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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1120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三措并举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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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苍山县加大教育收费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了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 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收费办法》,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民办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定为学费、住宿费、代管费三项,费用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重点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额外收费。 进一步强化收费管理。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要求各学校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在代购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把教育收费检查作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凡是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学校乱收费行为,进行及时受理、及时检查,一经查实一律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作者:盛庆童 司马腾飞 编辑:杨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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