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915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 |
|
|
|
为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2014年9月, 兰陵县药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水平”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月活动,活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的检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管理,要求执业药师挂牌经营,做到指导百姓用药安全合理。 二、对特殊药品加强监管。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三、加强家庭回收小药箱的管理。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回收的过期药品统一登记在《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品名、生产厂家、数量、送交人及参与清理的药师,回收的过期药品最后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收集存放,做统一处理。 四、加强药品存储环境的检查。要求养护员必须每天对本店的温湿度进行检测,针对超标的实际情况,结合店内环境状况,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开关门窗、洒水增湿、启动空调等相应措施,使之达到药店温湿度的要求,并对采取的措施及调控后的结果进行记录以备查。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