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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7-0724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7/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环保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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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平邑县环保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今后一个阶段全县环保重点工作,全面整改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治理、水污染防治和环保资金项目建设,高标准完成各项环保治理任务。针对工业污染源点多面广、工业污染信访多、“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加强“人防”、“技防”、加快推进“退城入园”、治理“散乱污”企业。要按照“部门责任落实、治理措施落实、检查督导落实”要求,扎实抓好城市扬尘治理。在面源污染防治上,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综合施策、重点突破,严查重罚石材企业随意排放废水、倾倒锯泥废料废渣的行为,彻底清理禁养区非法养殖场,加强罐头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对环保项目要完善手续办理、强资金监管、加快建设进度。 会议要求,要抓住管、控、建三个关键环节,强化管理执法、严控违规项目落地、加快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坚决整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对严重违法、涉及犯罪的,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先进地区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无论投资多大,绝不收留。不管是新建项目还是续建项目,都要经新增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落地,通不过审查的,各相关部门不能出具任何手续。 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形成环保治理工作强大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为实现“地方受益、企业盈利、群众满意”的长远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安全保障。要敢于问责、从严追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追责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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