测量,核实具体运输量,严防越界开采行为。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坪上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3 |
D3SD202506270096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西单村美和美佳牧业东侧一无名热力公司每天白天使用大型锅炉燃烧废品,外排废气和黑烟,造成大气污染,污水排放产生异味。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费县政府组织探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热力公司实为临沂润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费县探沂镇西单村村南,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于2022年9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3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投入运行,因锅炉频繁故障未能通过自主验收。2024年10月该公司更换同等规格的生物质锅炉(20t/h),配套建设低氮燃烧+脉冲布袋除尘器+水雾除尘处理设施,为刘庄木业加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补充热源,目前正在组织验收。 2.关于“每天白天使用大型锅炉燃烧废品”问题。根据环评要求,该公司锅炉燃料为外购生物质木片。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原料仓库内存放生物质木片燃料,无废品存储;调阅购货台账及原料仓库视频监控,未发现燃用废品情况。 3.关于“外排废气和黑烟,造成大气污染”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冒黑烟现象。7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待出。 4.关于“污水排放产生异味”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为锅炉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水,暂存于90立方米罐内,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经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费县政府责成探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X3SD202506270015 |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石航岭村宏旺公司等企业环保台账涉嫌造假,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直排地下水中,影响周边环境。2.奥星化工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水偷排地下周边河流,污染水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石杭岭村周边有山东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 (1)山东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镍基复合材料项目,2015年8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2月11日完成环保验收。7.2万吨/年光亮退火线项目,2024年9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同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2017年10月29日初次取得排污许可证,2025年5月30日进行了变更。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不锈钢白卷—冷轧—退火酸洗—表面加工—成品,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工段产生的工艺刷洗水和洗涤塔废水,轧制工序产生的含油废水及电解工段产生的含铬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取监控视频资料、开停机记录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台账记录造假和不正常运行情况。该公司无自备井,有6处地下水监测点位,无排水管道汇入。对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直排地下的情况。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无超标情况。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地下水取样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关标准限值。 (2)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不锈钢宽带项目,2015年6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7月20日完成环保验收。100万吨/年不锈钢宽带生产技改项目2020年12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12月1日完成环保验收。2017年10月30日初次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2月6日进行了变更。加热工段配套SCR脱硝和低氮燃烧系统;粗轧机轧制工段配套废气凝并除尘器;轧制工段配套塑烧板除尘器。层流冷却工段产生的冷却水经化学除油、沉淀、过滤、隔油降温、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退火工段配套低氮燃烧系统;抛丸工段配套布袋除尘器;混酸酸洗工段配套酸雾洗涤塔和SCR脱硝设备。该公司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产线产生的含酸废水经沉淀、过滤、酸再生、中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监控视频资料、在线监测数据、用电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现台账造假和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但综合泵房水处理维修点检查台账记录更新不及时。对企业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排入地下情况。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地下水取样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关标准限值。 2.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奥星化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年产2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2010年8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4月7日取得验收批复,2020年7月31日初次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为中和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碱性废水,离心工序产生的离心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所有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碳酸钙吸附、加碱中和、沉淀、过滤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监控视频资料、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对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偷排废水情况。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地下水取样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关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落实整改措施,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傅庄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270019 |
