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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7-0727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7/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发扬变道超车精神 实现价格认定工作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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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莒南县发扬变道超车精神,坚持把干事的热情、高效的作风、进取的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快的效率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实现价格认定工作新突破。 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价格认定规定》赋予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者新的任务,那就是突出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抓好涉案、涉纪、涉税和涉政府事务价格认定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促进价格认定机构实现转型发展这一目标。价格认定工作要坚持“聚集一个中心、打造四个品牌、强化五项支撑”总体思路,以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全体认定人员法制观念、创新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快价格认定精准定位、转型发展步伐,全面助力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稳定。 只有认清了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认准了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发展方向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大局工作和价格工作中心任务,勇担当、肯吃苦、肯流汗,会感到有动力、有奔头,工作起来才会干劲十足,才会保持充沛的精力、饱满的热情、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路。 二、高效的作风 “大凡事业有成者,必定作风扎实,意志坚定,做事果断”。莒南县始终保持永不懈怠、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加强认定工作执行力度。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制度和措施,实行了首问负责制,确定了首问责任人,杜绝了价格认定工作中推诿扯皮、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现象。同时强化价格认定人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价格认定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深刻认识到涉纪涉刑案件财物认定工作严肃性。 严抓工作效能提升。创新工作机制,从细节做起,追求“日事日毕,日清日高”,实行“日事日清工作法”。对当天现场查勘的案件,实行当天数字统计、照片打印、收集资料、分析汇总整理,从根本上消灭拖延,根治工作中的帕金森症,实现了价格认定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三、进取的精神 “人无精神不立”。一个人如果没有一种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没有使命般的人生理想,就会失去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同样,价格认定工作者如果没有精气神,整日混混沌沌,无所事事,势比会丧失了奋进的勇气,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就会被吓倒、绊倒,最终将一事无成。 “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在面对疑难复杂价格认定问题时,该县工作人员富有进取精神,能够敢为人先、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要不惧困难、不怕挫折、不消极被动,不屈人后,以勇往直前精神向前冲;同时目光要高瞻远瞩,善于变道超车,迎难而上,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以进取创新的精神谋划价格认定工作超越发展。 莒南县始终不忘肩负着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发展目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兢兢业业的精神状态,为价格认定事业贡献自己一砖一瓦的力量。今年1-7月份,共办量价格认定案件121起,认定金额1471万余元,无一起重新认定或复核裁定案件,实现了价格认定案件数量、金额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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