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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8-0123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1/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多措并举做好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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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年末,气温渐低,各在建工程进入全力拼抢进度的关键时期,此次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沂水县结合县域实际,将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面动员,落实措施,严格监控,确保冬季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大安全责任分解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属地乡镇(街道)和在建工地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特别是要针对沂城街道在建工地集中的现状,要梳理明确住建局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明确的监管责任网。 二是加大冬季施工安全宣传。集中制作一批宣传横幅、宣传画张贴在在建工地现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习、会议的机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冬季施工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加大工地防冻防滑管理。针对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要求各在建工地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临边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得随意拆除。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由分管住建局的县级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对城区在建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和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将严查、严管、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确保冬季在建工地施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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