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张家哨幼儿园东侧违规养牛,养殖粪污通过暗管排入西侧河道内,河道发黑发臭异味扰民,污染饮用水源。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湖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村民张某某养牛场,为庭院式养殖,存栏肉牛10头,属散养户,养殖粪便用于自家农田施肥,距离西侧朝沟河支流约20米。朝沟河水功能区划为农业用水区,主要用于农业灌溉,非饮用水水源。 2.现场调查时,该养殖户院内暂存少量牛粪露天堆放,院落外围无粪污外排痕迹。西侧朝沟河水质较好,未发现养殖粪污排入河道现象,河道无发黑发臭异味扰民情形,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问题。6月28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对河道内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规范养殖粪污处理。 |
沂南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湖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湖头镇政府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做好业务指导,规范养殖户粪污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270052 |
临沂市蒙阴县山水项目马店子河未完成治理即验收。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蒙阴县政府组织蒙阴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桃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水项目马店子河”为桃墟镇麻店子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2022年11月3日取得立项审批,2023年7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环保疏浚、生态护坡、拦沙坎、联锁块护坡、植物栽植等。2023年6月21日开工,2024年9月11日竣工,2024年9月30日完成县级验收,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正在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2.2025年6月9日,桃墟镇政府提出申请,对不在原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进行增加,分别是陡山村生产道路路基坍塌部位进行修复、陡山村河道部分边坡进行石砌加固、陡兴庄村增加农田防涝排水管涵。6月10日,项目建设单位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桃墟镇政府经过实地调研、分析,同意该申请,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现场调查时项目正在施工,因增加的施工内容不在原设计范围内,所以不存在治理工作未完成但已完成验收问题。 |
部分属实 |
强化工程跟踪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新增施工工程内容保质保量完成。 |
蒙阴县政府责成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桃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管理,不定时现场办公,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7月31日前完成施工。 2.蒙阴城发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保证施工质量,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全天在岗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
已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270059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327国道沈家村临沂联艳木业噪音、粉尘扰民,产生的危险废物未经处理随意堆放,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费县政府组织探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联艳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费县探沂镇沈家村,其年产4万立方米多层板项目于2017年10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已通过环保验收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主要以单板、脲醛胶为原材料,经涂胶、热压等工序加工生产多层板,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 2.关于“噪音、粉尘扰民”问题。经调查,该公司附近500米内无住户。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锯边工序配套建设3台脉冲除尘设备正常运行,车间地面无明显积尘,噪声主要来源于锯边工序。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3.关于“产生的危险废物未经处理随意堆放”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渣和废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存放在危废暂存库内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现场未发现随意堆放危险废物情况。经查阅该公司危废管理台账,危废产生量、转移量与台账记录一致。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费县政府责成探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探沂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X3SD202506270079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八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30038号“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坊口路路口往北100米路西第三户油坊异味、扬尘和噪音扰民”不满意,认为:未调查油坊对周围群众的影响程度,且整改措施效果差。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临沭县政府组织青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油坊位于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坊口路路西北侧居民区第四排第三户,该户在西院平房内榨油,东院房屋用于花生脱壳。 2.在6月5日现场调查时,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程度开展了走访,共走访9人,均表示有扬尘,其中4人表示有花生油香味,7人表示有噪声但声音不大。该油坊2025年6月6日对花生脱壳区域采用隔音板进行密闭。6月29日,再次走访油坊周边12人,均表示无异味、扬尘和噪音扰民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临沭县政府责成青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油坊业主对花生脱壳区域已加装的隔音板进行提升改造,增加隔音棉填充衔接缝隙,已于7月5日完成。 2.督促油坊业主调整作业时间,降低油坊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9 |
X3SD202506270087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于屋村中心生产化工油漆,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河东区政府组织汤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信访件反映的汤河镇于屋村未发现生产化工油漆企业。走访该村村委和15户村民,均表示村内无化工油漆企业、无异味扰民问题。 2.经调查,该村南侧曾有一户村民从事涂料分装、销售,2025年6月已转产。现场调查时,该户场地已清空。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如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0 |
X3SD202506270130 |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朱陈陶瓷市场东北角方向纸箱厂(文化路与双科大道交汇处向南300米路东“伽隆”牌子向东的巷子里最东侧路南、路北中间)无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罗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纸箱厂实为临沂铖意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罗庄街道朱陈东南社区朱陈陶瓷市场东北角一处大棚内。建有2台印刷机、1台粘箱机、1台订装机、1台切板机、1台薄刀分切压痕机,以外购纸板为原料,经印刷—切割—打包等工序生产纸箱,未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印刷工序使用水性油墨印刷,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车间内外均无排水沟,车间北门东侧有1处洗手台,产生的污水直排车间外。 |
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罗庄区政府责成罗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该公司已于7月3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物料。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1 |
X3SD202506270131 |
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高桥一村约50亩基本农田被私自挖掘,挖掘深度达到6米左右,导致种植条件被破坏,无法耕种。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沂水县政府组织高桥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2018年高桥二村村民史某某转包高桥一村40余户村民承包地约65亩种植桃树。2023年6月,史某某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备案面积64.95亩。2025年2月17日,史某某在该处拟建养殖场,平整场地56.56亩(现状地类为果园和其他林地,规划用途为一般农业区)。2025年3月1日,因部分原承包户阻挠场平施工,史某某放弃养殖场建设。2025年5月,高桥镇政府撤销了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2.现场调查发现,史某某在场地平整时,对地块东北侧高处下挖约2.6米(面积约8700平方米,方量约22000立方米)回填地块西侧低洼处(面积约13000平方米)。该地块满足林果种植条件,目前暂未种植,不存在种植条件被破坏、无法耕种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督促按期恢复林果种植,加强执法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沂水县政府责成高桥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高桥镇政府责成史某某于2026年4月30日前恢复林果种植。 2.高桥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执法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 |
X3SD202506270192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山东芊玺建材有限公司楼后楼东建有三个钢结构厂房,楼东两个钢结构厂房从事非法洗煤,无相关手续,洗煤产生的废水偷排到附近社区下水管道中。志顺塑编有限公司、山东芊玺建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侵占基本农田。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山东芊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团林镇黄海八路东段北500米,原年产40万平方米外墙、复合保温模板项目于2020年11月取得批复,2023年因市场原因停产倒闭并拆除设备。该公司目前主要进行煤粉、石灰粉存储、销售,厂区办公楼东侧建有3座钢结构大棚,其中1座存有粉煤约500吨,1座存有袋装石灰粉约100吨,1座空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存储、销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目前厂房内无洗煤设备,无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2.志顺塑编有限公司实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志顺塑编有限公司,2013年11月注册,2023年停产倒闭,与山东芊玺建材有限公司为同一实控人,位于同一厂区,厂区为工业用地,占地23.52亩,其中11.6亩有土地手续,超批准用地11.92亩,周边为团林镇驻地道路,不存在侵占基本农田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山东芊玺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团林镇加强日常巡查,防范非法生产、违法占地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 |
X3SD202506270214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六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110172号“临沂市临港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珑跃水产有限公司将自身和附近养殖户产生的养殖粪污,偷排至莒南县团林镇大山路以西200米、岚荷高速以南50米的湖里,粪污倾倒地点在该湖南侧大坝,污染水体,异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对于处理结果有几点不满意:1.孙家沟水库大坝上仍有粪污偷倒痕迹。2.大量吸污车、养殖场粪污车在大坝上偷排养殖粪污。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8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珑跃水产养殖公司”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珑跃水产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注册,经营范围为水产品收购、批发和零售,不从事养殖,无粪污产生。 2.信访件反映的“湖”为孙家沙沟水库,是小Ⅱ型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团林镇孙家沙沟村民赵某某,于1982年与村集体签订协议承包该水库养鱼。赵某某在水库西南方有羊圈1座,养羊约20只,羊粪用于还田。距水库周边600米范围内另有2家养羊户,均为散养户,共存栏约80只,羊粪外售还田,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以上3家养殖户均位于非禁养区。 3.关于反映“孙家沟水库大坝上仍有粪污偷倒痕迹,大量吸污车、养殖场粪污车在大坝上偷排养殖粪污”的问题。团林镇政府多次组织人员沿水库周边排查,并调阅近1月水库大坝视频监控(最长存储记录30天),未发现倾倒养殖粪污现象;距离水库最近的村庄为大官庄村、小官庄村,2个村庄正在拆迁,走访未搬迁的居民,均表示未发现在大坝上出现大量吸污车、养殖场粪污车偷排养殖粪污情况,现场调查时水库两侧均为农田,周边未发现粪便堆积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团林镇政府组织定期巡查队伍,加强水库管理,压实水库承包人责任,严防倾倒粪污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承包人规范水产养殖行为,降低对水库水质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按照日常监测计划,加强对水库水质日常监测预警。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